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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通报处理环评“挂靠”行为

作者:中国环境报  来源:中国环境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1月25日

环境保护部近日通报了对存在环评工程师“挂靠”行为的两家环评机构和4名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
  经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核实,深圳市景泰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胡律书实为湖南省冷水江市环境保护局在职人员。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核实,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环评工程师张金龙、马丽亚、高鲁兵一直不在岗,属“挂靠”人员。
  根据《资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环境保护部决定对两家机构予以限期整改6个月,4名环评工程师3年内不得作为资质申请时配备的环评工程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或者主要编制人员,违规行为记入诚信记录。
  环境保护部要求,两家机构整改期自通报印发之日起计算,整改期间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得受理该机构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申请,整改前审批部门已受理的可继续完成审批,整改期满后应向环境保护部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环境保护部要求,各级环保主管部门要组织对本部门持有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开展自查,对存在“挂靠”行为的人员一律责令自行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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