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随时注意采煤机各部的温度、压力、声音和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停机检查并处理好,否则不许继续开机;
(6)大块煤、矸石及其他物料不准拉人采煤机底托架内;
(7)电缆、水管不得受拉、受挤压,不许拖在电缆槽或电缆车外;
(8)不许在电动机开动的情况下,操纵滚筒离合器;
(9)运转过程中,注意观察冷却喷雾水的压力、流量及雾化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无水不得开机割煤;
(10)不允许频繁起动电动机(处理故障时除外);
(11)停机时,坚持先停牵引后停电动机。无异常情况,不允许在运行中直接用停电动机的方式停机,更不准用紧急停机手柄(或按钮)直接停机。
3.停机操作
停机分正常停机和紧急停机两种情况。具体操作要求如下:
正常停机的操作原则是先停牵引,后停电动机。具体操作顺序如下:
(1)将牵引调速手把打到零位(或将开关阀手把打回零位,电动机恒功率开关回零位),停止牵引;
(2)待截割滚筒内余煤排净后,用停止按钮停电动机;
(3)把离合器及其操作手把打回零位,关闭进水截止阀;
(4)操作人员离机或长时间停机时,要将两个截割滚筒放到底板上,断开离合器,把滚筒置于“分”位,并断开隔离开关,关闭进水总截止阀。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操作急停开关或停止按钮:
(1)当采煤机负荷过大,电动机被蹩住(闷车)时;
(2)采煤机附近片帮冒顶,危及安全时;
(3)出现人身事故或重大事故时;
(4)采煤机本身发生异常,如内部发生异响、电缆拖曳装置出槽卡住,采煤机掉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