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工作如此重要,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配备了相关的人员进行这项工作。由于工伤认定直接关系到受伤职工的工伤待遇,工伤认定工作也是难度很大,矛盾容易集中,经常产生争议和诉讼的环节。我国自
2004年初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劳动保障部门尤其是工伤认定部门的同志克服了人手少、条件差等不利条件,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工伤认定工作,2006年全年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达63.4万件,其中认定为工伤的62.3万件,视同工伤的3800多件。一些地区在实践中,针对农民工的特点,通过采取开辟“工伤认定绿色通道”等措施,及时迅速地给付工伤保险待遇,很好地维护了广大工伤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与世界先进国家相比,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开展的时间还不长,有关工伤认定的法律法规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工伤认定的专业人员队伍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但是我们相信,随着工伤保险制度的不断发展,我国工伤认定工作的水平将进一步得到提高,政策将进一步完善,工伤职工的权益将得到越来越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