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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威鹏船舶工程公司“1.3”高处坠落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9月11日

1月3日下午,在大连船舶重工集团二工场承担在建船舶打磨任务的南通威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组织人员在30万吨船坞内进行30万吨原油轮货舱打磨作业过程中,1名打磨工邵金富高坠受伤致死。

(一)事故基本情况

1.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情况

(1)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船舶重工集团),属中央大型国有企业,经营范围:各种船舶、海洋工程及配套设备的开发等;

(2)南通威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威鹏大连公司),经营范围:船舶修理和船舶建造(不含渔业船舶的修理和建造)的现场作业等,常年在大连船舶重工集团从事船舶分段制作、合拢、铁硒等。

(3)邵金富(死者),男,52岁,吉林省大安市叉干镇光明村后九合堂屯人,2013年8月与南通威鹏大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从事打磨工作,完成入厂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2.体系认证情况

(1)大连船舶重工集团,2004年2月13日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2007标准),获得挪威船级社的认证,最新认证有效期至2018年11月23日。

(2)南通威鹏大连公司,未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事故背景

(1)30万吨原油船62#船,大连船舶重工集团二工场于2015年5月4日开工建造,2015年11月19日进入2-1船坞铺底合拢,南通威鹏大连公司参与该船合拢、铁硒等作业。

(2)1月3日,南通威鹏大连公司任金全副总经理安排打磨班组对30万吨原油船62#船3#中货舱513甲板进行电焊找漏作业和打磨作业。电焊班班长常忠科安排5人在此仓作业,其中2人在第6、7横舱壁间北侧进行电焊找漏作业,2人在第1、2横舱壁间北侧进行打磨作业,邵金富(死者)在第3、4横舱壁间的甲板合拢缝纵骨进行打磨作业。

4.事故经过

1月3日14时40分左右,30万吨原油船62#船3#中货舱,正在513甲板倒挂梁第6、7横舱壁间北侧电焊找漏作业的南通威鹏大连公司电焊工冯可武听到扑通一声,赶忙下去查看,发现是同公司的打磨工邵金富躺在舱底板,冯可武等赶紧打电话求援,将邵金富紧急送到市中心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5.现场情况分析

当日在3#中货舱工作的共有6人分布在各处作业,因工作场所较大,作业人员分散,视线相互遮挡,因此事故发生时没有目击者。

根据事故调查、现场勘察情况、邵金富躺卧的位置和姿态分析判断,邵金富当天负责甲板合拢缝纵骨打磨,作业位置在顶层甲板一层合拢缝吊板上。邵金富完成此处作业并摘下安全绳锁钩,准备转换作业场所时,在引入风管的人孔处从第1层甲板合拢缝吊板翻出护栏和防护网,坠落舱室底板(不排除其在引入风管的人孔处摆放风管时身体探出防护网,斜挎在右肩上的自制工具包荡出防护网,突发外力作用将身体带出防护网)。

(二)事故原因和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现场勘察、专家技术分析、询问事故有关人员并调阅相关资料,认定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如下:

1.直接原因

南通威鹏大连公司打磨工邵金富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绳没有挂在固定处的情况下,身体探出防护网,坠落舱室底板。

2.间接原因

南通威鹏大连公司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班前安全教育没有针对性,没有针对高处作业提出要求;未对操作人员携戴的工具包等自制装备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对于操作人员高处作业结束后转换作业场所,在摘下安全绳锁钩后的相关行为规定不完善;高处作业相应的监护、巡查不到位,未能发现和有效制止员工身体探出防护网的不安全行为。

3.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南通威鹏船舶工程公司“1.3”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市安监局对负有主体责任的南通威鹏大连公司和南通威鹏大连公司总经理等3名事故相关责任人做出了处罚。

(四)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事故发生后,市安监局提出了如下防范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南通威鹏大连公司

(1)对涉及高处作业场所的打磨、电焊、找漏等作业,要立即完善其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对相关员工进行教育、培训,并加强巡检、加强考核。

(2)对高处作业使用的所有工具以及工具包(箱)进行安全风险性分析,对于影响安全作业的工具以及工具包(箱)一律停止使用。

(3)要规范作业人员在吊板上作业期间铺设线带的行为,禁止乱扔或不规范投放物件和线带。

(4)要加强作业现场监护、巡查,加强现场作业人员劳保护具佩戴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加大违章操作的考核力度。

(5)要尽快完成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目前南通威鹏大连公司,已委托北京大陆航星质量体系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体系认证工作。

2.大连船舶重工集团二工场

(1)该项目复工前,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在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完成后报请复工(已落实)。

(2)将事故情况通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挪威船级社,有针对性地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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