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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库区十大禁令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0月26日

1、 严禁携带任何火种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生产区。
2、 未办理动火、动土手续,严禁在生产区内动火、动土。
3、 严禁穿化纤服装、钉底鞋、拖鞋进入生产区。
4、 严禁用汽油、溶剂擦洗设备、工具和地面等。
5、 严禁堵塞消防通道,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与器材。
6、 严禁在生产区用金属铁件、石头等互相敲打。
7、 严禁就地排放残液。
8、 严禁一切非生产车辆进入生产区。
9、 职工进入生产区必须佩戴标章,非工作人员除经批准外严禁进入生产区。
10、 外来车辆与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生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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