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安全防护及剂量监测:
6.1所有射线探伤人员及射线安全监督人员必须配备防护服、防护镜、个人剂量报警 器、个人剂量计(TLD)。每个施工点应配备辐射场所剂量巡测仪、事故应急处理专用的全套防护服及合适的排除故障专用工具,γ源专用曝光计算尺。
6.2在施工现场进行探伤时,应使用辐射专用警戒旗及标志牌构成禁区。四周都应设置 标志牌。标志牌必须注明“射线!危险!”,必要时应派人守卫在监督区外围。
6.3操作全过程必须有巡测仪、报警器对γ射线机工作情况及现场剂量情况进行监 测。巡测仪、报警器的性能情况及防护用品佩戴情况操作人员应互检确认无误后才能实施操作。监测检查操作是否准确、剂量是否超标、源是否到位。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 安全防护措施。
6.4夜间作业,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并应设置警示灯。对大型容器进行长时间透照 时,应安排监测值班人员,加强巡测检查,重要通道点看守,防止其他人员误入辐射区。
6.5发现存在故障时,应按正确的事故处理原则与程序进行处理。
7故障与应急处理:
7.1在射线探伤过程中出现故障(如卡源,掉源等)时,必须尽快向班长、安全员、设备员和主管领导汇报,并及时报公司安全环保处。(根据第16号令,公司安全环保处必须在2小时内报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报告)并封锁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7.2对可能受放射损伤的人员,应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需要实施其他医学救治及处理措施。
7.2检测工程公司(机械厂)主管领导组织安全、保卫、设备部门及相关部门故处理小组,处理过程中实行剂量控制。若本单位的力量难以胜任,应立即向公司汇报。由公司通知当地管理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乃至生产厂家,一起帮助解决。在排除故障前该γ探伤机停止使用。
7.3为防止事故扩大或发生新的事故,应尽量缩短工作人员在事故现场的时间,减少他们可能受到的总剂量,在着手处理之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7.3.1弄清辐射事故类型、产生原因。确定事故现场的辐射水平、影响范围和程度。
7.3.2制定周密的事故处理方案。
7.3.3准备好防护用品、剂量监测仪、个人剂量仪、个人剂量报警器、排障处理工具等器材和设备。
7.3.4要挑选熟悉探伤结构和操作的人员去清除故障。
7.4事故处理过程始终有个人剂量报警器、巡测仪进行监测。排除故障人员必须佩戴全套防护用品、个人剂量计(TLD)及个人剂量报警器。
7.5不允许操作人员私下处理故障避免造成新事故。
7.6对受到超剂量照射的操作人员及故障排除人员检测工程公司(机械厂)应根据受照剂量给予一定的营养补贴及疗养时间。并按有关卫生防护规定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检复查,并给予正确的治疗。
8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8.1所有从事射线探伤的人员在从事射线工作前必须进行身体检查。以便获得原始健康状况资料,确定其是否适于该项工作。
8.2由检测工程公司(机械厂)安全科负责每2个月对个人剂量计(TLD)发放及回收,并保证个人计量牌回收率达95%以上,记录个人受照剂量。并向探伤人员及其主管领导通报。使之心中有数,及时搞好防护,控制剂量。
8.3每年组织一次医学检查。
8.4对异常受照人员由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对其进行系统的医学追踪观察。
8.5由工程公司(厂)负责辐射工作人员的职业休假安排。无特殊情况,必须保证每个射线探伤人员的法定休假时间。
8.6短期内进行剂量照射工作时(如大检修等工期短、工作量大、防护距离无法达到、处理故障)应给予必要的休息时间,必要时给予一定的营养补贴,使受照剂量控制在国家规定之内,人员身体得到恢复。
9 附录
9.1辐射安全教育内容要求:
9.1.1辐射安全基础
9.1.2辐射特性
9.1.3辐射剂量单位和放射性强度
9.1.4辐射剂量意义:辐射防护标准化和辐射生物效应。
9.1.5辐射源的辐射水平
9.1.6控制辐射剂量的方法:1、工作时间;2、工作距离;3、屏蔽。
9.2辐射探测仪器的使用
9.2.1辐射测量仪的使用:1、操作;2、刻度;3、极限。
9.2.2测量技术
9.2.3个人监测设备的使用:1、胶片;2、热释光剂量仪;3、袖珍剂量仪。
9.3照相设备使用
9.3.1移动式设备
9.3.2照相照射装置及密封源
9.3.3贮源容器
9.3.4γ射线探伤仪的操作和控制
9.3.5操作和应急过程
9.3.6γ源探伤辐射事故历史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