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硫化氢集输管道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二司
2024 年 4 月
目 录
1. 总则.................................................................................................... 1
2. 编制依据............................................................................................. 2
3. 安全风险评估.................................................................................... 3
3.1 管道调查..................................................................................... 3
3.2 评估单元划分.............................................................................. 3
3.3 评估方法...................................................................................... 3
3.4 基础管理评估要点..................................................................... 4
3.5 专业评估要点.............................................................................. 4
3.6 否决项判定及评分方法............................................................. 4
3.7 风险等级划分.............................................................................. 6
4. 风险防控要求.................................................................................... 6
5. 再评估要求........................................................................................ 7
附录 A 集输管道企业管道调查表................................................. 8
表A.1 天然气集输管道调查表...................................................... 8
表A.2 原油集输管道调查表........................................................... 8
表A.3 气田水集输管道调查表...................................................... 8
表A.4 油田水集输管道调查表...................................................... 8
附录 B 含硫化氢集输管道安全风险评估检查表......................... 9
表B.1 基础管理检查表................................................................... 9
表B.2 专业管理检查表................................................................. 12
1. 总则
1.1 为强化陆上含硫化氢石油天然气集输管道安全风险评 估、分级和管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 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所指石油天然气集输管道是石油天然气开采企 业的油气田内部以及油气田之间,将单个或多个油气井生产的 油、气、水等介质汇集输送的管道系统(以下简称油气田集输 管道)。包括油气水采集管线、集输支线、集输干线、集输联 络线及阀室等相关附属设施。
1.3 本指南所指含硫化氢集输管道是输送介质中含有硫化 氢的集输管道。包括:
(1) 输送总压≥0.4MPa,且其输送介质中硫化氢分压
≥0.0003MPa 或硫化氢含量≥75mg/m3(50ppmv)的天然气管道;
(2) 输送总压≥0.4MPa,且其输送液体中硫化氢含量
≥0.5%(wt)的原油管道;
(3) 输送总压≥0.4MPa,且其输送介质为含硫化氢油气田采出水的管道。
高含硫化氢天然气集输管道是指输送介质为硫化氢含量
≥75000mg/m3(50000ppmv)天然气的集输管道。
1.4 含硫化氢集输管道应进行风险评估并确定风险等级, 企业应组织制定防控方案、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落实防控措 施。
1.5 含硫化氢集输管道应至少 2 年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评估, 其中高含硫化氢集输管道应至少每年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评估。
在管道高后果区识别过程中,发现地区等级升高时应重新进行
安全风险评估。
1.6 停用且置换封存的含硫化氢集输管道可不开展风险评 估,停用时间超过 6 个月的含硫化氢集输管道在重新启用前应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评估。
1.7 企业应为含硫化氢集输管道安全风险评估及风险削减 相应工作提供资源保障。
2. 编制依据
本指南编制主要依据下列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当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更新时,所引用的相应条款也随之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TSG ZF00l-2006/XG1-2009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 42294-2022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
GB 50349-2015 气田集输设计规范
GB 50350-2015 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 GB50183-2004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8-201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16-20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T 21447-2018 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
GB/T 23258-2020 钢质管道内腐蚀控制规范
GB/T 34346-2017 基于风险的油气管道安全隐患分级导则
SY/T 0612-2014 高含硫化氢气田地面集输系统设计规范
SY/T | 6064-2017 | 油气管道线路标识设置技术规范 |
SY/T | 6137-2017 | 硫化氢环境天然气采集与处理安全规范 |
SY/T | 6186-2020 |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规范 |
SY/T 6277-2017 硫化氢环境人身防护规范
SY/T 6966-2023 输油气管道工程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
SY/T 7357-2017 硫化氢环境应急救援规范
SY/T 7358-2017 硫化氢环境原油采集与处理安全规范
3. 安全风险评估
企业在全面完成所有集输管道调查的基础上,对含硫化氢 集输管道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其他类型管道可参照开展评估。
3.1 管道调查
企业应对照排查评估范围开展集输管道详细调查,按照附 录 A《集输管道企业管道调查表》格式,分级建立企业和基层单位集输管道台账。
3.2 评估单元划分
企业可结合管道管理情况划分评估单元,可以将距离较长的含硫集输管道以站场为节点划分 1 个或多个评估单元,也可以将管理及操作条件相同且汇集于同一集输站场(厂)的区域管道作为一个评估单元进行整体评估,评估单元不应超出省级行政区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以单条管道为评估单元开展评估:
(1) 高含硫化氢天然气集输管道;
(2) 投运 25 年以上的含硫化氢集输管道。
3.3 评估方法
企业应依据本指南附录B《含硫化氢集输管道安全风险评
估检查表》,从基础管理和专业管理两个方面,对含硫化氢集 输管道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基础管理的评估对象为取得安全生 产许可证的陆上石油天然气管道管理企业,专业管理的评估对 象为管道及相关附属设施。
3.4 基础管理评估要点
——安全生产责任制:硫化氢环境工作人员的资质能力情
况。
——运行管理:安全作业许可、变更管理、风险评估及管
控、管道保护及巡护、隐患排查治理和个人防护用品等制度的 建立及执行情况。
——应急与事故事件管理:应急预案制修订、备案和演练 情况;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及台账建立情况。
3.5 专业评估要点
——线路: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设计、材质及运行情况, 线路截断阀(室)设置及运行情况,管道检测情况,隐患及高 后果区风险管控情况以及管道标识情况。
——站场(厂):与集输管道相关联的泄放、截断、腐蚀 控制、放空和报警系统等相关附属设施情况。
——仪表与自动控制:管道相关仪表防爆情况和安全仪表 系统工作情况。
——外环境:管道周边人居环境情况和应急响应。
3.6 否决项判定及评分方法
企业应根据附录B《含硫化氢集输管道安全风险评估检查
表》的相关评估项,对企业和评估单元进行评估。评估包括否
决项判定和评分两个部分。
(1) 否决项判定
对评估单元进行否决项判定,否决项内容见表 1。
序号否决项内容1管道运行压力超过最大允许运行压力。2近 3 年同一管道线路因本体缺陷或腐蚀穿孔发生 2 次泄漏。3高含硫油气管道与人员密集场所的公众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设计要求。4管道存在重大隐患。5进、出站场的天然气管道上未设置截断阀。 |
表 1 含硫化氢集输管道安全风险评估否决项内容
(2) 评分
根据附录B《含硫化氢集输管道安全风险评估检查表》的 相关评估项,对企业和评估单元进行评分(每个评估项不重复 扣分,扣完为止;不涉及的不扣分)。
安全风险评估起评总分值设定为 1000 分,采取扣分制,扣分说明见表 2。
分类说明否决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或重大隐患需要无条件整改的扣 100 分违反国家标准的强制性条款或存在系统性隐患,构成事故隐患的扣 50 分违反相关标准规范,显著增加安全风险的扣 20 分违反相关标准规范,增加较高安全风险的扣 10 分违反相关标准规范,增加一般安全风险的扣 5 分违反相关标准规范,增加较低安全风险的 |
表 2 含硫化氢集输管道安全风险评估扣分说明
评估单元总得分=1000-企业基础管理扣分值-评估单元专
业管理评估对象扣分值。
3.7 风险等级划分
企业应当依据得分,将含硫化氢集输管道评估单元划分为 高风险、较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四个等级。划分标准见表 3。
表 3 含硫化氢集输管道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风险等级 | 判别标准 |
高风险 | 存在否决项或得分≤600 |
较高风险 | 不存在否决项且 600<得分≤750 |
中风险 | 不存在否决项且 750<得分≤900 |
低风险 | 不存在否决项且得分>900 |
4. 风险防控要求
4.1 企业根据确定的管道安全风险等级,分别按以下管控
要求采取措施,及时整改降低安全风险,直至降为低风险等级。
(1) 高风险管道
立即整改,整改期间监控运行,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管道 风险可控。
(2) 较高风险管道
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前应采取针对性措施监控运行,确保 管道风险可控。
(3) 中风险管道
制定针对性检维修计划实施整改,确保管道风险可控。
(4) 低风险管道
执行企业运行的管理规章制度,落实管道常态化管控措施。
4.2 对于排查评估风险等级为较高及以上的管道整改后应开
展核查。高风险等级的管道,经整改提升后,应组织专家进行 现场核查。
4.3 对于评估中因新老标准不一致导致的扣分项,企业可结 合实际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经专业机构、外部或企业内部专家评估论证,认为措施能够有效管控风险的,下一轮评估时该项可不予扣分。
5. 再评估要求
5.1 评估结果为高和较高的管道再评估时间不超过 1 年。
5.2 再评估周期内,发生介质泄漏事故的管道,应在 3 个月内重新开展评估。
附录 A 集输管道企业管道调查表
表A.1 天然气集输管道调查表
序号 | 1管 道名称 | 2起 点站场名称 | 2终 点站场名称 | 所属省份 | 企业名称 | 设计压力 (MPa) | 运行压力 (MPa) | 是否为含硫化氢天然气集输管道 | 是否为高含硫化氢天然气集输管道 | 硫化氢含量 (mg/m3) | 阀室数量 | 管道规格直径×壁厚 (mm×mm) | 管道材质 | 管道长度 (km) | 投用时间 (年/月) | 上次 检验日期(年/月) | 上次检验方式 | 上次评估日期(年/月) | 上次评估风险等级 |
表A.2 原油集输管道调查表
序号 | 1管道 名称 | 2起点 站场名称 | 2终点 站场名称 | 所属省份 | 企业名称 | 设计压力 (MPa) | 运行压力 (MPa) | 是否为含硫化氢集输 管道 | 硫化氢含量 (%) wt | 阀室数量 | 管道规格直径×壁厚 (mm×mm) | 管道材 质 | 管道长度 (km) | 投用时间 (年/月) | 上次 检验日期(年/月) | 上次检验方式 | 上次评估日期 (年/月) | 上次评估风险等级 |
表A.3 气田水集输管道调查表
序号 | 1管道 名称 | 2起点 站场名称 | 2终点 站场名称 | 所属省份 | 企业名称 | 设计压力 (MPa) | 运行压力 (MPa) | 是否为含硫化氢集输管道 | 天然气中硫化氢含量 (mg/m3) | 阀室数量 | 管道规格直径×壁厚 (mm×mm) | 管道材质 | 管道长度 (km) | 投用时间 (年/月) | 上次 检验日期(年/月) | 上次检验方式 | 上次评估日期 (年/月) | 上次评估风险等级 |
表A.4 油田水集输管道调查表
序号 | 1管道 名称 | 2起点 站场名称 | 2终点 站场名称 | 所属省份 | 企业名称 | 设计压力 (MPa) | 运行压力 (MPa) | 是否为含硫化氢集输管道 | 原油中硫化氢含量 (%) wt | 阀室数量 | 管道规格直径×壁厚 (mm×mm) | 管道材质 | 管道长度 (km) | 投用时间 (年/月) | 上次 检验日期(年/月) | 上次检验方式 | 上次评估日期 (年/月) | 上次评估风险等级 |
1、管道指起点站场到终点站场之间的管段、阀室等附属设施。
2、T接支线的起、终点站场名称可填入干线名称,其他连接方式可填入阀井、阀池等。
8
附录 B 含硫化氢集输管道安全风险评估检查表
表B.1 基础管理检查表
序号 | 检查项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适用范围 | 分值 | 扣分说明 | 检查依据 | 扣分值 | 扣分原 因 |
安全生产责任制 | 查资料 | 《陆上石油天 | |||||||
然气开采安全 | |||||||||
1 | 硫化氢环境相 关人员是否接受硫化氢防护培训并考核合 格 | 油气水管道均适用 | 20 分 | 未接受培训或考核未合格,扣10分/人。 | 规程》(GB 42294-2022)第 4.3.5条 《硫化氢环境人身防护规范 | ||||
》(SY/T 6277- 2017)4.2条 | |||||||||
运行管理 | 查资料 查现场 | 油气水管道均适用 | 1.未建立制度,扣50分; | ||||||
2 | 是否建立特种作业许可制度并严格执行 | 50 分 | 2.制度中未明确作业许可范围,扣10分; 3.作业前未进行风险识别 ,制定安全防范及应急 措施,并取得作业许可 |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GB 42294-2022)第 5.5.1条 | |||||
,扣10分/次。 | |||||||||
查资料 | 油气水管道均适用 | 1. 未建立制度,扣10分 ;制度中未包含设计、生 | |||||||
产工艺、设备设施、劳动 | |||||||||
3 | 是否建立变更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 | 20 分 | 组织、作业环境和作业人员等变更的管理要求,每种要素缺失扣5分; 2. 未识别、评估变更风险,履行变更管理程序, |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GB 42294-2022)第 4.4.2条 | |||||
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 |||||||||
闭环管理,每项不满足扣 | |||||||||
5分。 | |||||||||
查资料 | 油气 | 1.未建立台帐,扣10分, 未分级建立,扣5分; | 《石油天然气 | ||||||
4 | 是否建立管道 台帐 | 水管 道均 | 10 分 | 2.管道台帐要素不全,管道材质、压力、长度、管 | 管道安全规范 》(SY/T 6186- | ||||
适用 | 径、输送介质等,每种要 | 2020)第9.2条 | |||||||
素缺失扣5分。 | |||||||||
5 | 是否建立管道风险评估及管控制度并实施减缓措施 | 查资料 查现场 | 油气管道 均适用 | 10 分 | 1.未建立健全的管道风险评估或管控制度,扣10分 ; 2.有管理制度,当识别到新的风险或已知的风险出 现新情况时,未实施额外 |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规范 》(SY/T 6186- 2020)第9.1条 | |||
的减缓措施,扣10分。 |
是否建立有关 | 查资料 | ||||||||
6 | 管道保护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是否宣传 管道安全与保 | 油气管道均适用 | 10 分 | 1.未建立管理制度或组织实施,扣10分; 2.未宣传,扣5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第七条 | ||||
护知识 | |||||||||
查资料 | 油气管道均适用 | 1. 无制度,扣50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第二十二、二十三条 《硫化氢环境天然气采集与处理安全规范 》(SY/T 6137- 2017)第5.4.3 条 《硫化氢原油采集与处理安全规范》(SY/ T 7358-2017) 第6.1.3.6条 | ||||||
2. 制度中未明确定期巡 | |||||||||
护要求,扣20分; | |||||||||
7 | 是否建立、健全管道巡护制度 | 50 分 | 2.天然气管道巡护制度或方案中未明确对沿线路面、桁架、跨越、隧道 、阀室、涵洞和河道穿 越等地段进行巡检,缺 | ||||||
失一种要素扣10分; | |||||||||
3.高含硫化氢集输管道高 | |||||||||
后果区巡检频次低于1次/ | |||||||||
周,扣10分/处。 | |||||||||
查资料 查现场 | 1.未建立制度,扣50分; | ||||||||
2.未定期开展排查,扣20 | 《石油天然气 | ||||||||
企业是否建立 | 分; | 管道安全规范 | |||||||
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 油气 | 3.未从占压、间距不足、不满足标准规范要求的交 | 》(SY/T 6186- 2020)第4.4条 | ||||||
8 | 治理制度,并建立事故隐患治理台账,对事故隐患组织整改 | 水管道均适用 | 50 分 | 叉与并行、地质灾害和管 道本体及附属设施去缺陷等5个方面开展,缺失一个要素扣10分; 4.未建立整改计划和台账 ,扣10分; | 《基于风险的油气管道安全隐患分级导则 》(GB/T 34346-2017)第 6.1.11条 | ||||
5.未按方案整改,扣5分/ | |||||||||
项。 | |||||||||
是否为从业人 | 查资料 查现场 |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GB 42294-2022)第 4.6.1条、4.6.2 条 《硫化氢环境人身防护规范 》(SY/T 6277- 2017)5.1.2条 、5.1.4条 | |||||||
员提供符合国 | |||||||||
9 | 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 业人员按照使 | 油气水管道均适用 | 10 分 | 1.未提供个体防护用品扣 10分; 2.未规范使用和佩戴扣10 分。 | |||||
用规则佩戴和 | |||||||||
使用 |
应急与事故事件管理 | 查资料 查现场 | 1.未制定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或应急预案,扣50分; | 《硫化氢环境人身防护规范 》(SY/T 6277- 2017)第8条 《硫化氢环境应急救援规范 》(SY/T 7357- 2017)第3.5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第二十六条、三十三条、三十五条 | ||||||
2.所列单位属于中央企业 | |||||||||
的,其总部(上市公司) | |||||||||
的应急预案,未对国务院 | |||||||||
主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 |||||||||
理职责的部门备案,未抄 | |||||||||
送应急管理部,扣10分; | |||||||||
3.其所属单位应急预案未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 | |||||||||
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 | |||||||||
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 | |||||||||
是否制定完善 | 油气 |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 | |||||||
10 | 的应急救援管 理制度并有效 | 水管 道均 | 50 分 | 案,未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扣10分; | |||||
执行 | 适用 | 4.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 | |||||||
的应急预案,未抄送所经 | |||||||||
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 | |||||||||
应急管理部门,扣10分; | |||||||||
5.未建立评估制度,扣10 | |||||||||
分; | |||||||||
6.三年未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扣5分; | |||||||||
7.未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扣10分; | |||||||||
8.开展演练频次少于半年一次,扣5分。 | |||||||||
11 | 是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 查资料 | 油气水管道均适用 | 10 分 | 1.未建立制度,扣10分; 2. 制度中未明确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等管理程序、内容及要求每种要素缺失扣5分。 |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GB 42294-2022)第 4.7.1条 |
表B.2 专业管理检查表
序号 | 检查项 | 检查内容 | 检杳方式 | 适用范围 | 分值 | 扣分说明 | 检查依据 | 扣分值 | 扣分原 因 |
线 | 路 | ||||||||
1 | 运行状况 | 管道运行压力是否超过最大允许运行压力 | 查资料 查现 场 | 油气水管道均适用 | 否决项 | 管道运行压力超过最大允许运行压力为否决项。 | — | ||
2 | 近3年管道线路及阀室是否因本体缺陷或腐蚀穿 孔发生泄漏 | 查资料 | 油气管道均适 用 | 100 分 | 发生1次泄漏,扣100 分。发生泄漏后,若已针对管道全线开展了全面检测并整改, | — | |||
情况 | 后续评估不扣分 | ||||||||
3 | 近3年同一管道线路及阀室是否因本 体缺陷或腐蚀穿孔发生2 | 查资料 | 油气管道均适用 | 否决项 | 同一管道发生2次及以上为否决项。发生泄漏后,若已针对管道全线开展了全面检 测并整改的管道不统 | — | |||
次泄漏情况 | 计在内。 | ||||||||
查资料 查现场 | 1.集输气管道材料不符合GB/T 20972或SY/T 0599 的有关规定,扣20分; | 《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503 50-2015)第8.6.2 条 《气田集输设计规范》(GB5034 9-2015)7.5.2条 、7.6.19条 《高含硫化氢气田地面集输系统设计规范》(SY/ T 0612-2014)第9.2.1条 | |||||||
2.集输气碳钢,低合金钢,不锈钢管道焊 | |||||||||
缝、热影响区或母材 | |||||||||
油气 | 硬度超过250HV10 ,扣20分; | ||||||||
4 | 管道材料符合性复核 | 管道 均适 | 50分 | 3.对接焊缝未100%无损检测,采用涂层工 | |||||
用 | 艺的未开展内外壁涂 层缺陷检测、涂层干 | ||||||||
膜厚度检测、涂层黏 | |||||||||
附力检测或几何尺寸 | |||||||||
检测,扣20分/项; | |||||||||
4.高含硫化氢天然气管线未对接焊缝进行 | |||||||||
100%射线检验或100 %超声波检测,扣20 | |||||||||
分。 |
线路截断阀 ( 室 )设置及运行 | 查资料 查现场 | 1.集输油管道存在下 | 《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GB 50350-2015) 8.5.8 《气田集输设计规范》(GB5034 9-2015)7.4.4 《高含硫化氢气田地面集输系统设计规范》(SY/ T 0612-2014) 6.3.2 | ||||||
列情况之一的,扣 | |||||||||
100分:(1)管道线 | |||||||||
路安装截断阀或阀门 | |||||||||
间距超过32km;(2 | |||||||||
)位于河流大型穿跨 | |||||||||
越及人口密集的管道 | |||||||||
两端未设置截断阀。 | |||||||||
2.集输气管道存在下 | |||||||||
线路截断阀 | 油气管 | 列情况之一的,扣 | |||||||
5 | 设置是否满 | 道均适 | 100分 | 100分:(1)设计压 | |||||
足规范要求 | 用 | 力大于或等于2.5MPa | |||||||
的天然气集输管道未 | |||||||||
设置线路或线路截断 | |||||||||
阀的设置不符合GB | |||||||||
50251的有关规定; | |||||||||
(2)线路截断阀间 | |||||||||
距设置不符合GB | |||||||||
50251或SY/T 0612的 | |||||||||
有关规定;(3)线 | |||||||||
路截断阀未配置自动 | |||||||||
关闭装置。 | |||||||||
高含硫化氢 | 查资料 查现场 | 1.未配置、装置未有效运行且无其他有效管控措施的,扣100 分; 2.装置失效或未有效运行但采取其他有效管控措施的,扣20分/ 处。 | |||||||
天然气线路 | |||||||||
6 | 截断阀是否配置感测压降速率或压 力设定值的 | 高含硫化氢集 输气 | 100 分 | 《高含硫化氢气田地面集输系统设计规范》(SY/ T 0612-2014) | |||||
高低压自动 | 管道 | 6.3.3条 | |||||||
关闭装置并 | |||||||||
有效运行 | |||||||||
位于三级地 | 查现场 | ||||||||
区、大型穿 | |||||||||
跨越工程、 | |||||||||
线路附近存 | 1.未设置、装置未有 | ||||||||
7 | 在重要的建构筑物以及距离值守点较远的高含硫化氢天然 气线路截断 | 高含硫化氢集输气管道 | 50分 | 效运行且未采取额外 有效管控措施的,扣 50分; 2.装置失效、未有效运行但采取其他有效管控措施的,扣20分/ | 《高含硫化氢气田地面集输系统设计规范》(SY/ T 0612-2014) 6.3.4条 | ||||
阀是否设置 | 处。 | ||||||||
远程终端装 | |||||||||
置(RTU) | |||||||||
并有效运行 |
检测 | 查资料 | 油气 管道均适 | 1.具备内检测条件, |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规范》(S Y/T 6186-2020) 第10.4条 《硫化氢环境原油采集与处理安全规范》(SY/T 7358-2017)中 6.3.3条 | |||||
8 | 管道是否按标准要求开 | 50分 | 但从未开展过内检测 ,扣50分; 2.具备内检测条件, | ||||||
展内检测 | 用 | 在最近一个检验周期 | |||||||
未开展内检测,扣20 | |||||||||
分。 | |||||||||
管道是否定 | 1. 未定期开展防腐层 | 《钢质管道外腐 | |||||||
9 | 期开展防腐层检漏并修 | 20分 | 检漏,扣10分; 2. 未修复缺陷,扣5 | 蚀控制规范》( GB/T 21447-2017 )第9.1.3.2和 | |||||
复缺陷 | 分/处。 | 9.1.3.3条 | |||||||
隐患及高后果区管控 | 查资料 查现场 | 《石油天然气管 | |||||||
10 | 是否存在重大隐患 | 油气管道均适 | 否决项 | 存在重大隐患为否决项。 | 道安全规范》(S Y/T 6186-2020) 第4.4条 《基于风险的油 | ||||
用 | 气管道安全隐患 | ||||||||
分级导则》(GB /T 34346-2017) | |||||||||
查资料 查现场 | 《石油天然气管 | ||||||||
11 | 是否存在占压隐患 | 油气管道均适用 | 50分 | 1.存在较大隐患,扣 20分/处。 2.存在一般隐患,扣 10分/处。 | 道安全规范》(S Y/T 6186-2020) 第4.4条 《基于风险的油气管道安全隐患分级导则》(GB/ T 34346-2017) | ||||
查资料 查现场 | 《石油天然气管 | ||||||||
道安全规范》(S | |||||||||
油气 | 1.存在较大隐患,扣 | Y/T 6186-2020) | |||||||
12 | 是否存在间距不足隐患 | 管道均适用 | 50分 | 20分/处。 2.存在一般隐患,扣 10分/处。 | 第4.4条 《基于风险的油气管道安全隐患 | ||||
分级导则》(GB/ | |||||||||
T 34346-2017) | |||||||||
13 | 是否存在不满足标准规范要求的交叉、并行( 含穿跨越) | 查资料 查现场 | 油气管道均适用 | 50分 | 1.存在较大隐患,扣 20分/处。 2.存在一般隐患,扣 10分/处。 |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规范》(S Y/T 6186-2020) 第4.4条 《基于风险的油气管道安全隐患 | |||
的隐患 | 分级导则》(GB/ T 34346-2017) |
查资料 查现场 | 《石油天然气管 | ||||||||
油气 | 1.存在较大隐患,扣 | 道安全规范》(S Y/T 6186-2020) | |||||||
14 | 是否存在地灾灾害隐患 | 管道均适用 | 50分 | 20分/处。 2.存在一般隐患,扣 10分/处。 | 第4.4条 《基于风险的油气管道安全隐患分级导则》(GB/ | ||||
T 34346-2017) | |||||||||
查资料 查现场 | 《石油天然气管 | ||||||||
是否存在管 | 油气 | 1.存在较大隐患,扣 | 道安全规范》(S Y/T 6186-2020) | ||||||
15 | 道本体及附属设施缺陷隐患 | 管道均适用 | 50分 | 20分/处。 2.存在一般隐患,扣 10分/处。 | 第4.4条 《基于风险的油 气管道安全隐患分级导则》(GB/ | ||||
T 34346-2017) | |||||||||
查资料 | 1.高后果区、管道穿 | ||||||||
越处、管道跨越处、 | |||||||||
阀室、第三方施工活动频繁区段、管道与 |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 | ||||||||
市政管网交叉或平行 | 》(GB 42294- | ||||||||
处、第三方损坏高发 | 2022)第 | ||||||||
是否按照巡 | 油气 | 或易发区段、高风险 | 4.15.4.11条、 | ||||||
16 | 护制度要求开展管道巡 | 管道 均适 | 50分 | 管段、未完成修复的不可接受缺陷处的实 | 6.11.1.5条 《硫化氢环境天 | ||||
护 | 用 | 际巡护频次低于1次/ | 然气采集与处理 | ||||||
周,扣10分/处。 | 安全规范》(SY/ T 6137-2017)第 | ||||||||
2.未配戴便携式硫化 | 5.4.3条 | ||||||||
氢检测仪,扣10分; | |||||||||
3.发现隐患未及时处 | |||||||||
置,扣10分/处。 | |||||||||
查资料 查现场 | 1.未开展高后果区识 | ||||||||
别或复核间隔时长超 | |||||||||
过18个月,扣50分; | |||||||||
2.无风险防控措施、 | |||||||||
17 | 是否针对管道开展高后果区识别并 强化管控 | 油气管道均适 用 | 50分 | 巡护要求或应急准备安排,扣50分; 3、未明确管道巡护方案、缺陷修复措施 |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规范》( GB/T 6186-2020 )第4.5条 | ||||
、腐蚀防护措施、地 | |||||||||
灾风险管理措施、第 | |||||||||
三方损坏管理措施和 | |||||||||
应急支持等,每缺一 | |||||||||
项扣10分。 |
管道标识 | 查资料 查现场 | 1.未设置管道标识, | |||||||
扣20分; | |||||||||
18 | 是否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在管道沿线设置、更新、加密管道标识 | 油气管道均适用 | 20分 | 2.管道标识毁损或者安全警示不清的,未及时修复或者更新, 或高后果区未加密设置地面警示标识,扣5分/处; 3.高含硫化氢天然气 集输管道标志桩未包括“高含硫化氢”或“有 | 《油气管道线路标识设置技术规范》(SY/T 6064 -2017)第5.6条、第8.2条、第8.4条 《高含硫化氢气田地面集输系统设计规范》(SY/ T 0612-2014)第 6.2.9中第1条 | ||||
毒”字样、生产单位 | |||||||||
名称及联系电话,每 | |||||||||
缺少一项扣10分。 | |||||||||
站 场(厂) | |||||||||
泄放 | 查资料 查现场 | 1.未设置安全泄放装 | 《硫化氢环境原油采集与处理安全规范》(SY/T 7358-2017) 6.1.3.1条 《气田集输设计规范》(50349- 2015)第4.7.9条 、第4.7.10条、第 4.7.11条 | ||||||
存在超压可 | 置,扣20分; | ||||||||
能性的管道 | 2.对于无法安装安全 | ||||||||
是否设置安 | 油气 | 泄放装置且控制仪表 | |||||||
19 | 全泄放装置 或压力控制 | 管道均适 | 20分 | 或联锁装置的可靠性 不低于安全泄放装置 | |||||
设施,安全 泄放装置是 | 用 | 的情形,自控控制仪 表或联锁装置代替安 | |||||||
否靠近压力 | 全泄放装置作为系统 | ||||||||
源 | 的超压保护措施的, | ||||||||
可不扣分。 | |||||||||
查资料 查现场 | 检验周期超过1年,且 | ||||||||
安全阀是否 | 油气 | 不符合延长条件或未 | 《安全阀安全技 | ||||||
20 | 按标准规范 要求进行定期检验 | 水管道均适用 | 10分 | 提供符合延长条件依据,扣10分,能提交符合延长条件依据不 | 术监察规程》(T SG ZF00l- 2006/XG1-2009) B6.3.1、B6.3.2 | ||||
扣分。 | |||||||||
21 | 截断 | 进、出站场的天然气管道上是否设置截断阀 | 查资料 查现场 | 集输气管道适用 | 否决项 | 未设置为否决项。 | 《石油天然气工 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83-2004 )第6.1.1 《气田集输设计规范》(GB 50349-2015)第 4.7.2条 |
22 | 腐蚀控制 | 是否对管道内输送介质组成进行分 析 | 查资料 | 油气管道均适用 | 10分 | 未对介质中的水、二氧化碳、硫化氢、氯化物进行监测,每缺 一项扣5分。 | 《钢质管道内腐蚀控制规范》( GB/T 23258-2020 )第4.3条 | ||
输送高含硫 | 查资料 查现场 | ||||||||
23 | 化氢湿天然气的碳钢管道和设备系统是否设置缓蚀剂加注 系统并有效 | 高含硫化氢天然气管道 | 20分 | 1.未设置扣20分; 2.未有效运行,扣20 分。 | 《高含硫化氢气田地面集输系统设计规范》(SY/ T 0612-2014) 第4.1.4条 | ||||
运行 | |||||||||
查资料 查现场 | 《硫化氢环境原 | ||||||||
油采集与处理安 | |||||||||
24 | 站场绝缘、沿线阴极保护电位检查频次是否满足要求 | 集输气管道适用 | 20分 | 1.检测频次超过1次/ 月,扣10分; 2.阴极保护电位未控制在设计文件规定的范围之间,扣20分。 | 全规范》(SY/T 7358-2017) 6.1.3.5条 《硫化氢环境天然气采集与处理安全规范》(SY/ T6137-2017)第5.4.4条 | ||||
放空 | 查资料 查现场 | 《石油天然气工 | |||||||
25 | 含硫化氢天然气管道的放空气是否 引入火炬系 | 集输气天然气 | 20分 | 不满足扣20分。 | 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83- 2004)第6.8.8、 7.3.1条 《高含硫化氢气 | ||||
统燃烧后排 | 管道 | 田地面集输系统 | |||||||
放 | 设计规范》(SY/ T 0612-2014) 第4.5.3条 |
报警系统 | 查资料 查现场 | 1.未设置可燃、有毒 | |||||||
气体报警系统,扣 | |||||||||
100分; | |||||||||
2.可燃、有毒气体探 | |||||||||
测器的覆盖范围、安 | 应急管理部《关 | ||||||||
装高度、传感器选型 | 于印发石油天然 | ||||||||
不符合SY/T 6503规 | 气开采安全重点 | ||||||||
范要求,扣10分/项; | 检查事项清单的 | ||||||||
通知》应急危化 | |||||||||
站场可燃气 | 油气 | 3.安装在爆炸危险场 所的可燃气体或有毒 | 二(2023)3号第 7条 | ||||||
26 | 体和有毒气 体报警系统是否处于正常投用状态 | 管道均适用 | 100 分 | 气体探测器不具有防 爆证书,其中有毒气体探测器不具有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扣10分/项; | 《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规范》(SY/T 6503 -2022)第3条 | ||||
4.可燃、有毒气体探 | 《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设计规范》 | ||||||||
测器没有进行定期检 定,或定期检定频率低于1次/年,扣10分 | (GB 50116-2021 )第3.0.3条、第 3.0.8条 | ||||||||
; | |||||||||
5.可燃、有毒气体探 | |||||||||
测器信号未送至有人 | |||||||||
值守场所,扣10分。 | |||||||||
查资料 查现场 | 1.未按标准设置火灾 |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83- 2004)第8.6.7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2021 )第3.1.3条、第 3.2.2条 | |||||||
采用计算机 | 报警系统,扣50分; | ||||||||
27 | 控制站场的集中控制室和仪表控制 间是否设置 | 油气管道均适 | 50分 | 2.火灾报警控制器未设置在有人值守的场所,扣10分/处; | |||||
火灾报警系 | 用 | 3.火灾报警系统没有 | |||||||
统,并处于 | 进行定期检查测试, | ||||||||
正常投用状 | 或定期检查测试频率 | ||||||||
态 | 低于1次/年,扣10分 | ||||||||
。 | |||||||||
高含硫化氢 | 查资料 查现场 | 《高含硫化氢气田地面集输系统设计规范》(SY/ T 0612-2014)第11.3.1条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 》(GB 42294- 2022)第6.11.2.4 条 | |||||||
天然气集输 | |||||||||
站场是否设 | 高含硫 | ||||||||
28 | 置工业电视 系统、扩音 | 化氢天然气站 | 50分 | 未设置扣20分/项。 | |||||
报警系统及 | 场 | ||||||||
社区报警通 | |||||||||
信系统 |
仪 表 与 自 动 控 制 | |||||||||
防爆 | 爆炸危险场 | 查资料 查现 场 | |||||||
29 | 所仪表、仪表线路的防爆等级是否 满足区域防 | 油气管道均适用 | 20分 | 不满足扣10分/处。 |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 2014)第5.2.3条 | ||||
爆要求 | |||||||||
安全仪表系统 | 查资料 查现场 | 1.安全仪表功能回路 | |||||||
投用率不足100%,且 | |||||||||
不具有严格的审批程 | |||||||||
30 | 集输油气站场安全仪表系统是否处于正常投用状态并符合要求 | 油气管道均适用 | 50分 | 序和采取等效的安全措施,扣50分;投用率不足100%,但采取等效安全措施不扣分 ; | 《输油气管道工程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SY/ T 6966-2023)第6.3.4条 | ||||
2.安全仪表系统未采 | |||||||||
用故障安全型,扣20 | |||||||||
分/处; | |||||||||
外 环 境 | |||||||||
人居环境 | 高含硫油气 | 查资料 查现场 | |||||||
31 | 管道与人员密集场所的公众安全防 护距离是否符合设计要 | 油气管道均适用 | 否决项 | 高含硫油气管道中心线与人员密集场所距离小于设计要求为否决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一、五十八条 | ||||
求 | |||||||||
32 | 高含硫化氢天然气管道线路是否通过四级地区 | 查资料 查现场 | 高含硫化氢天然气管道 | 100 分 | 通过四级地区,扣 100分。 | 《高含硫化氢气田地面集输系统设计规范》(SY/ T 0612-2014)第6.2.1条 | |||
应急响应 | 应急方案( | 查资料 查现场 | 1.应急方案(卡)中 | ||||||
33 | 卡)中是否包含本管道周边相关内 容,并开展 | 油气水管道均适用 | 20分 | 不包括本管道与周边 村落或应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扣10分; 2.未开展宣传,扣10 | 《硫化氢环境人身防护规范》(S Y/T 6277-2017) 第8条 | ||||
宣传 |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