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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槽突然打开 脚被灼伤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10月19日

 

企业名称
贵州分公司碳素厂
发生事故时间
2007年4月27日
伤亡人数
轻伤1人
生产过程
碳素生产
直接经济损失
4万元
间接经济损失
0.5万元
事故经过:
2007年4月27日凌晨3:30分左右,二煅烧车间生产二工段二班煅烧工叶某(当班代班长)发现4#煅烧窑大窑至小窑间CF30-31溜槽有堵料信号。叶某按《锻烧岗位操作规程》中下料溜槽故障处理程序停了相关设备,然后安排本班煅烧工冯某、徐某一同到现场检查处理。徐某拿水管做冷却准备,叶某第一次到控制箱对溜槽进行后移启动,溜槽未动作。叶某判断是溜槽滑道卡料,叶某和冯某从直梯上到溜槽滑道检修平台清理卡料,清理一会后,冯某留在平台上,叶某从溜槽平台下来后第二次到控制箱对溜槽进行启动,溜槽仍未动作,叶某又上平台再次进行清扫。清扫后,冯某仍留在平台上,叶某对大窑进行盘窑后,第三次来到控制箱前对溜槽进行启动,此时,冯某按徐某的要求站到了平台远离溜槽的另一端,经多次点动后溜槽突然打开。溜槽内烧红的积料(煅后焦)突然撒落到地面堆成一堆,部分碎料散开铺满屋内地面,同时高温粉尘上扬,站在溜槽平台上的冯某感到面部灼痛,转身翻越平台(平台高3.95M)栏杆跳下,落到地面灼热的积料上,脚被灼伤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叶某在冯某没有离开平台(平台高3.95M)下到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违章对溜槽进行后移启动,致使溜槽突然打开,烧红的积料(煅后焦)撒落,高温粉尘上扬,冯某感到面部灼痛,由于过度紧张,采取了错误的应急方法,翻越平台(离地3.95M)栏杆跳下,落到地面灼热的积料上。
2、间接原因:
1)互保对子徐某,意识到平台上站人是有危险的,未制止叶某启动溜槽的违章行为,也没有要求冯某下平台。
2)二煅烧车间及生产二工段二班安全管理不严,对煅烧窑下料溜槽堵料处理过程的安全教育力度不足,致使员工违章、冒险作业。
事故责任及处理情况:
1、叶某违反《阳极煅烧调温工安全规程》Q/J·GLTS·09·0006·2000(见附件5)第2条 “情况不明或故障未排除,有人正在进行检修作业时禁止起动”的规定,未认真确认现场情况,在冯某未离开平台下到安全位置的情况下对溜槽进行后移启动,致使溜槽突然打开,烧红的积料(煅后焦)落下,高温粉尘上扬。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根据分公司《安全环保考核制度》附录二第3.1.5条的规定,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叶某考核扣款1000元。
2、冯某明知站在平台上等待叶某操作溜槽后移是有危险的,未主动离开危险区域,而是心存侥幸、冒险作业,以致在高温粉尘上扬时,受到灼伤;其次,冯某翻越平台(离地3.95M)栏杆跳下,落到地面灼热的积料上,采取的应急方法不当,扩大了事故的后果。对该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根据分公司《安全环保考核制度》附录二第3.1.5条的规定,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冯某各考核扣款1000元。
3、互保对子徐某违反《碳素厂关于安全互保、联保的规定》(见附件6)第三条“互保对子有义务关注对方作业时所处环境的不安全状态,提醒对方安全注意事项,制止对方的不安全行为。”之规定,作业中意识到平台上站人是有危险的,却没有制止叶某启动溜槽的违章行为,只提醒冯某站到了平台远离溜槽的另一端。对该事故的发生负有次要责任。根据分公司《安全环保考核制度》附录二第3.1.6条的规定,对事故的次要责任者徐某考核扣款800元。
4、二煅烧车间生产二工段二班班长李某,是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安全教育不足,致使员工违章、冒险作业、个人应急处理方法不当。违反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4.12.3“做好日常的安全管理,员工教育工作”之规定。对该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根据分公司《安全环保考核制度》附录二第3.1.7条的规定,对事故的管理责任者李某考核扣款500元。
5、二煅烧车间党支部书记兼生产副主任汪某,生产二工段二班是其安全管理责任区,对车间安全管理不严,安全教育力度不足,对该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根据分公司《安全环保考核制度》附录二第3.1.7条的规定,对事故的管理责任者汪某考核扣款500元。
6、二煅烧车间主任乔某,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不严,安全教育力度不足,对该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根据分公司《安全环保考核制度》附录二第3.1.7条的规定,对事故的管理责任者乔某考核扣款500元。
7、根据分公司《安全环保考核制度》附录二第1.1.3条“扣责任车间20元/人”的规定,考核该车间(114-6)×20=2160元。
8、根据碳素厂《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办法》第5.1.4.5条的规定,撤销二煅烧车间“安全生产标准化车间”称号,并根据按照分公司《安全环保考核制度》2.1.2“达标后被摘牌的,一次性扣单位10元/人”的规定,考核该车间114×10=1140元。
9、根据碳素厂《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办法》第5.1.4.6条的规定,撤销二煅烧车间生产二工段二班“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称号,按照分公司《安全环保考核制度》2.1.2达标后被摘牌的,一次性扣单位10元/人;4×10=40元。
10、根据碳素厂《“无伤害班组”动态管理办法》第5.4.2.2条的规定,撤销二煅烧车间生产二工段二班“无伤害班组”称号。
防范措施:
1、碳素厂安全环保科在全厂范围内通报该起事故,要求各车间(队)、机关各科室组织学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2、二煅烧车间组织全体煅烧工对碳素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教育培训,并考试。
3、二锻烧车间在《阳极煅烧工安全技术规程》中增加“处理C30-31堵料拉开移动溜槽的过程中,工作服穿戴做到“三紧”,并配戴防护面罩;溜槽轨道检修平台严禁站人,所有人员必须撤到安全位置(3#、4#窑必须撤到屋外)”的要求,全车间学习后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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