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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消防应急照明及其电源的选择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14日

  3、火灾事故照明的选择。在发生火灾事故时,正常电源发生故障,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中人员的安全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应当设置在建筑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控制室、自动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观众厅、展览厅、营业厅的疏散走道等部位。通常在下列场所应设置安全照明:

  (1) 公共场所、乙丙类高层厂房。如医院病房楼、商场、宾馆、饭店、广播电视楼、公共娱乐性场所等。

  (2) 高层建筑、人防工程等。

  (3) 其他人员聚集,且又不熟悉环境条件,容易引起惊恐而可能导致人身伤亡的场所。 应急照明既要满足做为照明的一般要求,又要满足应急作用的特殊要求,既要在紧急状态下照明,同时又要保证常年安装在建筑物内安全、可靠地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这除了选择合适的光源外,适当部位,既便于特殊情况下满足人们疏散、救援的需要,还要保证发生事故时一定时间内应急照明不被火势损坏。因此,应安装在不燃材料的基座上,并设置玻璃或其它非燃材料保。选择安全、可靠、经久、耐用的电源是至关重要的。

  二、消防应急照明电源的选择

  1、应急照明电源的类型。消防应急照明电源是当正常电源不再提供正常照明状态,转换到应急照明电源供电。消防应急照明电源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来自电力网有效地与正常电源分开的馈电线路。

  (2) 柴油发电机组。

  (3) 蓄电池组: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① 灯内自带蓄电池,即自带电源型应急灯。

  ② 集中设置的蓄电池组。

  ③ 分区集中设置的蓄电池组。

  ④ 组合电源:即由以上任意两种以至三种电源组合供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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