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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车司机违章顶车将两车间穿行人员挤伤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11月11日

2008年1月9日8:10,某矿机电二队电机车司机违章操作,将正在两车之间穿行的井下调度员冯某左小腿挤伤,造成胫骨骨折。

一、事情经过

2008年1月9日八点班,机电二队电机车司机夏某接班时,发现三辆电机车均停在重车道上,由于矿规定8:20要使用平巷人车运送人员,而机电二队4号电机车被其他单位1号、2号电机车堵在里面,需要调出4号电机车去拉人车,电车司机夏某在现场没有找到1号、2号电机车司机,夏某便亲自开2号电机车顶住1号电机车开进空车道(注:1号、2号电机车为外单位使用的5t小型电机车,不能拉人车,4号电机车为机电二队12t电机车,可以拉人车。因重车道道岔外有多辆矿车,1号、2号电机车只能利用道岔进入空车道进行倒车),停车后发现2号电机车距道岔距离过短,4号电机车仍不能通过道岔进入空车道,此时1号车与2号车之间的距离约500mm。8:10,当夏某第二次用号电机车去顶1号电机车,启动2号电机车后就听到有人叫喊,夏某立即刹车下来看,发现正在1号、2号电机车之间穿行的调度员冯某已被2号电机车挤伤左小腿,造成胫骨骨折。

二、事故原因

1.电机车司机夏某违反操作规程,违章顶车、开车时,发出信号后,没有严格执行对电机车前、后和周边进行认真的观察,就开动电机车,是造成伤人事故的直接原因。

2.在电机车司机夏某违章开车和顶车时冯某没有及时制止,是造成伤人事故的主要原因。

3.调度员冯某在两机车中间穿行前没有左右观察,自保意识不强,是造成伤人事故的主要原因。

4.1号、2号电机车司机没有现场交接班,违章将车辆停放在主要运行轨道上,是造成伤人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防范措施

1.继续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学习三大规程,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2.吸取本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达到教育全员职工的目的,增强自主保安意识,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3.严格执行交接班岗位责任制,做到手交手、口交口、接班不来、交班不走。

4.加强现场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5.加强井下车辆调度职能,规范车辆运行、停放管理,全力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四、启示

当违章不被人阻挡时,可怕的事故也就快现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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