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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1月20日
3.3.3.2 吊索具使用前,操作者应对吊索具进行检查。各类吊索应完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各类吊具应完好、附件齐全,与吊索的连接应安全可靠,吊卡上的齿、板应能有效卡住工件,否则不得使用。
3.3.3.3 捆绑、吊运工件时,应注意保护吊索具。吊运带有锐利棱角的工件时,应采用护角、护板等防护装置垫在吊索处,防止吊索在起吊时损坏。捆绑工件时应注意吊索的捆绑方式,不得使吊索打结。
3.3.3.4 吊运工件后,应在工件下用木方等垫起一定的间隙,然后取出吊索或吊卡,不得用吊车强行从工件下抽出吊索,或用锤击、重物撞击等方法取出吊卡。
3.3.3.5 不准使用吊车上报废的钢丝绳制作插口钢丝绳吊索用于吊运。
3.4 吊索具的安全检查
3.4.1 吊索具的使用部门应对吊索具进行日常检查。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应每天检查本班组使用的吊索具,操作者应在使用前检查吊索具。使用部门应每周对吊索具进行抽检,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3.4.2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对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在每周、每月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应检查吊索具的安全管理情况,在各类专项检查、安全大检查中应将吊索具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
3.4.3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结合起重设备的例行检查,对起重设备上配置的各类吊索具进行检查。
3.4.4 在吊索具的检查中发现问题时,应及时提请具有资格的人员进行评审,确定处置措施。
3.4.4.1 对于吊具可采用维修、更换附件等方式恢复起吊性能,经检查合格后可继续使用。
3.4.4.2 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吊索具,应严格执行吊索具报废制度,不准借口降低负荷,继续使用。
3.5 吊索具的报废
3.5.1 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3.5.1.1 钢丝绳的断丝数达到表1规定数值时,应予以报废。
1 钢丝绳报废断丝数

 

安全系数
钢丝绳结构(GB/T 8918-1996)
6W(19)
6ⅹ(19)
6ⅹ(37)
 
一个节距中的断丝数
交互捻
同向捻
交互捻
同向捻
小于6
12
6
22
11
6 — 7
144
7
26
13
大于7
16
8
30
15
      
一个节距指钢丝绳任一股环绕线一周的距离。6股钢丝绳的节距就是在绳上的任一条母线上数6节的间距。
3.5.1.2 钢丝绳有锈蚀或磨损时,应将表1的报废断丝数按表2折减,并按折减后的断丝数报废。
2 折减系数表

 

钢丝绳磨损量或锈蚀量%
10
15
20
25
30—40
大于40
折减系数%
85
75
70
60
50
0
3.5.1.3 吊运赤热金属或危险品的钢丝绳的报废断丝数,取一般起重机钢丝绳报废断丝数的一半,其中包括钢丝表面磨蚀进行的折减。
3.5.1.4 钢丝绳中任一股折断,或失去承载作用时,应予报废。
3.5.1.5 当钢丝绳的纤维芯(或多层绳股中的内部绳股)断裂而造成绳径的显著减小时,应予报废。
3.5.1.6 当钢丝绳弹性下降时,绳径缩小,节距伸长,用起来明显地觉得不易弯曲时,应予报废。
3.5.1.7 当钢丝绳的轴线呈螺旋线形状,若d1≥4d/3时,应予报废。
式中:d—钢丝绳名义直径;
     d1—钢丝绳变形后包括面的直径;
     计算d1时钢丝绳长度不超过25d。
3.5.1.8 由于机械事故将钢丝绳压扁或弯折,造成绳股之间受力不平衡时,应予报废。
3.5.2 吊链的报废标准
3.5.2.1 检查中链条发生变形、开焊等情况时,应予报废。
3.5.2.2 检查中发现链条圆钢直径磨损达5%时,应予报废。
3.5.3 吊具的报废标准
3.5.3.1 吊卡具危险断面磨损超过10%时,应予报废。
3.5.3.2 吊具其它附件达到报废标准时,其吊具附件应更换或报废。
3.5.4 其他吊索具的报废标准
    各类吊索具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或达到技术标准规定的报废标准的,应予以报废。
3.5.5 吊索具报废的审批
3.5.5.1 钢丝绳等一般吊索、小型吊具的报废由使用部门安技员现场查看后,决定报废。
3.5.5.2 大型吊具的报废应经过使用部门主管负责人的审批,必要时应提请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工艺管理主管部门等进行审批。
3.5.6 吊索具报废的处置
3.5.6.1 报废的吊索具应立即从工作场所撤出,一时来不及撤出的,钢丝绳应用气割割断,其他吊索具应作出明显的报废标识,防止报废吊索具的误用。
3.5.6.2 大型吊具经批准报废后,应及时予以处置,属于固定资产管理的应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
3.6 对吊索具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3.6.1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工艺管理主管部门应监督、检查各部门吊索具的安全管理情况,并对各部门进行考核。
3.6.2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各项规定的情况时,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按Q/SZ G59.06标准的规定对责任部门、人员进行处罚。
4 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4.1 吊索具采购合同
4.2 吊索具质量证明书
4.3 吊索具设计图样
4.4 吊索具工装设计文件
4.5 吊索具的进货、制造检验记录
4.6 吊索具的日常检查记录
4.7 吊索具的定期检查记录
4.8 吊索具报废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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