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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式工安全培训不能“非正式”

作者:徐晨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6月04日

 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现在企业用工的形式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除了过去在改制过程中通过转变身份保留下来的全民合同制正式员工外,目前企业生产一线大多为农民工,如果企业仅仅将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瞄准少数正式员工,而把占员工队伍很大比例的其他形式用工人员排除在外,想必这样的企业安全工作肯定岌岌可危,安全风险随处可见,不出事故是侥幸,发生事故是必然。

  之所以出现对“非正式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非正式”现象,一方面,是有些企业存在用工歧视。企业人为地把员工分成三六九等,以身份划界,以身份确定安全教育培训方式和力度,没有把“非正式工”作为企业的一份子来平等看待,最终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就像目前的薪酬待遇一样造成了事实上的“同工不同酬”。另一方面,少数企业觉得正式员工是企业的固定人员,总体稳定,而其他“非正式工”流动性比较大,在安全教育培训上如果对“非正式工”投入太多的精力和经费,算小账,感觉吃亏,不划算,有的可能刚刚培训合格就出现跳槽现象,使培训投入打了水漂,甚至是为别的企业做嫁衣。再一个方面,是企业急功近利的短视思想严重,招进来了人员以后就想着尽快让他们替企业出力,创造产值,没有想着在安全教育培训上投入必要的成本,把安全教育培训投入与企业生产成本和效益对立起来,该花的培训经费不愿花,该投入的教育培训精力不愿投入,最终使得安全生产形势总是处于难以让人放心的危险境地。

  “非正式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能“非正式”,这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思想的体现,也是企业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的需要,同时也是建设和谐企业,增强企业凝聚力、向心力,实现持续有效发展的必然要求,否则,事故不断的企业,必定人心惶惶,不仅没有稳定的生产环境,同样也难以取得预期的生产效益和经济效益。

  “非正式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必须“正式”,也就是不管什么形式的用工,必须同正式职工一样进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于那些关键要害岗位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除了新来人员要加强教育培训以外,还要重视全体员工的日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时,必须面向各类身份的全体员工,做到全员化、全方位、全覆盖。要经常性的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经常性的开展安全知识竞赛,通过橱窗、板报宣传、故事演讲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营造安全文化氛围,使每一名员工始终绷紧安全生产弦不放松,都能做到对安全生产既知其然,也知所以然,从而达到人人要安全,人人会安全,时时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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