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每次HSE观察与沟通结束后应填写“HSE观察与沟通卡”(见附录A)。
第十九条 HSE观察与沟通的方法(六步法)
(一)观察:现场观察员工的行为,决定如何接近员工,并安全地阻止不安全行为。
(二)表扬:对员工的安全行为进行表扬。
(三)讨论:与员工讨论观察到的不安全行为、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鼓励员工讨论更为安全的工作方式。
(四)沟通(见附录B):就如何安全地工作与员工取得一致意见,并取得员工的承诺。
(五)启发:引导员工讨论工作地点的其他安全问题。
(六)感谢:对员工的配合表示感谢。
第二十条 HSE观察与沟通的内容
HSE观察与沟通应重点关注可能引发伤害的行为,应综合参考以往的事故事件调查以及HSE观察的结果。HSE观察与沟通内容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员工的反应。员工在看到他们所在区域内有观察者时,他们是否改变自己的行为(从不安全到安全)。员工在被观察时,有时会做出反应,如改变身体姿势、调整个人防护装备、改用正确工具、抓住扶手、系上安全带等。这些反应通常表明员工知道正确的作业方法,只是由于某种原因没有采用。
(二)员工的位置。员工身体的位置是否有利于减少伤害发生的几率。
(三)个人防护装备。员工使用的个人防护装备是否合适,是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四)工具和设备。员工使用的工具是否合适,是否正确,工具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非标工具是否获得批准。
(五)规程。是否有操作程序(规程),员工是否接受过培训、理解并遵守操作程序(规程)。
(六)人体工效学。办公和作业环境是否符合人体工效学原则。
(七)环境整洁。作业区域、工作场所是否整洁有序,材料及工具摆放是否适当等。
第二十一条 各级管理者应按HSE观察与沟通的方法与内容进行。
第二十二条 炼化企业负责统一制作HSE观察与沟通卡,并发放至每个工作岗位。
第二十三条 基层各单位、各部门应认真审核、分析、汇总和统计本单位每月上交的HSE观察与沟通卡;每月5日前将本单位HSE观察与沟通的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填写“安全观察与沟通结果统计表”(见附录C)报上级HSE主管部门。
第二十四条 公司HSE主管部门每季度对 HSE观察与沟通信息进行对比分析,提出HSE观察与沟通的改进建议,形成HSE观察与沟通分析报告,在全公司通报。
第二十五条 HSE观察与沟通结果的统计分析包括:
(一)对所有的HSE观察与沟通的信息和数据进行分类统计。
(二)分析统计结果的变化趋势。
(三)根据统计结果和变化趋势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十六条 对于HSE观察与沟通反映出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整改落实。
第二十七条 炼化企业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每季度评选出的HSE观察与沟通活动的优秀员工,给予一定的嘉奖。
第二十八条 HSE观察不替代传统HSE检查,其结果不作为处罚的依据,但以下两种情况应按处罚制度执行:
(一)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安全行为;
(二)违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
第四章 审核、偏离、报告
第二十九条 各炼化企业应将本规定纳入体系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项审核;发生偏离应报炼油与化工分公司批准,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各炼化企业应组织培训,相关员工都应接受培训;本规定在炼化企业内部及相关方之间进行沟通。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炼油与化工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