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对企业的目标管理。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设定目标(如火力发电厂38个子目标;供电企业101个子目标),对每个子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分,总分作为企业工作业绩的评价依据。5年前,有66个发电厂和供电企业满足基本条件,2000年已增加到443个。这项活动使电力企业总体管理水平有很大提高,安全基础得到加强。
1.3.2 过程控制——安全性评价、安全检查、技术监督、进行整改例如,安全性评价管理过程见图7。安全性评价工作包括:
(1) 设定安全评价标准。根据不同类型企业,依据规程、制度制定评价标准。目前已制定:《输电网安全性评价》、《火电厂安全性评价》、《水电厂安全性评价》、《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等评价大纲。
(2) 建立专家库。主要由长期从事安全、生产技术的退休专家组成。这些专家必须具备经验丰富、技术过硬、掌握标准、熟悉程序的条件。
(3) 规范评价程序。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评价操作。
此项工作类似对一个人做全面体验,首先制订一个详细的体检表,然后由各科医生诊断,再对症下药。但工作量较大,每次需要100人·天。

图7 安全性评价管理过程
1.3.3 综合分析——可靠性管理
可靠性管理是针对设备安全的管理手段,应用统计方法综合分析设备的运行表现,如设备的非计划停运率(Unplanned Outage Rate)等,运用统计学和概率原理指导工程设计、设备订货、安装调试、运行管理。
1.3.4 人员培训——采用多种形式
(1) 上岗前培训。新员工需经厂(局、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新换岗员工需经跟班实习和仿真培训;在岗人员需要定期培训。
(2) 班组安全日活动。公司规定所有班组每周必须进行一次班组安全活动,学习安全通报、安全规程,分析本周或上周的安全情况。
(3) 安全录象、事故通报、安全教育室等再教育形式。电力出版社每2个月出一期安全录象;国家电力公司每月至少1期安全情况通报;各网省公司不定期出安全简报;各发供电企业设安全教育室。
(4) 反事故演习。针对电网的薄弱环节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对组织机构和员工的应变能力进行培训。
(5) 法规制度考试。网省电力公司管理人员每3年由国家电力公司组织1次安全生产法规考试;发供电及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每2年由网省电力公司进行1次法规和规程考试;对所有员工每年进行1次安规考试。
1.3.5 作业指导——标准化作业、危险点分析
(1) 对工作任务进行程序化设定,形成标准作业卡,将工作任务的流程和内容与安全上的要求充分结合,任何员工只要按照标准作业卡去做,就能完成工作任务并保证安全。
(2) 要求员工作业前对所处的危险环境进行分析,明确工作现场周围的危险源,采取避免事故的现场措施。如隔离、警示、个人防护等。
1.4 安全工作的形势
1.4.1 事故趋势
(1) 人身事故逐年下降,见图8。

图8 1995~2000年度事故死亡人数统计图
(2) 电网事故。近10年未发生大电网事故,见图9。
(3) 设备事故。在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的条件下,设备事故次数逐年下降,见图9。

图9 1995~2000年度电网及设备事故统计图
1.4.2 全国联网的安全形势
国家电力公司将“西电东送、南北互供、全国联网”作为发展战略,目前这一战略目标已经开始分步实施,一些大区之间的互联已经形成。
(1) 由于大电网互联初期是一种长距离弱联系,安全稳定问题尤为突出。对于一些已经投运的500 kV远距离送电线路,如天升桥至广东交直流送电线路,一旦发生直流双极闭锁,将发生南方电网与云南或贵州电网解列;二滩送出功率由于占川渝电网的比重过大,一旦发生全停,极有可能引起电网崩溃;此外,东北与华北的互联,华东与福建的互联,都存在一定的稳定问题。
(2) 大电网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更为严重。大的交流电网运行,在发生局部事故情况下如果处理不当,就会“牵一发动全身”波及全网,有时甚至会给整个电网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从60年代起,在大电网形成比较早的西方国家中,大的电网事故就不断发生,近10年来,这类事故并未减少。有的造成几个省市几个州的大面积停电,有的甚至造成2个国家的大面积停电。
1.4.3 电力体制改革对发电企业的影响
(1) 体制改革的第一步就是网厂分开,发电企业必然要面临资产重组、机构调整、职能变化、人员变动的过渡过程,对网省公司和发电企业都有较大影响。
(2) 新组建的发电公司安全管理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目前,从机构建设到安全管理都还不够完善,如:绝大多数这样的发电公司没有独立的安全机构。
(3) 一些控投电厂,尤其是一些相对控股的电厂,中间隔着董事会,股东方对经营者的压力往往是在经营上,经济帐算得多,安全帐算得少,造成安全投入不够、组织机构不完善,措施不落实。
(4) 减人增效实行的人员分流政策,造成员工思想波动大,而且使得大量经验丰富、年龄较大的员工离开一线岗位,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安全生产。
1.4.4 企业成本压力与安全投入之间的矛盾逐渐突出
电力体制改革实际上一直在进行中,首先,逐步推向市场的是建设施工企业;随后,逐步推向市场的是检修、修造等附属企业,目前正推向市场的是发电企业。这些企业在进入市场后面临着较为激烈的竞争,如何控制成本将决定企业的兴衰。发电企业进入竞争领域后,也必然面临成本最小化和效益最大化与安全投入之间的矛盾问题,发电企业如何保证电网安全、如何保证人身安全将是今后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2 我国电力安全生产的差距和原因
2.1 体制与机制
2.1.1 缺乏有效的社会制约机制
有效的社会制约机制是决定安全水平高低的最重要条件。这个机制是由多方面因素构成的,如图10所示。

图10 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受到的制约
在欧美发达国家,企业安全情况不好将面临:
(1) 法律:有清晰、明确严格的界限,越限必惩。
(2) 行政:政府部门的行政检查,违法必究。
(3) 舆论:人在社会中的价值水准高,影响大。
(4) 信誉:由于管理信誉降低,投资者和客户信心动摇,股票值下降。
(5) 银行:由于银行认为管理有问题,增加贷款条件和难度。
(6) 保险:由于法律规定必须为员工保险,所有保费提高。
(7) 工会:要求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水平。
(8) 伤亡者:可能上诉法庭和要求高额赔偿。
在这样的社会制约机制中,一个企业的安全水平如果低,所面临的风险或受到的损失非常大。
2.1.2 企业内部的激励不足
由于社会制约机制未充分建立起来,企业的价值与社会的价值不统一,安全就是效益并没有充分体现。例如,安全上出了问题或发生人身事故,我们的许多企业尤其是小企业除了损失几万元钱,别的影响并不大。因此,只有在充分的外部制约下,企业内部的安全投入、组织管理、制度保证、人员培训才能得到落实,否则就无法生存;而在缺乏外部制约的情况下,企业内部的安全投入、组织管理、制度保证、人员培训就难以落实,安全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保障。

图11 企业的安全保证机制
企业对安全的重视程度,除了企业家的道德自律外,主要取决于外部制约作用的大小,如图11所示。如果外部制约力强,对搞好安全工作的激励也就相应增加,对安全机制的建立和执行的主动性也就增加,这些正是保障安全的决定因素,是政府或上级部门所不能替代的。
目前,在我国的社会制约机制中,尽管尚不成熟,但对大中型企业较为有效,而对于小型企业,所受到的外部制约机制主要来自政府方面的压力或上一级公司的压力,其它因素起到的作用较小,尤其是对于一些多种经济成分的小企业,制约力有限,电力行业中的小企业也如此。
2.1.3 企业的数量超过了政府的监管能力
由于我国处于市场经济的发展阶段,大大小小的企业数量惊人,社会其它制约机制尚未建立,仅有的政府监督也由 于管理的幅度超过了监管能力,使大多数企业在安全管理上基本上不受到任何制约。更何况一些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有特殊关系,在立场上没有站在保护劳动者安全一边,对企业的监管成了监护,安全上存在的问题得不到纠正和改进。因此,在对企业的外部制约因素中,靠仅有的政府制约来解决目前的安全生产状况,成效有限且难以持久。
如电力行业由于减人增效,为了保证社会稳定,大量人员剥离后成立的三产性公司不计其数,管理层次增加,力度衰减,省一级电力公司已经感到力不从心。而发达国家的生产性企业一般都规模较大,企业总数量很少,也使得外部制约机制容易充分发挥作用,政府监督也相对容易得多。
2.2 法规制度
2.2.1 在法规制度的制订方面
(1) 发达国家法规制度的制定能够充分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同时也容易被各方接受。而我国许多法律是由部门起草的,部门的倾向性与公平性存在矛盾,权威性下降。
(2) 发达国家法规制度的制定有严格的程序,少数人的意志难以左右。而我国领导意志影响较大,有利有弊:利是决策快,可以迅速发现和解决问题;弊是法规体系不完整,随意性大,对负面影响估计不充分,造成法规制度的时效性和权威性下降。
(3) 发达国家的法规制度不仅严谨,而且明确,易于执行。而我国缺乏层次分明、体系清晰的制度体系。电力行业制度建设常常采用“打补丁”的方式,一段时期内某类事故突出,则相应地下发一套针对该类事故的管理制度,最后造成制度虽然齐全,但相互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