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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簇桥助剂厂生产安全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21日

 一、 基本情况

  1、事故单位:成都市武侯区簇桥助剂厂

  2、行业类别:生产加工

  3、隶属关系:区属企业

  4、事故发生时间:2006年3月6日

  5、事故类别:机械伤害

  6、事故发生地址:武侯区簇桥铁佛村10组

  7、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8、事故等级:一般伤亡事故

  9、伤亡情况:亡一人 直接经济损失7万元

  10、死者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籍贯 职务 伤害程度

  李土全 男 43岁 汉 成都大邑县 工人 死亡

  二、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簇桥助剂厂是于1991年12月12日经武侯区乡镇企业局同意兴办的乡镇集体企业,该企业于2004年9月21日与其主管单位铁佛村企办签订了“集体所有制企业脱钩协议”。按协议规定,原集体企业签订脱钩协议后应自行进行改制或注销。但该企业于2005年5月10日换发工商营业执照时仍为集体所有制企业。

  三、事故经过

  2006年3月6日下午2点20分左右,在武侯区簇桥铁佛村族桥助剂厂内,工人李土全在操作离心机将结晶琉酸锌与母液进行分离时,高速运转的离心机突然毁损,飞出的零件将李士全的头、颈部打伤,致其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接报后的武侯区安监办、区总工会、簇桥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组成了“3.6”事故调查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经对事故现场勘查和对有关人员调查取证,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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