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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应急管理局对北京辉顺兴业广告有限公司“7.01”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信息公开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1月13日

2019年7月1日17时30分许,在怀柔区北房镇北房村十字街东50米处,北京辉顺兴业广告有限公司在给北京云天府酒家安装广告字时,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北房镇政府等单位有关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善后处理和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北房镇政府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同时,调查组邀请区纪委区监委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

一、基本情况

北京辉顺兴业广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X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MA017EMN2Y,注册资金:100万元,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8日,公司住所: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兴桥大街1号南楼203室,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等。

北京云天府酒家,经营者:张X芬,身份证号:11022719601006XXXX,公司类型:个体(内地),注册日期:2005年9月12日,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110116600293113,经营场所: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北房村十字街东50米,经营范围:餐饮服务、销售食品等。

2019年6月20日,北京云天府酒家(经营面积300平米)经营者张X芬将北京云天府酒家租给李X进行经营管理。2019年6月27日,因北京云天府酒家门脸广告灯箱上需要安装广告字,李X通过朋友关系同意由北京辉顺兴业广告有限公司进行广告字安装等相关事宜。

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验,对相关人员和单位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委托国质(北京)建设工程检测鉴定中心及聘请法医专家、电力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死者死因进行了技术鉴定和专家论证分析。事故调查组召开了事故现场会和事故分析会。

调查组对行业主管部门区商务局及北房镇政府的管理职责开展了调查工作,调阅了相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资料。经查,区商务局和北房镇政府等单位相关人员履职到位。

二、事故经过和抢险救援、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一)事故经过及抢险救援情况

2019年7月1日14时许,北京辉顺兴业广告有限公司负责人冯X辉安排冯X成等3名作业人员,到怀柔区北房镇北房村十字街东50米的北京云天府酒家进行广告字安装等作业内容。17时30分许,冯X成独自在脚手架上安装广告字的过程中,触碰到北京云天府酒家西侧外立面墙上漏电空调室外机的金属外壳,造成触电,随后从脚手架内侧下滑掉到地面上,后经120医护人员现场抢救无效后确认死亡。

(二)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此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5万元。

2.死亡人员基本情况

死者:冯X成,男,37岁,汉族,身份证号:62262819820918XXXX,甘肃省礼县宽川乡冯庄村X组3XX号人,北京辉顺兴业广告有限公司工人。北京市怀柔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编号:HR2019BL0051)鉴定意见为:“结合案情,冯X成不排除电击导致死亡”。2019年9月12日聘请3名专家,对死者冯X成不排除电击导致死亡的原因进行论证分析,专家组意见为冯X成符合电击导致死亡。

(三)事故现场勘验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北房镇北房村十字街东50米的北京云天府酒家西北侧室外,现场搭设有一个南北方向放置(高3.2米、长1.6米、宽0.8米)的带有卡扣铁网踏板的高门式脚手架;距脚手架右侧0.1米,距地面2.9米处的该饭店西侧外立面墙上有空调室外机一台。经检测,该空调在处于关机状态时,空调室外机和空调管路均带电,空调制冷剂管路(铜管)带电,电压为205V,空调室内机外壳带电,电压为220V,空调使用三相380V供电电源,空调电源插头插座内未连接保护接地线,室内配电箱内无漏电保护器。

三、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质

调查组依法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认真勘查,并查阅了有关资料,对事故的目击者和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经调查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空调未连接保护接地线,空调电源控制开关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空调发生故障后,致使空调室外机漏电,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北京辉顺兴业广告有限公司工人冯X成,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作业过程中未佩戴绝缘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违规冒险作业。

2.北京辉顺兴业广告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松懈,未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作业场所存在的空调室外机漏电的安全隐患,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致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作业过程中未佩戴绝缘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违规冒险作业。

3.北京云天府酒家主要负责人张X芬,未及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对本单位营业场所进行隐患排查,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故障空调漏电的事故隐患。

(三)事故的性质

鉴于上述原因分析,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查组依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和事故原因分析,认定下列单位和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提出如下处理建议:

(一)北京辉顺兴业广告有限公司工人冯X成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作业过程中未佩戴绝缘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违规冒险作业,鉴于冯X成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二)北京辉顺兴业广告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松懈,未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作业场所存在的空调室外机漏电的安全隐患,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致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作业过程中未佩戴绝缘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违规冒险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北京辉顺兴业广告有限公司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北京云天府酒家主要负责人张X芬,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其上一年收入30%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建议和措施

(一)北京辉顺兴业广告有限公司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对施工现场,要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二)北京云天府酒家要从事故中汲取教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各类规章制度;要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特别是要消除空调外机带电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区商务局、北房镇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本行业、本辖区餐饮单位的安全监管,结合本起事故,在本行业、本辖区内对餐饮单位深入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排查事故隐患,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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