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消防水泵必须按“一备一用”的要求设置,消防专用电箱电源必须在施工现场总电源上端接驳,不得经过漏电保护器,应不间断供电;消防水池容量及管径大小必须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
2、消防管线的布置和接驳口的设置必须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形成环线,满足覆盖面要求;楼层消防管及消防箱必须及时安装,与主体结构进度差距不得超过三层。
3、现场设置环形或有掉头场地的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长时间占道;消防车道宽度、转弯半径、掉头区域等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消火栓与道路、在建工程的距离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4、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码区、危险品库房及各作业场所等必须按规范及方案要求配足灭火器,确保配备数量、位置符合规范要求,且处于有效可用状态。
5、施工现场应在空旷通风处设置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用于集中、分类存放各类油漆、稀料、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生活区、主通道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易燃易爆物品库房。易燃易爆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与办公生活用房、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及加工堆场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m,与固定动火场所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2m。氧气、乙炔等气瓶应分类储存,实瓶和空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间距不应小于1.5m。危险品库房应设置通风口,库房设置必须与危险品化学性能匹配,尽可能设置在±0以上。危险品库房内应挂设温感式干粉灭火器,由罐体、感温玻璃喷头、压力表、吊环等部件组成。
6、临建宿舍、办公室构件、围挡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必须为A级,不得在建工程内设置宿舍或食堂,严禁使用防火不达标的保温板、安全网等材料,食堂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改用电磁炉。宿舍照明灯具、充电USB均使用低压供电,宿舍内不得设置强电,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宿舍防盗窗应拆除,并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7、地下通道、消防水池等密闭空间作业前必须对氧气、沼气、瓦斯、粉尘等进行检测,采取有效的通风和除尘措施,严格遵守动火、用电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