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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拉萨墨竹工卡县巨龙铜业有限公司“5·14”较大竖井坠落事故案例

  来源:事故调查和统计司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3月04日

2023年5月14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巨龙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铜业)发生一起较大竖井坠落事故,造成6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946.97万元。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巨龙铜业隶属于福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民营企业,开采矿种为铜和钼,露天开采。该矿山露天采场排水巷道工程(Ⅱ标段)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为福建兴万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墨竹工卡分公司,监理单位为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发生事故的安全逃生竖井井筒属于露天采场排水巷道工程(Ⅱ标段)建设项目,设计井深 476.7米,直径4米。该工程于2022年2月15日开工,2022年6月开始进行井筒掘进,发生事故时竖井施工深度约为 456米,距离设计井深还有约20.7米。

二、事故直接原因

该矿山因主提升卷扬机故障,造成井下人员被困,临时采用凿井绞车吊篮提升被困人员,绞车齿轮疲劳断裂,导致坠落事故发生。

三、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1.建设项目单位。巨龙铜业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人员配备、培训教育等审查不严,对施工单位的统一管理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发现提升系统和凿井绞车存在的设备问题。未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人员被困险情,未及时赶赴现场抢险救援。

2.施工单位。福建兴万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墨竹工卡分公司未健全完善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项目部管理失控,安全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长期不在岗;购买、安装和使用存在缺陷、质量不良设备,设备检查维护不完全、不彻底,未按要求对排水竖井项目使用的自制吊篮送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评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切合实际,应急救援演练不到位。

3.监理单位。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监理不力,对施工单位排水竖井提升系统设备准入及施工组织方案审查不到位,对提升系统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的监督不到位,未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

4.地方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墨竹工卡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不全面,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督促不够,专业技术人员匮乏,发现和消除非煤矿山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不足。拉萨市应急管理局分析研判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不全面,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不彻底、发现和解决重大事故隐患专业性不强。墨竹工卡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安全生产要求不全面,分析研判本县区安全形势和解决实际问题不深不透,压紧压实各方安全责任落实不够。

四、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事故共对2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对福建兴万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墨竹工卡分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生产副经理等3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巨龙铜业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总监等12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对墨竹工卡县委书记、县长、常务副县长、应急管理局局长,拉萨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副局长等6名同志分别给予政务处分、诫勉谈话。

对福建兴万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墨竹工卡分公司处以200万元的行政处罚、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对巨龙铜业处以20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紫金工程技术公司移送拉萨市住建局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责成墨竹工卡应急管理局向墨竹工卡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墨竹工卡县委县政府、拉萨市应急管理局向拉萨市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西藏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对拉萨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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