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供配电安全技术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4月19日
6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6.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组织措施如下:
a) 工作许可制度;
b)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6.2 配电室人员对工作要认真做好审核、许可、间断、转移、验收、终结各个关口,严禁不验电接地,进行违章作业。具体规定如下:
6.2.1    凡到配电室工作都必须持有操作证;
6.2.2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核合格;
6.2.3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对下列各项安全负责:
a)工作的必要性;
b)工作内容是否安全;
c)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及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6.2.4 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应负责检查工作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执行工作中随时检查工作人员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
6.2.5 值班人员应负责审查工作的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及符合现场条件,并正确执行。
6.2.6 值班人员在完成工作上安全技术措施后应会同工作领导人和工作负责人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做好,经双方检查无误后,即为正式许可工作。
6.2.7 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变更或拆除已布置好的安全措施;值班人员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应立即指出、制止。对不听劝告者有权停止工作。
6.2.8 全部工作终结后,工作班应仔细清扫,整理工作地点,值班人员在接到工作负责人关于工作终结及清理完毕,工作班人员已全部撤出的通知后,应立即检查现场。
6.2.9 值班人员在完成下列工作后,经双方认定,工作方可结束:
a) 检查接地线是否全部拆除;
b)    拆除临时遮栏,警告标示牌。
7 在低压回路上的工作
低压回路停电的工作的安全措施:
a) 在操作手柄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b) 工作前必须验电。
8 在二次回路上的工作
8.1 与导电部分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时应停电工作。
8.2 检查高压电动机和起动装置的继电器和仪表,需将高压设备停电。
8.3 所有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侧有永久性的、可靠的保护接
地。
8.4 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a) 严禁将二次侧开路;
b) 短路二次回路时,严禁用导线缠绕,必须用短路片或短路线。
8.5 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应采取下列措施:
a)严禁短路或接地;
b)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应装有专用的开关或熔断器;
c)二次回路通电试验时,为防止二次侧向一次侧反送电,除应将二次回路断开外,还应取下一次的保险或断开开关。
8.6 保护装置二次回路变动时,应严防寄生回路的存在。
8.7 电气安全用具的试验标准
对安全用具除了要正确的使用和保管外,还应定期进行试验。对电气绝缘安全用具试验规定如表所示:
名 称
电压等级KV
测验周期
交流耐压KV
时间(分)
泄漏电mA
绝缘棒
6—10
一年
44
三倍线电压
5
 
绝缘夹钳
35及以下
一年
三倍线电压
5
 
试电笔
6—10
六个月
40
5
发光电压不高于设备额定电压的25%
绝缘手套
高压
低压
六个月
8
2.5
1
 
<=9
<=2.5
绝缘手套
高压
六个月
15
1
<=7.5
9.1 使用安全工具及分类:
9.1.1 基本安全工具
这类安全工具的绝缘足以承受电气设备的工作电压,操作人员必须采用之后,才允许带电操作。例如,操作隔离开关的绝缘棒及用来装拆熔断器的绝缘夹钳等。
9.1.2 辅助安全用具
这类安全用具的绝缘不足以安全地承受电气设备的工作电压,但是操作时使用它,使人身安全可有进一步的保障,例如,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地毯、高压验电器、低压试电笔、临时接地线、警告牌等。常用的安全工具有绝缘棒、绝缘钳,验电笔等。
9        配电室防止恶性事故措施
10.1 防止误操作事故
a) 操作前,在模拟图上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操作;
a)    操作前,应全面检查待操作设备;操作隔离刀闸应注意开关必须在断开位置;
b)   严格执行监护制。不准一个人单独进行操作,一个操作任务在执行中,不得更换监护人或操作人;
c)   在整个操作过程中,必须思想集中,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执行按规中有关倒闸操作规定。
10.2 防止带接地线合闸事故
a) 装设接地线必须登记,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楚;
b) 电前必须检查接地及检查人员自已装的接地线,短路线是否折除;
c) 带有接地刀闸的隔离刀闸操作时,必须认真检查,将要操作的把手是否正确。
10.3 防鼠,防鸟害事故
a) 堵塞高压室与外相通的沟洞,加防鼠门;
b) 高压室控制室门窗要关好;
c) 堵好小动物进入端子、机构箱的洞;
d) 做好灭鼠工作。
10.4 防止人身触电事故
10.4.1 巡视设备时,禁止打开开关柜,保证对带电部份的安全距离。
10.4.2 检修
在停电设备上进行清洁维护工作,必须按规程规定工作,并做好安
全措施。
10.4.3 当检修、试验、清洁工作同时进行时,为了防止误触试验电压,清洁维护工作的负责人应与试验负责人密切联系,并设必要的监护人,变更工作地点时,应通知试验负责人。
10.4.4 在配电室内外搬运长物体,如梯子、金属材料等,注意只能平抬。
10.4.5 具有大电容的设备,如电力电缆、补偿电容、中性点不接地的主变压器,停电后必须放电。
10.4.6 在临近10KV的设备上工作,应使设备接地,防止接触感应电压触电。
10.4.7 电炉、电钻等低压电器设备,引线应有插头或开关,绝缘必须良好,开关插头等损坏者要及时更换。
10.4.8 安全用具应定期试验,妥善保管。
10.4.9 用绝缘棒拉合刀闸或经机构传动拉合刀闸或开关,均应戴绝缘手套。有雷电时,禁止操作。
10.5 防止高空摔跌事故
10.5.1 凡更换灯泡,攀蹬构架,必须注意安全,使用梯子应有专人扶好,检查梯子是否牢固。
10.5.2 在隔离刀闸上工作,分合操作前,操作人应与上面工作人联系好。
10.5.3 高空工作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工具材料要放在稳妥的地方,以防坠落伤人;地面上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0.6 防止其它人身事故的安全措施
10.6.1 开关检修中,开关用手动或电动合闸,均要联系好。实行重复联系制,防止跳、合闸误伤人。
10.6.2 在检修工作中使用工具,防止坠落在带电部份,引起短路,要用绝缘板隔离。
10.6.3 设备事故停电时,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带电部分,以防突然来电。
10.7 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配电室,保证其安全运行;
11 配电室的停送电操作及故障处理
11.1            配电室的所有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制度。并且只能由持有“电工操作证”的人员进行操作,非配电室值班人员不得到配电室操作开关。
11.2       非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
11.3            自己检修配电室的电气线路和设备需要停电时,必须由检修组负责人到相应配电室填写停送电操作记录,值班室操作人员方可进行停电,当该项检修工作结束,需恢复供电时,必须由原停电申请人办理恢复供电手续后,值班人员方可恢复供电,严禁在检修中预约时间供电,严禁电话通知恢复供电(特殊情况除外)。
11.4            值班人员接到外单位停送电申请时,必须由值班人员填好停送电操作记录,核对无误后才能操作。操作10KV以上开关时,一人监护,一人操作,操作完毕检查无误后记录下操作时间。
11.5            由于供电系统原因停电后的恢复供电,各配电室值班人员可不通知用电单位,即可恢复供电,在停电期间,配电室或用电单位检修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时,仍必须按常规办理停电手续。
11.6 当发现电气设备或供电设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故障时,可用电话通知相应配电室紧急停电,但事后由值班员向有关部门报告。配电室高压开关或低压馈电回路开关故障跳闸后,配电室值班员记录下故障信息,同时对配电室内的故障开关进行详细的检查,如有属于本配电室设备的故障,迅速把故障报告主管领导,若能作简单处理就能恢复送电,则应迅速处理,以最快速度恢复供电,对于故障较大或一时不能查清原因的,则要求迅速派人支援,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由其协调处理;当只是某一回路故障时,需通知有关人员对故障线路进行彻底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如果检查后故障点还确定不了时,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可进行第二次试送电,一旦保护再次动作跳闸,就不再送电,直到排除故障为止。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