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点部位的管理要求
1)、医院重点部位包括
(1)住院收费处、门诊收费处、财务科
(2)药库、设备库、物资库
(3)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各种化学物品及试剂的管理
(4)中心供氧室、高压氧舱室
(5)计算机室、档案室
(6)急诊室、手术室、抢救室、重症监护室、婴儿病房
(7)锅炉房、配电室、发电室
(8)贵重仪器设备:CT、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
2)、管理要求
(1)住院处、收费处、财务科、药库、物资仓库实行三铁一器,配备消防器材。财务科每日收入的现金要由保卫人员护送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药库、设备库、物资库要符合防火、防盗、防霉烂的要求,做到人走断电,闭水、清除火种、锁门关窗。
(3)毒麻限剧药品实行“五专”管理,要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4)各种化学物品及试剂要实行专柜保管,严格出入库制度,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5)高压氧舱室、中心供氧室不得存放任何可燃杂物,保持清洁,严禁一切烟火。
(6)计算机室、档案室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领导批准非本室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7)急诊室、手术室、抢救室等要配备消防器材,抢救设备要处于完好状态。
(8)锅炉房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严防失火爆炸事故的发生。
(9)发电室要有专人负责,按时发电,要通风,周围环境要畅通无阻。
(10)贵重仪器设备要由专人负责,有安全操作维修制度,定期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例会制度(和中层干部会议合并)
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报本月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
4、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以“八防”为内容,查漏洞、查隐患、严密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保卫消防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科,落实到位。
一级:每天各科室下班前,由本科室轮流值班的安全员对本科室进行检查: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关好水、电、气等,检查易燃杂物是否及时清理,防火通道是否通畅,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做好安全日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
二级:每周各科室由科主任(科长)、护士长按规定对本科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明确责任,自行整改或上报医院保卫科协助整改。
三级:每月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领导、保卫科长对全院各科室进行安全大检查。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对全院各科室,特别是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面防范性检查。
保卫科对三级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是通过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二是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院长,由院长召集有关部门研究,保卫人员要深入科室督促、检查,使三级
安全检查制度得以落实。
5、请示报告制度
凡在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面遇到本科室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实行逐级请示报告制度。顺序:
科室负责人(或当事人)→保卫科长→分管院长→院长。
各级管理人员手机或小灵通要24小时开通。哪一级不通,哪一级负责。
6、考勤、交接班制度
保卫人员要严格遵守全院的规章制度,工作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职守,有时要向保卫科长请假方可离去,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工作记录。
7、惩罚制度
1)、凡属于保卫人员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凡属于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没有按照规章制度去办的,追究保卫科长的责任。
3)、凡属于科室没有按照管理细则去做,没有按问题、隐患、通知书的要求去整改的,不及时报告隐患的,出现问题造成事故和损失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科室一把手的责任。
4)、凡属于责任不明,没有督查保卫科工作的,追究分管院长的责任。
5)、凡属于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计划、经费不落实而影响工作的追究院长的责任。
行政处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查看、开除、追究刑事责任等。
经济处分:造成单位和科室经济损失的,主要责任人承担20%—30%,科室承担10%,其他责任人承担10%。
8、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加强对本院车辆停放的管理。
2)、本院职工的自行车、摩托车入棚,汽车入位,实行挂牌管理。
3)、外来就医探视人员的各种车辆,一律在指定地点停放,不在指定地点存放的丢失当事人自己负责。
4)、院内病房楼周围、门诊楼前严禁乱停乱放各种车辆。
5)、违反上述规定,进入院内乱停乱放的车辆,一律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处理。
9、安全防火制度
1)、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
2)、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本科室的自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保卫科,保卫科要做好登记,并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3)、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科室,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4)、物资仓库、药库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严禁外来人员进入仓库。
5)、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6)、在无火警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除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7)、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换药,由保卫科统一安排,各科室要给予密切配合。
8)、保卫科协助后勤动力组对全院重点部位的用电线路每周一次抽查,对全院的用电线路每月一次大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10、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1)、严禁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违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2)、凡酗酒闹事影响正常工作的,由保卫科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安全,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3)、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它手段聚众赌博,一经发现严加查处,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给予治安罚款,屡教不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4)、不得擅自占用、挪用集体物资,违者按盗窃公物论处。
5)、严禁在院内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打口哨扰乱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