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01日


  
  (三)、井下放炮:
  
  1、井下放炮工作必须有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放炮合格证的专职放炮员担任,无放炮证的人员严禁放炮,任何领导无权指派没有放炮合格证的人员放炮,否则,违反规定按严重三违处理。
  
  2、放炮员应按照本单位施工措施,严格依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作业放炮。
  
  3、井下各采掘地点放炮,不坚持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不携带瓦斯便携仪罚放炮员50元。
  
  4、放炮前,班组长没有向所通往放炮地点的通道上指派警戒人员罚50元,没设警戒放炮罚放炮员50元,警戒人员失职罚50元。
  
  5、放炮必须采用矿规定的放炮线进行放炮,放炮线长度符合规定(岩巷100米,半煤岩80米,采煤工作面35米)用电缆线、雷管脚线、铁丝等做母线进行放炮的,放炮线长度不够的,每一项罚款100元。
  
  6、放炮距离和掩护放炮员的安全地点违反有关规定,(以作业规程为准)罚放炮员50元。
  
  7、放炮时放炮钥匙放炮员没有随身携带、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没有执行放炮员一人操作的,放炮时没有首先发出放炮警号,再等5秒钟放炮的,放炮后未立即摘下钥匙,未将母线摘下并扭结,每一项罚放炮员50元。
  
  8、放炮员在装配引药时,未将雷管脚线末端扭结,装炮前,炮眼内浮煤、岩粉没有掏净,没有充填足够的炮泥,或炮泥材料不符合规程规定的,每一项罚放炮员50元。
  
  9、采掘作业地点没有爆破作业图表,或没有按放炮说明书进行放炮的,每项罚50元。
  
  10、放炮员放炮时,严禁放明炮、糊炮、及烟炮。
  
  11、各采掘地点必须执行正向装药,实行一次装药一次全部起爆。否则,发现一次罚放炮员50元。
  
  12、出现拒爆处理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及时处理。
  
  13、用放炮方法贯通井巷时,技术科应提供准确的图纸资料,当贯通的两个工作面相距20米时,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贯通,另一个头必须停止作业,但保持通风。
  
  (四)、奖励办法:
  
  1、各单位放炮员完成当班的爆破任务,无三违行为,每班享受0.8元放炮补助费。
  
  2、实现矿安全目标,年度内经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矿被评为火工品管理先进单位,矿内评出先进管理区队前三名给予奖励,第一名奖1000元,第二名奖800元,第三名奖500元。
  
  3、实现矿安全目标,年度内经上级管理部门检查矿被评为火工品管理先进单位,矿火工品领导小组每人奖励100元。
  
  4、对在平时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经领导小组批准奖励50-200元,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报请矿给予记功表彰。
  
  5、没有实现安全目标的区队,不予评先。
  
  6、违反本规定造成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