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配电系统
a.所有的电线架设都必须使用电杆、绝缘子、横担等,按规范要求架设;
b.开关电器及电气装置必须完好无损;
c.开关电器及电气装置必须装设端正、牢固,不得拖地放置;
d.带线导线与导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绝缘包扎,带电导线必须绝缘良好;
e.带电导线严禁搭、挂、压在脚手架或其它物体上;
f.配电箱与开关箱应作名称、用途、分路标记;配电箱、开关箱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
g.电箱内部及其周围临近区域不得有杂物\灌木和杂草等;
h.室外用电严禁拉设使用花线,严禁使用铜线或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使用,严禁工人宿舍内乱拉电线、插座、烧电炉、电饭煲;
i.电气装置应定期检修,检修时必须做到:
①。停电;
②。悬挂停电标志牌,挂接必要的接地;
③。由相应级别的专业电工检修;
④。检修人员应穿绝缘鞋和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⑤。有组织和专人统一指挥。
⑥。照明:
a.在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的场所、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设备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b.根据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c.行灯电压不超过36V,灯具离地面高度底于2.4 米等场所照明电压不大于36V.潮湿及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照明电压不大于24V;
d.根据需要设置警卫和红色信号照明和事故照明,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并配备电源。
⑦。对各类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