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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7月31日

 为积极应对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医院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医疗救护指导小组及应急处置队。

    组  长:杨翔(院长、党支部书记)、电话:13881896501

    副组长:李德洪(副院长、医务科长)、电话:13679021078

            肖晓辉(副院长、预防保健科长)、电话:13568801383

    成  员:李雪春(护理部主任)、电话:13668104275

    吴  兰(内科护士长)、   电话:13689039995

    杜雪莲(外科护士长)、   电话:13550064939

    潘德芬(药房主任)、     电话:13678021350

    张尔富(院办主任)、     电话:13648048268

    伍  莉(内科负责人)、   电话:13708202150

    邓丽琼(外科负责人)、   电话:13688073938

    李世华(质管办) 、      电话:13684082594

    王崇建(团支部书记)、   电话:1368181134

    1、医务科负责安排院内外病人的收治、会诊、转诊、组织抢救及医务人员的调配工作;

    2、护理部负责护理人员的调配及病区医疗物品准备工作;

    3、院办负责组织院内各种后勤物资的供应、后勤设备(施)的维护以及相关医疗物资的采购、储备和供应,院内环境和被服的清洁、消毒工作及院内安全及医疗秩序的维护;

    4、药剂科负责各类药物的采购、储备和发放,保障供应;

    5、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并开展相对的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培训工作;

    6、院感小组负责组织院内感染的预防及处理、培训工作。

    医疗救护指导小组: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针对不同类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导应急处置队进行具体医疗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科研工作,及时提出建议和整改措施。由各临床科室负责人、医院感染管理人员等组成。

    应急处置队:在应急领导小组指挥下,参加院外及院内医疗救治工作。由急诊科主任或相关医疗专业人员任组长,各相关科室医师任组员。

    二、报告与响应

    (一)监测

    l、对法定传染病进行系统监测,对传染性大或危害严重的传染病实行重点管理,中毒监测网络和食物监测网络加强生物毒素和化学毒素的监测。

    2、加强重点科室工作,当出现不明原因的传染性疾病,常用方法或治疗无效或效果不良,疾病发病或死亡异常增多时应进行报告。

    3、严格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开展工作,以利于尽早发现和识别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加强疫情监测分析和信息交流。必须做好监测资料相关分析,及时发现异常现象,以便排除和确认生物、恐怖袭击事件和及时发现传染病的流行特征。

    4、对医院内有化学毒品、放射性药物储存和使用的地方以及造成环境污染及人体危害和社会恐慌的场所进行卫生学评价,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预测,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二)报告

    1、责任报告人:发现疫情的首诊医师、应急指挥办公室工作人员,发现生物饮用水污染事件、医源性感染爆发、生化恐怖袭击事件、免疫接种引起的群体性事件、重大医疗事故、医院水电及医疗设施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的任何人均为责任报告人。

    2、报告程序:责任报告人除常规疫情报告、疾病监测及其他常规监测系统规定要求进行报告外,对发现的各种公共卫生异常现象要尽快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应以最快的方式向都江堰市卫生局和都江堰市CDC报告。

    (三)启动条件

    临床上遇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时。

    (四)工作程序:

    l、医务科或总值班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汇报,以决定是否成立医疗救护指导小组,若应成立,则由医务科或总值班通知相关人员到位。

    2、医疗救护指导小组在接到指令后,立即到首诊科室对患者进行会诊,判断事件严重程度,指导首诊医师进行初步诊治,并建议应急指挥办公室是否启用应急处置队对患者进行诊治。

    3、应急处置队在接到通知后,根据情况立即到达院内或院外开展医疗施救。

    4、应急处置队要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小组及应急指挥办公室指挥下及时做好伤员和病人救治工作,开辟专门病房对病人进行隔离和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工作。

    (五)个人防护: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在开展救治工作时应注意个人防护。收治病人的科室应采取相应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三、保障

    (一)物资保障

    药剂科及后勤保障部要根据要求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药品及物资储备。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及时补充更新。各临床科室要做好病区各类急救药品的储备。

    (二)技术保障

    1、培训

    各级医务人员必须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治能力。各临床检验科室要积极开展相关实验检查项目,提高检测水平,为更快识别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实验室保障。各科室应收集、整理、分析各种资料,为开展相关科研制定应对措施。

      医务科、护理部应对医务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

    2、演练

    医院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四、结束后处理

    (一)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小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完毕后,要对处理过程与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科学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奖励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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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科室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科室及相关责任人员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追究相应责任,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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