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条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泵。
1、异声异味;
2、温度超过规定;
3、压力表指示压力不正常;
4、浮化液温度超过规定,浓度达不到或超过规定,或化液箱中液面低于规定位置而自动配液装置仍未起动;
5、控制阀失效、失控;
6、过滤器损坏或被堵不能过滤;
7、供液管路破裂、脱开、大量泄液。
第15条 事故停泵和收工停泵都应下列顺序操作:
1、打开手动卸载阀,使泵空载运行;
2、关闭高压供液阀和泵的吸液阀;
3、 泵的停止按钮,并将按制开把扳到断电位置。
第16条 注意事项:
1、必须确认信号,信号不清不开车;
2、修理、更换主要供液管路时应停泵,关闭主路截止阀,不准带压修理或更换各种液压件;
3、 浮化液箱中液位低于规定下限时,泵站自劝配液装置应起动配液;无自动配液装置的泵站,应在专用的容器内进行人工配液 。配液时应浮化油掺倒在水中,禁止反把水掺倒在浮化油中。配比浓应符合本规程规定;
4、不得擅自打开卸载阀、安全阀、蓄能器等部位的锅封和调整冰件的动作压力;
5、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关闭泵站的回液截止阀;
6、要尽理采同一牌号、同一厂家生产浮化油配制浮化液。每次配液后,都要用折射仪检验液检验浮化液的浓度,不符合规定时要进行调配,直到合格为止。要定经验测定水质,其PH值,氯根、硫酸根和,机械杂质等不准超过规定;
7、除接触器触头粘住时可用隔离开关停泵外,其它情况只许用按钮停泵。
四、收尾工作
第17条 接到班长收工命令和停泵信号后立即停泵,并把各控制阀打到非工作位置。
第18条 清擦开关、电动机、泵体和浮化液箱上的粉尘。
第19条 向接班司机交清情况后,填写运转的交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