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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液氨泄漏事故重点要求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2月06日
3 防静电、防雷措施
3.1 氨区入口处人体静电导除装置宜采用不锈钢管配空心球型式。地面以上部分高度为1.0m,底座应与氨区接地网干线可靠连接。
3.2 氨区及氨输送管道所有法兰、阀门的连接处均应设金属跨接线,跨接线宜采用4×25mm镀锌扁钢,或φ8的镀锌圆钢。
3.3 液氨罐体扶梯入口处应设置人体静电导除装置。
3.4 卸料区须设置用于槽车接地的端子箱,端子箱应布置在装卸作业区的上风向,并配置专用接地线。
3.5 万向充装系统两端均应可靠接地。
3.6 液氨区所有电气设备、远传仪表、执行机构、热控盘柜等均应选用相应等级的防爆设备,防爆结构选用隔爆型(Ex-d),
防爆等级不低于IIAT1。
3.7 附近高大建筑物防雷设施的保护范围不能覆盖氨区时,应对氨区单独设置防雷系统。
4 水系统设计
4.1氨区水系统的设计必须由工艺、给排水、消防专业共同设计,确保与罐体直接相连的法兰、阀门、液位计及仪表等可能发生泄漏的部位均在消防喷淋覆盖范围内。
4.2液氨区水系统的功能包括:罐体冷却降温、消防灭火、泄漏液氨的稀释吸收。
4.3每个液氨储罐的冷却喷淋系统应单独设置,水源为工业水,喷淋强度不小于4.5L/m2·min。
4.4消防喷淋水应取自高压消防水系统,室外消火栓用水应取自低压消防水系统。当电厂消防水系统为共用一套管路时,消防喷淋系统与室外消火栓用水应分别从全厂消防水母管接入,且其分支母管均应设置为带有隔离阀门分段的环型管路。
4.5 氨区消防喷淋系统应采用喷嘴喷淋方式,且为环型布置。设计给水强度不小于9L/m2·min。液氨储罐区的消防喷淋水流量按罐体表面积计算,卸料区的消防喷淋水流量按槽车罐体表面积与万向充装系统覆盖面积之和计算。
4.6 在满足消防喷淋强度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氨泄漏后的吸收用水,各液氨储罐组的消防喷淋系统总流量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液氨储罐公称容积(V)
V≤50m3
50<V<120m3
V≥120m3
储罐组消防喷淋水流量
2m3/min
3m3/min
4m3/min
按消防喷淋给水强度及面积计算的消防喷淋水流量小于表中数值时,可针对液氨储罐顶部、法兰及阀门等泄漏点较为集中的区域增设一套可远控或就地操作盘手动操作的应急水喷淋系统。
4.7 液氨储罐组围墙外应布置不少于三只室外消火栓,消火栓的间距应根据保护范围计算确定,不宜超过30m。
4.8 每只室外消火栓应有2 个DN65内扣式接口,并配置消防水带箱,每箱内配2 支直流/喷雾两用水枪和4条DN65长度25m的水带。
4.9液氨储罐轴向未布置蒸发区的一侧,宜在储罐之间的轴向延长线方向的围墙上设置固定式万向水枪;布置蒸发区的一侧,宜在储罐与蒸发区分界线延长方向的围墙上设置固定式万向水枪。
4.9.1 固定式万向水枪的数量不少于“储罐数+1”。
4.9.2 固定式万向水枪应为直流/喷雾两用,且能上下、左右调节,以覆盖氨区所有可能的泄漏点。
4.9.3 每只固定式万向水枪的给水强度应不小于5L/s。
4.9.4 围墙外应设置高1.4m的固定式万向水枪操作平台。
4.10 寒冷地区的氨区消防系统管道、阀门及消火栓应采取可靠的防冻措施,以保证消防水随时可用。
4.11 氨区消防喷淋系统应每月试喷一次(冬季可根据情况执行)。试喷时采用氨气触发就地氨气泄漏检测器联动、DCS画面发指令触发两种方式分别进行。
5 安全防护
5.1 液氨区应设计视频监视系统,监视摄像头应不少于3个。
5.2 液氨区应在就地设置事故语音警报系统,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运行人员经现场确认后能立即启动事故语音警报系统,并通知应急处置人员,同时通知氨区周边相关人员及时撤离。
5.3 液氨储罐罐体表面色为银(B04),万向充装系统、氨管道表面色为中黄(Y07),色环为大红(R03)。
5.4 氨区应设置明显的职业危害告知牌、安全警示标志,注明液氨物理、化学特性、危害防护、处置措施、报警电话、禁止火种、禁止开启手机等内容。
5.5 液氨储罐区、蒸发区、卸料区的喷淋洗眼器处应设明显的标识,每周放水冲洗管路,并做好防冻措施。
5.6 氨区个人防护用品按集团公司脱硝液氨泄露典型应急预案要求配置,应在氨区围墙外分别存放一套,方便使用,并消防队或集中控制室存放一套。
6 接卸管理
6.1 卸车操作应严格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SCR)系统运行技术规范》中各项规定。
6.2 液氨的运输单位必须具有危化品运输许可资质,运输液氨的槽车应在检验有效期内,并配备有押运员。
6.3 槽车必须装配有紧急切断阀、干式快速接头。干式快速接头推荐使用进口产品,并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定期检查、维护、更换。
6.4 槽车进入厂区前,及时通知本厂消防部门。槽车进入厂区应由专人引导,进入氨区前必须安装阻火器,按照规定路线行使,定置停放。车辆停稳后应在两个后轮的前后分别放置防溜车止挡装置。
6.5 禁止在卸料区进行检修槽车等与卸料无关的作业。
6.6 企业接卸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练掌握液氨的物理化学特性、防护用品使用方法、应急逃生及救援知识和技能。
6.7 卸料前,必须对液氨槽车紧急切断阀做一次动作试验,确保紧急切断阀可靠。
6.8 卸料过程中,槽车卸车接口周边15m范围内,除押运员和接卸操作员外,严禁其他人员逗留。
6.9汽车槽车在装卸液氨时,必须规范接地。装卸工作完毕后,应静置10分钟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
6.10液氨进入储罐前的流速应控制在1m/s以内。使用DN80进料管的,卸氨流量可按18m3/h进行控制,其他管径的进料管应经计算后确定卸氨流量。
6.11 卸车结束后,应使用便携式检测仪对相关管道设备进行检测,待确认周围空气中无残氨后方可启动槽车。
7 应急管理
7.1 相关企业必须按集团公司典型应急预案的要求,完善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液氨泄露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每季度对液氨使用、接卸等生产岗位及专责负责人进行一次防毒面具、正压呼吸器、防护服等穿戴的演练。
7.2 严禁未经专门培训、未佩戴防护用品的人员参与现场抢险。
7.3 防毒面具只能在短时间、轻微泄漏或处置残存氨的情况下使用。当发生大量泄漏时,抢险人员(包括消防队员)必须使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隔离式(气密式)防化服。
7.4 氨系统发生泄漏的处理原则:
7.4.1 立即查找漏点,快速进行隔离。
7.4.2 严禁带压堵漏。
7.4.3 如产生明火时,未切断氨源前,严禁将明火扑灭。
7.4.4 当不能有效隔离且喷淋系统不能有效控制氨向周边扩散时,应立即启用消火栓、消防车加强吸收,并疏散周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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