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爆破要派装有警笛的车辆,负责爆破时的清场巡查和提供爆破信号,爆破信号以警笛声为准,信号规定为:
(1)预备信号:当装药和起爆网络联结完毕,并清退了安全警戒范围内的人员和车辆后,发预备信号。预备信号发出后,任何人员和设备禁止进入爆区,准备起爆。
(2)起爆信号:在预备信号发出约5分钟后,再次让各警戒点报警戒情况,确认安全后,具备起爆条件,发起爆信号后起爆。
(3)解除信号:爆破后,爆破负责人带领爆破员亲自对爆破作业区进行全面认真地检查,发现盲炮及时清理,盲炮的处理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操作,临时不能处理的,需做好明显的盲炮标记,并上报有关负责人,确认作业现场安全的情况下发出第三次警报信号,解除警戒,施工人员及机具方可进入现场。
7、每次爆破时,每个方向及重要位置均应在危险区边界设置警戒人员及明显标志。
8、爆破作业要制定统一的爆破时间,并在指定的地点设安全哨,待施工人员、行人和车辆等全部避入安全区内后方可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隐蔽场所必须安全可靠。
四、起爆、起爆方式及爆后检查
1、起爆器钥匙要由爆破员保管,不得随意转交他人,以防造成误爆事故,爆破由爆破员亲自起爆。
2、起爆方式:
(1)电力起爆:
①爆破前,必须检查起爆器开关是否在断电位置,起爆器必须由专人管理。
②爆破专用线路不得与任何带电体接触。活动母线只许在装药完毕后,方可从工作面逐段往起爆开关处放线。
③母线与脚线连接前,必须先将母线与脚线导通,并短路一下,以消除外部干扰电。
④用电桥测量电雷管电阻时,每次通电(按通电按钮)时间不得长于3秒。
⑤雷雨天气时,禁止使用电力起爆方法进行露天爆破。
⑥当杂散电流测量值大于30mA时,应暂缓起爆。
⑦每个电雷管的准爆电流:直流不小于2A,交流不小于2.5A。
(2)导爆管起爆:
①导爆管不得有死结,不得用力拉扯。
②与雷管连接位置离尾部封9处要大于20cm。
③雷管聚能穴方向(除Excl地表雷管外)应与导爆管传爆方向相反,并且导爆管应均匀地敷设在雷管周围,用胶布等捆扎牢固。
(3)导爆索起爆:
①导爆索只准用快刀切割。
②支线应顺主线方向联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cm,主线传爆方向的夹角不得大于90°。
③雷管的集中穴应朝导爆索的传爆方向。
④硐室大爆破时,与铵油炸药接触的导爆索须采取防渗油措施。
3、每次爆破后,要全面检查、清理现场,不得将爆破器材遗留在作业场地。
4、爆后检查时重点要查看飞石距离、爆破质量和有无盲炮,
当有盲炮时要按盲炮处理方法进行排除。
5、对现场进行检查完毕后,要填写爆破记录和爆破总结。
6、每年度或一个较大的爆破工程结束后,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提交爆破总结。
7、爆破记录和爆破总结,应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