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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Z-30 型自动苏生器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08日

  7. 经检查确认伤员为假死,必须立即打开苏生器气路,将自动肺面罩压在伤员的面部,进行人工呼吸。

  8. 在开始使用自动肺进行人工呼吸时,操作者必须用手指轻压伤员喉头中部的环状软骨,借以闭塞食道,防止气体充入胃内。人工呼吸正常后方可停止压喉,并用头带
将面罩固定。

  9. 使用自动肺进行人工呼吸时,面罩必须压紧伤员面部,防止因漏气而影响自动肺工作。

  10. 使用自动肺进行人工呼吸时,呼吸道不畅通,会使自动肺动作过快,此时可将伤员的下颌骨托起,以利呼吸道畅通,如仍无效时,应重新清除呼吸道内的堵塞物。

  11. 使用自动肺进行人工呼吸时,除由医务人员确认死亡(出现尸斑)外,要耐心进行工作,不准过早终断人工呼吸。

  12. 在使用自动肺进行人工呼吸过程中,发生伤员呕吐时,应及时清除呕吐物,然后继续进行人工呼吸。

  13. 在使用自动肺进行人工呼吸过程中,发生伤员严重痉挛时,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处置(防止伤员咬伤舌头及损伤其他器官等),待不影响人工呼吸时,再恢复苏生工作。

  14. 使用自动肺进行人工呼吸时,应通过调整减压器和配气阀旋钮,调节伤员呼吸频率:成人12~16次/分,儿童30次/分。

  15. 对腐蚀性气体中毒的伤员,不准使用自动肺进行人工呼吸,只能使用呼吸阀进行氧吸入。

  16. 当伤员恢复自主呼吸后,可换用呼吸阀对其进行氧吸入,此时可取出口咽导气管,松开面罩的固定头带。

  17. 对一般伤员进行氧吸入时,呼吸阀上的氧含量调节环可调在80%.,对一氧化碳中毒的伤员,氧含量调节环必须调在100%.,并且吸氧工作不准过早终止。

  18. 本仪器使用后,必须用酒精清水等对使用过的面罩、吸引装置、口咽导气管、自动肺、自主呼吸阀等零部件和工具进行消毒和清洗,并清理仪器内外的卫生,使之达到标准要求。

  19. 在保管、使用、携带本仪器时,禁止猛烈碰撞,防止损坏仪器和自动肺。

  20. 对消耗的氧气、零部件等,应及时补充齐全。

  21. 苏生器使用后,应及时检查维护,对自动肺应调整动作频率,使仪器符合技术标准要求,保持良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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