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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2月15日

  (6)具有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

  (7)其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单位应按上述条件进行自查,符合条件的,填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申请书》,并附相关材料,报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申请的受理、证书和标志的核发,以及日常管理工作由设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负责,该中心对所核发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负责。具体受理和核发过程及日常管理要求,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中有详细规定。

  小结:本讲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检查类型及内容;安全生产检查方法及工作程序;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本讲中无了解内容,属于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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