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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罐着火爆炸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2月17日

1、总则

为了防止氢系统发生火灾,特别是氢系统发生爆炸事故后,能够及时果断采取遏止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尽最大的可能保护设备,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特制定《储氢罐着火爆炸事故后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清水川发电有限公司储氢罐着火爆炸可能引起的突发性事件。

3、概况

清水川发电有限公司共有4个存氢量为13.9m3的储氢罐,罐体之间相距2m,在发生储氢罐爆炸事件时,极可能会使整个供氢系统瘫痪和人员伤亡。制定本预案目的就是为了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此类着火、爆炸事故,立即启动本预案使之得到有效、及时的控制和扑救,将火灾控制在初起阶段,危险程度控制在最低级限,确保机组正常运行或安全停机。

4、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4.1 指挥机构

4.1.1领导小组

组  长:厂长

副组长:生产厂长  经营厂长

成  员:总工  运行副总  检修副总  副总经济师  发电运行部副主任  技术设备部副主任  安监部副主任  厂长工作部主任  财务部主任  经营管理部副主任  党群工作部主任  项目部主任

4.1.2 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生产副厂长

副总指挥:总工  运行副总、检修副总  副总经济师

指挥部成员:发电运行部副主任  技术设备部副主任  安监部副主任  厂长工作部主任  财务部主任  经营管理部副主任  党群工作部主任  项目部主任

指挥部设在安监部。

注:若总指挥、副总指挥均不在厂内时,按指挥部成员排序作为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4.2 职责

4.2.1领导小组

4.2.1.1负责组织本单位“储氢罐着火爆炸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

4.2.1.2组织实施本预案,对生产过程中氢系统发生火灾或者爆炸事故实行统一指挥。

4.2.1.3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4.2.2 指挥部

4.2.2.1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4.2.2.2组织指挥救援队实施救援行动;

4.2.2.3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件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2.2.4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4.2.3 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组织指挥氢罐着火爆炸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安监部副主任:负责审核安全措施是否完善,监督相关规程、制度、措施的实施;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件处置工作。负责组织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技术设备部副主任:负责组织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技术措施、协调设备抢修事宜;总结应急事件的处理过程及预案修改工作。

发电运行部副主任: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机组的开、停机等调度工作;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紧急情况时通知相关人员,作好应急的相关安全措施。负责组织人员做好事故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清洗、监护工作。

项目部主任:负责紧急情况的临时检修、事故性抢修工作。

党群工作部主任:负责组织抢救受伤人员,提供医疗卫生方面工作。

厂长工作部主任:负责提供车辆运输方面工作。

经营管理部副主任: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与采购。

4.3 应急情况下机构的运作方式

我厂各部门和部门职工都负有事故救援的责任,各救援专业队伍,是各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主要是担负我厂各类应急事故的救援及处置。因此,应急情况下的运作方式:

4.3.1组织救援专业队伍,其组成及分工如下:

4.3.1.1通信联络队:由安监部、技术设备部、发电运行部、项目部组成。

负责人:运行当值值长。负责各队之间的联络和对外联系通信任务。

4.3.1.2消防治安队:我厂消防队(全体消防员)、各部门义务消防员、户县消防队。

负责人:厂长工作部主任。担负灭火、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现场保卫等任务。

4.3.1.3抢险抢修队:由项目部职工组成。抢救队员在10人以上。

负责人:项目部主任。担负抢险抢修指挥协调工作。

4.3.1.4医疗救护队:主要由医院及部门职工组成。救护队员在4人以上。

负责人:党群工作部主任。担负抢救受伤人员任务。

4.3.1.5物资供应队:由经营管理部和厂长工作部组成,成员在4人以上。

负责人:经营管理部副主任。担负抢救物资的供应任务和运输任务。

4.3.2  信号规定

厂救援信号主要使用电话报警联络。

安监部:

消防队:

危险区设好警戒线,并挂好标示牌。

5.应急预案内容

5.1危急事件的预防与应对

5.1.1事故起因

(1)制氢室含氢量超标

(2)氢系统安全阀失效,系统压力过大产生爆炸

(3)氢系统工作,人员安全措施执行不到位

5.1.2事故的预防

(1)制氢站和氢系统的设备附近,严禁放置易燃易爆品,并应设“严禁烟火”标志牌。

(2)制氢站应通风良好,保证空气中含氢气最高不超过0.4%,每天检测一次。

(3)氢气系统的厂房和储氢罐等应有可靠的防雷设施。

(4)制氢站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装置,并采用木制门窗,门应向外开。电线应穿密封金属套管,并经气密试验检查合格。仪表等低压设备应有可靠绝缘。

(5)氢气系统设备上作业,必须使用铜质或铍铜合金工具。

(6)氢冷发电机及其氢冷系统中氢气纯度应不低于96%,含氧量不应大于1.2%,制氢设备中,气体含氢量不应低于99.8%,含氧量不应超过0.2%,如不能达到标准,应立即进行处理,直至合格为止。

(7)动火前或检修试验前,应对检修设备和管道用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冲洗置换,严格按运行规程执行。

(8)气体介质的置换避免在起动、并列中进行。氢气置换过程中不得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拆卸螺丝等检修工作。

(9)氢系统管道阀门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

(10)制氢设备及氢冷系统要动火检修,或进行能产生火花的作业时,应尽可能将需要检修的部件移到厂房外安全地点进行。如必须在现场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工作制度。

(11)氢系统进行开启阀门操作时,应均匀缓慢进行,防止气体急剧流动使管道中的杂质摩擦管壁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12)制氢站应严格执行门禁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由于工作需要进入制氢站时,必须进行登记并关闭手机、传呼机等通讯设备,不得携带火种。

5.1.3事故的应对

(1)根据本事故的特点,应在制氢室附近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2)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应急设备设施的维护,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完备;

(3)每年进行一次制氢室着火处理演练:包括消防报警系统、逃生警报系统的检查维护,并形成记录;

(4)厂长工作部应每季度进行生产场所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及时清点补充过期、丢失、损坏的消防器材;

(5)应加强车辆维护,随时保证有应急备用车辆;

(6)日常急救药品、药具配备齐全。

5.2事故应急行动预案

5.2.1 应急操作处理程序

本程序由值长启动。

如有伤员,应将人员紧急救出并通知职工医院进行抢救;

切除制氢室供电电源;

如着火,应用1211或者干粉灭火器灭火;

氢系统发生爆炸时,值班人员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关闭制氢系统,并对系统进行必要的隔离。

事故较大时,按照《灭火扑救应急预案》安排人员进行撤离。

5.2.2 应急救援程序

本程序由厂长、生产副厂长或其授权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启动。

(1)厂长、生产副厂长或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同时指挥电气专业组进场待命。如有人员受伤,应通知后勤医疗组也进场;如着火,应通知义务消防队进场;

(2)指挥疏散现场无关人员;

(3)如着火,应指挥义务消防队进行灭火,其他应急人员协助;

(4)组织抢救现场可能出现的伤员;

(5)灭火后,应立即组织进行事故现场的隔离和保护;

(6)组织检查事故设备情况,确认设备损坏程度;

(7)组织制定临时设备运行措施和事故设备抢修方案,开展设备抢修;

(8)组织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在运机组的安全运行。

5.3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5.3.1设备抢修完毕,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方式。

5.3.2恢复运行正常值班工作秩序。

5.3.3本预案以设备抢修完毕并恢复正常的运行方式事故应急处理及救援的终止点,由厂长宣布终止。

5.3.4应急处理和救援终止后,恢复应急处理和救援人员的正常生活工作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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