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监管所面临的问题,我们要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思路、创新方法、加大力度,围绕职责目标,充分发挥执法监督作用,切实为煤矿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有效推动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突出“两个责任”,狠抓安全基础管理
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使企业加大投入和科技进步,加强管理和落实责任,强化职工培训和提高素质。只有紧紧抓住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三项基础性工作,在科技进步、落实责任和提高素质三个关键环节上狠下功夫,才能解决企业安全基础薄弱问题。督促煤矿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足、用够安全费用,逐步补回安全欠帐,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矿井的装备水平,提高煤矿的抗灾、防灾能力。对煤矿企业开展安全诚信评价,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向职工、向社会、向政府做出搞好安全生产、保护从业人员安全健康的承诺。
督促落实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要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实行“一票否决”,把安全生产抓得好坏,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重要标准。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下去,落实到企业和基层单位。
充分发挥煤监机构监察的技术优势和权威优势,履行煤矿安全的执法监督职能,坚持监察与夯实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相结合、坚持监察与服务相结合,切实推动企业和地方政府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突出“三项监察”,狠抓安全隐患整改
“三项监察”是煤矿安全监察的首要工作职责,要立足实际,认认真真履行安全监察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煤矿监察执法的各项规定,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1、开展重点监察。按照高瓦斯、水患严重、管理混乱、事故多发等情况确立重点监察矿井,抓大系统,查大隐患,防大事故。从矿井的“一通三防”、防治水等方面明确重点监察内容,采取多种方式,按照年度、月度监察计划的安排,从细检查、从严执法、依法处置和处罚。重点之一是深化瓦斯治理工作,督促企业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所有矿井必须建立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的瓦斯监控系统,确保监控有效。
2、开展专项监察。适时开展矿井超层越界开采的专项监察;煤矿机电设备特别是掘进工作面“三专两闭锁”专项监察;安全投入费用提取和使用的专项监察;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持证上岗专项监察;煤矿配备使用自救器和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察;煤矿建立、使用、管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专项监察等。通过专项监察,达到促进煤矿提高装备水平的目的。
3、开展定期监察。抓好国家重大节庆、煤矿节后复工、煤矿生产高峰等重点时段和灾害严重的重点区域的定期监察,全面彻底摸清各个区域内矿井水、火、瓦斯等灾害和事故隐患的状况,加大执法力度,督促隐患治理,做到严防死守。
(三)突出“四个建设”,狠抓自身素质提高
1、加强思想建设。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以安全发展、社会和谐为宗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自觉提高做好煤监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扬敬业奉献和拚搏协作的精神,切实保障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2、加强作风建设。作风建设关系政府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工作效率。坚持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作风,大力倡导刻苦学习、求真务实、从严从细和令行禁止的作风,切实地将监察工作做实做细。
3、加强能力建设。能力建设是安监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关系执法水平、行政效能、群众利益的大事,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切实提高监察员的学习、执法、语言文字表达、组织协调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驾驭全局、紧急应变等综合能力的培养与锻炼,精心打造一支高素质煤矿安全监察员队伍。
4、加强廉政建设。廉政建设关系政府形象、关系公信力、关系执法的权威与效能,要从教育、制度、监督三个基本环节入手,把廉政建设贯穿于监察执法的全过程、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贯穿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抓基础、树形象、明责任、严纪律,努力建设廉政勤政的执法队伍。
(四)突出“五项措施”,狠抓监察方式创新
1、树立监察一个矿井就是办理一个案件的思想。煤矿安全隐患无大小,强调煤矿的软硬件都要检查,转变只重井下检查为现场与资料并重,制定出更切合实际、更能抓住要害、更能反映全区煤矿安全特点的监察标准,实行解剖式监察,力争全面,不留死角。
2、突出煤矿合法性监察。关键是检查其各种证照的合法性,以及对照煤矿年度采掘方案和各种基础资料的规定要求,检查其是否存在非法生产、非法建设和非法作业的行为。
3、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在监察执法过程中,坚持惩教并举,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处罚手段,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探索建立完善煤矿安全生产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督促煤矿加大隐患整改力度。
4、完善隐患整改机制。事实表明,事故隐患没有及时得到整改,是最终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所以,完善事故隐患整改机制,及时整改隐患,是减少伤亡事故的有效途径。一要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进行督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整改责任。二要完善隐患报告制度,煤矿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安监部门。三要完善隐患整改跟踪制度,对煤矿事故隐患的整改,尤其是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整顿,实行跟踪监督,指定安全监管部门专人负责跟踪监控,督促企业整改。
5、依法依规进行行政许可。抓住矿井整合技改、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机会,强化源头监察,进一步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和条件的改善与提高。一要把住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关口。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强化有证矿井的管理,及时暂扣安全条件滑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矿井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延续工作。二要把住煤矿建设项目审查验收关口。不审批不符合整顿关闭规划的建设项目,所有项目坚持预审、会审、现场核查多个环节,消除不安全隐患,提高技改矿井的安全装备水平。三要把住煤矿从业人员准入关口。严格执行煤矿从业人员准入制度,督促煤矿企业按规定组织对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突出抓好新进矿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抓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坚持持证上岗。
综上所述,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不断提升煤矿安全技术装备和安全管理水平,消除事故隐患,降低煤矿事故发生机率,实现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