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验证铜板带厂现行OHS管理体系是否符合体系文件的要求和标准,评价确保OHS管理体系持续的有效性、充分性和适宜性,为持续改进以及为管理评审提供依据,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OHS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
3. 职责
3.1生产安保科负责内部审核的组织实施。
3.2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年度审核计划和内部审核报告,任命审核组长,全面负责组织内部审核工作。
3.3 审核组长负责编制内审计划,组建审核组实施内审,并编写内部审核报告。
3.4 审核员应配合审核组长工作,按照分工编写检查表,实施审核,并跟踪不符合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3.5 受审核部门应积极配合审核员的工作,提供审核过程所需的资源,针对提出的不符合项制定并实施纠正预防措施。
4. 工作程序
4.1 审核计划的编制
4.1.1生产安保科每年定期编制内审年度计划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其间隔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追加审核。特殊情况指:组织机构变动、法律法规变化、新技术采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最高管理者认为必要时。
4.1.2审核实施计划的编制
每次内审由审核组长编制实施计划,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放实施。内容包括:
a. 审核的目的、依据、范围.
b. 审核时间和日程安排.
c. 受审核的部门及内审员审核分工等.
4.2审核前的准备
4.2.1成立审核组
a.生产安保科负责内审的各项准备工作。
b.管理者代表任命审核组长,审核组长组织审核组。内审员根据审核计划编制内审检查表,明确审核方式、审核内容等准备审核。
4.2.2对内审员的要求
审核员应经过培训具备内审员资格,同时应具备审核能力、独立工作和组织交流能力,并且审核员不能审核自己的工作。
4.2.3 审核计划批准后,由生产安保科将审核计划及审核通知送达管理者代表、受审核部门和审核员,受审核部门要通知本部门所有与OHS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人员做好接受审核的准备。被审部门对审核计划若有异议时,及时通知审核组。
4.3审核的实施
4.3.1首次会议
4.3.1.1审核组长负责组织首次会议,通知召集有关人员、部门、领导出席会议。
4.3.1.2审核组长主持会议,向受审核部门介绍审核组成员,确认审核计划,说明本次审核的目的、范围、审核依据、审核采用的方法和程序,并确认配合人员、日程安排、人员分工、中间或未次会议的时间及参加人等。
4.3.1.3现场审核
a. 按照审核计划,依据内审检查表实施审核。
b. 收集客观证据,并予以记录。
c. 记录现场审核结果以便需要时查阅。
d. 现场发现问题,应开不符合项报告并请受审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e. 对于虽未构成不符合项,但有潜在的不符合隐患,应提醒注意,审核员可作为“观察项”向受审方提出。
f. 末次会议前审核组长召集审核员会议,对观察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对OHS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作出总体评价。
4.3.2 末次会议
4.3.2.1审核组长应按计划主持召开末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审核员全体成员及受审部门的负责人及管理者代表。
4.3.2.2 审核组长介绍审核总体情况,宣布审核结论,向受审方提交不符合报告,提出采取改进和纠正预防措施及跟踪验证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