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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毒品安全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16日

  3.移、注酸、碱液时,只准用虹吸管,不准用漏斗,以防酸、碱液溅出。

  4.酸、碱等腐蚀性液体,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无吸气器可用量筒量取。

  5.打开盛溴、过氧化氢、氢氟酸、氨水、浓盐酸、浓硝酸、乙醚、丙酮和其他易挥发溶液容器时,应先用水冷却,然后开瓶,瓶口不准对人。

  6.在稀释酸(尤其是硫酸)时,应当一人搅拌冷水,一人将酸慢慢注入,禁止将水直接注入酸内。

  7.取碱金属及氢氧化物和氧化物时,必须用镊子夹取或用瓷匙采取。

  8.废酸、碱必须倒在专门的缸内,缸应放在安全的地方。

  9. 如有腐蚀性物质触及皮肤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使用易爆品品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仔细检查供真空操作用的全部仪器有无裂纹,不许使用有裂纹的仪器。

  2.使用前应检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合乎标准,检查时应将容器用布包好。

  3.搬运氧气瓶时不得碰撞或冲击,气瓶防护帽必须旋紧,不准在地下滚动搬运气瓶。立着使用应有固定架,开气时气嘴不准对人,市内存放数量不准超过两瓶。

  4.氧气瓶不准放在电炊、暖气附近,相距不得少于10米,距暖气片不得少于1米。不准爆晒,不准接触油脂,禁止在氧气瓶旁边抽烟,气瓶冻结时,不准用火烤,应用热水或水蒸气加热解冻,不准与易燃易爆、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同车运输。

  5.不准使用没有减压阀的氧气瓶。用后瓶内余压不得少于1个大气压。

  6.有爆炸危险的药品,在实验室内只许放一小部分,并应保存在干燥阴凉的地方。

  7.禁止浓硫酸和结晶状高锰酸钾接触。

  8.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氯酸钾、硝盐、有机物不得和浓硝酸一起混合加热。

  9.乙炔铜、乙炔银的干粉最易爆炸,试验后,将其和溶液一同埋在室外的指定地点。

  10.使用乙醚,首先应按下法检查过氧化醚是否存在:取10毫升乙醚于试管中,假如新制之10%碘化钾溶液一毫升,摇匀后放置一分钟,如乙醚呈现黄色,则不能使用此乙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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