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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放电伤人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11月11日

2013年2月5日23:00,某矿机电一队电工杨某在井下大巷焊接水管,由于杨某停错开关电源造成短路,电弧烧伤杨某的双手并灼伤其双眼。

一、事故经过

2013年2月5日23:00,某矿机电一队电工杨某在井下大巷焊接水管,准备给电焊机接电源,电工刘某配合。由于杨某停错开关电源,在没有验电的情况下进行放电,造成短路,电弧烧伤杨某的双手并灼伤其双眼。随后,刘某将杨某送至井上,后者被立即送至总医院治疗,最终杨某被定为伤残。

二、事故原因

1.杨某在施工中未严格落实井下大巷烧焊措施,停错开关电源且在没有验电的情况下放电,违章作业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刘某没有做好安全、互保工作,没有及时制止杨某的违章作业行为,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该队日常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培训流于形式,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正规培训并考试合格,做到持证上岗,正规培训不合格的严禁上岗。

3.井下烧焊作业前,必须认真贯彻措施,每道工序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作业。

4.跟班干部要加强现场管理,狠反“三违”,不安全不得作业。

四、启示

使用不合格上岗者酿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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