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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1中冶长天烧结高处坠落死亡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9月28日

事故经过
2008年10月21日,中午11:20分左右,在中冶长天总承包的梅钢公司新1、2#烧结工地梅精矿库厂房钢屋架下弦平衡支撑安装过程中,分包方十九冶的劳务分包队伍郎溪华峰钢结构公司作业人员查小华(男,35岁,辅工)使用双钩安全带的一根勾拉十字钢结构件,另一根挂在厂房的立柱上,违章用安全带当麻绳拉取十字钢结构件过程中,十字钢结构件一端滑落,将查小华从19.5米的高空带落至地面(身上所背另一根安全绳超过承重极限被拉断),同时造成当班作业人员王帅(男,21岁,普工)坠落,幸被安全带挂住,未造成坠落伤害。
    事发后查小华被事故单位送南京市第一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现场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郎溪华峰钢结构公司作业人员查小华违章使用安全带,将安全带作为工器具,拉取、调整钢结构件,导致自身被坠落的钢结构带落至地面,死亡。

2、其他原因:
(1)总包单位中冶长天对分包单位管理不力。十九冶将该项目分包给了郎溪华峰钢结构公司,郎溪华峰钢结构公司又安排给了黄俊源具体施工。该项目于9月28日开始钢结构安装,安装危险性较高,梅钢公司安保部在对该项目检查中发现多种不安全因素,尤以高空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带、安全网敷设不规范最为突出,并分别于10月6日、10月14日责成十九冶、监理开出了隐患整改通知单,并2次停工整顿,督促其整改,但施工队伍屡改屡犯,施工队伍疏于安全管理,终致10月21日发生高空坠落死亡事故的发生。
(2)郎溪华峰钢结构公司存在用工随意性,查小华多次被施工方除名,后又多次来到工地要求复工,均被施工队伍留用。梅钢公司安保部于10月14日在烧结工地检查时,也发现查小华违章作业不戴安全带等几项违章内容,要求施工队伍立即停工整顿,整改通知单中指名清退查小华。事故当天21日,被清退的查小华又回到工地上,找到带班人员要求干活,带班人员安排他当天从事钢结构安装的高空作业,上班当天即违章作业坠落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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