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定期对车辆、机械设备的主要部件进行维修和保养,保持其技术性能良好,使其排放的噪声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c)检查车辆、机械设备的状态时,注重对其噪声的监测,对超过噪声排放标准的车辆、机械设备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d)加强车辆、机械设备的检查工作,遇到突发情况时,及时修理产生异常噪音的车辆、机械设备,缩短异常噪音的排放时间。
e)进入管理处区域内的车辆及外部车辆禁止鸣喇叭。
f)做好道路养护工作,提高路面质量,在相关路段设置隔音屏障。
4.2.3养护、其他工程施工中噪声的控制措施
a)工程主管部门应要求施工单位作业时,符合国家规定的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b)施工单位在管理处区域内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和合理的作业时间安排,尽量减少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的影响。
c)对超过噪声标准的作业,应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提前告知相关部门。
4.2.4对其它类噪音的控制措施
a)在使用音响设备时,应注意音量的大小,并且禁止在办公室区域内大声喧哗。
b)在办公室区域内,尽量减少各种办公设备的工作时间,用完后及时关闭。
c)加强门窗的密封性,做到随时关闭门窗,将工作人员与噪声源隔离开。
4.2.5在各种生产活动中,应注意改进工艺流程及工作程序,减少各种设备因长时间运转所产生的噪声。
4.2.6及时更换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在购置新的车辆及设备时,应进行评价,其噪声排放标准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应优先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及车辆,以减少噪声的排放。
4.3 接受者的防护
4.3.1根据实际情况,允许处于噪声环境下的人员适当配备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
4.3.2安排工作时,尽可能减少相关人员在噪声环境中的暴露时间,以减轻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5 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5.2《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