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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9.5”腾翔轮胎翻新门市部火灾案例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1月15日

一、起火单位基本情况
    腾翔轮胎翻新门市部,位于江苏省徐州市104国道秦洪桥北200米路东一幢南北走向、坐东朝西二层建筑的南端,东西长34.3m,南北宽11.6m,建筑面积240㎡。建筑的东侧和西侧各有一个院子,东院东西方向长度9m,南北方向长度12.3m,周围为实体围墙封闭,东院南侧主要堆放废旧轮胎,北侧主要堆放翻新后的轮胎;西院东西方向长度13.3m,南北方向长度11.6m,主要堆放回收的废旧轮胎,其中南侧和西侧为实体围墙,北侧为铁栅栏围栏,西侧围墙有一铁栅栏大门;建筑的一层为翻新轮胎的加工场地,南北3个开间,东西进深2跨,西北侧为打磨机、东南侧为硫化炉,机器周边的空间摆放了数量不等的轮胎,二层为承租人王其望一家及其侄子日常生活起居的房间。
    2004年4月,刘湾村第三村民小组与茅村村民任雪明签订租赁合同,将火灾现场所在位置的22.95亩土地出租给任雪明。2004年7月,任雪明将承租的部分土地转租给陈杭莲,口头协议每年租金为600元。2006年11月陈杭莲在所租土地上建设240 ㎡的二层砖混结构楼房,2006年年底建成,无土地、规划、建设等有关手续。2007年9月,陈杭莲将其建筑租给王其望,租金为14000元/年,王其望无证经营腾翔轮胎翻新门市部至火灾发生。
    二、起火简要经过及初期火灾处置情况
    2011年9月5日4时42分,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腾翔轮胎翻新门市部发生火灾,立即调派了孟家沟中队3部车14名官兵前往现场扑救,孟家沟中队指挥员临近现场发现火势和烟雾较大后立即请求增援,4时55分孟家沟中队到场后迅速展开救人和灭火行动。支队接到增援请求后,迅速调派特勤一中队、杨庄中队、特勤二中队、大马路中队共18部车90余名官兵前往增援。6时20分左右将火彻底扑灭。火灾过火面积517 ㎡,造成5人死亡,烧损房屋、设备、轮胎等,直接财产损失为46.83万元。
    三、火灾伤亡及损失情况
    (一)死亡人员情况
    王其望,男,1977年11月3日出生,浙江省临海市人;
    奚爱军,女,1978年11月2日出生,系王其望之妻,浙江省临海市人;
    王冰洁,女,2001年1月6日出生,系王其望之女,就读于徐州市经济开发区大黄山小学;
    王鑫磊,男,2010年9月30日出生,系王其望之子;
    王孝君,男,系王其望侄子,1993年3月5日(阴历)生,浙江省临海市河头镇田洋王村,户口未登记,帮工。
    经法医尸检,五具尸体口鼻腔内检见炭灰烟沫,尸表未检见明显的机械性损伤,均符合火灾致死特征。
    (二)直接财产损失情况
    火灾过火面积517 ㎡,烧损房屋、轮胎和翻新设备。消防部门经现场统计并走访,同时经物价部门评估,直接财产损失为46.83万元(其中建筑物损失17.95万元,其他财产损失28.88万元)。
    四、灾害成因分析及主要教训
    (一)起火部位认定
    起火部位位于西院偏东北与一楼西北结合部。具体位置位于打磨机以西,北侧铁栅栏以南,西院中间人行走道以北,南北走向架空线路地面投影线以东。
    现场勘验发现:该部位轮胎烧损整体重于其它部位。房间内中间的2根立柱的迎火面朝向西北,整体部位指向建筑西北侧及以外的部位。打磨机南支撑杆、电机西侧面高温变色痕迹较重,即打磨机的西面为迎火面东面为背火面,表明部位在打磨机的西侧。西院中间人行道南侧窗户外下方摆放的轮胎内胎堆上表面过火,整体烧损较人行道北侧轮胎烧损轻。中间木门框北侧门框炭化,下部残存0.85米,南侧门框基本无残存。北起第一间与第二间中间墙外堆放杂物(塑料口袋、废纸、塑料布、废皮等)表面烧损,西北侧烧损重于其它部位。西院内上方南北走向四根架空铝线,自西向东绝缘层的颜色依次为红、黄、绿、蓝。红色线残留端较长,南侧电线杆上端线路残留呈东短西长状。通过走访最先发现火灾报警的周斌、叶学忍和张丰义,可证实西院偏东北部位先起火。
    (二)起火原因分析
    事件性质是意外引起的火灾事件。刑侦部门排除放火引发火灾的可能,消防部门排除遗留火种引发火灾的可能,不能排除电气引发火灾的可能。
    1、可以排除放火
    (1)从起火发现时间看,不符合放火案件的一般时间规律。
    (2)现场紧邻104国道,车流量大,人员过往较多,且有监控录像,暴露的可疑性较大,不符合一般犯罪选择的作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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