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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2月08日

        ⒋ 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⒌ 禁止在任何灯头上使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灯罩,客房使用的热水器必须带温控装置。
        ⒍ 配电柜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持清洁干燥、状态良好。
        第十四条 客房防火制度
        ⒈ 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他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再倒入垃圾袋内,以防着火。
        ⒉ 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检修,并报安全主管。
        ⒊ 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经理。
        ⒋ 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减少起火隐患。
        ⒌ 要经常检查和提醒客人使用完浴霸后及时断电。
        ⒍ 服务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第十五条 餐厅防火制度
        ⒈ 在各种宴会、酒会和正常餐饮服务中,要注意宾客吸烟防火。未熄灭的烟头、烟灰、火柴棒掉在烟缸外,在撤收台布时必须拿到后台,将赃物抖净,以免因卷入各种火种而引发火情。在清扫垃圾时,要将烟灰缸里的烟灰用水浸湿后,再倒进垃圾桶内。
        ⒉ 餐厅的出入门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畅通。所有门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以备一旦有事时使用。
        ⒊ 领班要对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检查,如发现短路、打火、跑电、漏电、超负荷等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第十六条 厨房防火制度
        ⒈ 厨房在使用各种炉灶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并要有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主管。
        ⒉ 厨房内各种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厨房增设电器,要经过安全主管同意并备案。
        ⒊ 厨房在作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时,不得离人,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放油不宜过满,严防溢锅着火,引起火灾。
        ⒋ 厨房的各种燃气炉灶,在点燃煤气时,要使用点火棒并设专人看管,以防熄灭。在煤气工作期间,严禁离开岗位。若发生煤气失火,应先关气后灭火。
        ⒌ 经常清理通风、排烟道,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气源、熄灭明火。烟道油物要三个月一次。
        第十七条 库房防火制度
        ⒈ 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
        ⒉ 仓库照明应使用60W一下白炽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
        ⒊ 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顶距:货垛距顶50厘米。灯距:货物距灯50厘米。墙距:货垛距墙50厘米至80厘米。柱距:垛与柱子10厘米至20厘米。垛距:垛与垛之间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间距不应小于1.5米)。
        ⒋ 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的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⒌ 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⒍ 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锁门。
        第十八条 宾馆员工吸烟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宾馆内所有公共场所应设置专供宾客使用的烟灰缸,发现丢落在地上的烟头和火柴棒要及时清理,以免留下火种。
        第十九条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宾馆,放烟花爆竹应经过消防主管同意,同时要在院内燃放并有专人负责。
        第二十条 宾馆所有员工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材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第五章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宾馆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由消防安全主管负责制定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设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准随意搬动或乱堆放,消防设施器材周围,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确保通道的畅通。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对辖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要爱护,保持清洁,除发生火灾外
        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
        第二十四条 消防设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主管和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掌握外,每班至少要有两名人员熟悉掌握,保证一旦发生火灾时能迅速正确操作使用。
        第二十五条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规定:
        ⒈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由消防主管具体负责。
        ⒉ 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井、加压泵、消防栓、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手动自动分别检查),消防栓每季度试放一次。
        ⒊ 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⒋ 灭火器到达使用期限时,由消防主管负责联系更换。
        第六章 消防宣传与培训
        第二十六条 消防宣传与培训工作由消防主管负责。要制定计划,组织落实。
        第二十七条 宣传与培训的主要规定如下:
        ⒈ 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有关知识。
        ⒉ 充分利用墙报、图片等媒体,推广普及各种消防知识。
        ⒊ 各岗位新员工,上岗前要按工种进行消防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⒋ 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种消防学习和演练活动。
        第七章 应急预案
        第二十八条 消防领导小组是宾馆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火灾应急方案一般应包括报警与接警、成立救灾指挥部、通报、组织灭火、疏散与救护、安全警戒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 当消防报警系统发出报警信号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查清报警地点、位置、如确认起火,要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口齿要清晰,详细说明起火地点、 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火势情况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务部门、工号、电话号码等。同时立即报告宾馆经理。
         第三十条 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投入救火指挥工作,主要职责是:
        ⒈ 根据火势情况组织人员疏散。
        ⒉ 掌握火势发展情况及时调集力量,布置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排烟等任务。
        ⒊ 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服从统一指挥。
        第三十一条 疏散和救护:
        ⒈ 疏散就是按事先规定的道路,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要使疏散有条不紊地进行,就必须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队员。
        ⒉ 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在带领客人疏散时,必须逐房清理,不让一人遗漏。
        ⒊ 在餐厅等人员较多场所,管理人员应分工负责,按照不同出口,尽快将宾客疏散到安全区域。
        ⒋ 疏散中,前台经理(或管理人员)应携带好电脑提供的当天客人情况,认真清点客人人数并要看护安慰好客人。
        ⒌ 员工集结后要清点人数,财务部门携带现金和贵重物品转移到指定地点。
        ⒍ 在疏散的同时,一些与消防有关的重要部门则必须坚守岗位照常运转。
        ⒎ 宾馆的每一名员工,必须掌握科学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着火房间,后疏散着火房间相邻房间;要先疏散着火层以上层面;要护送行动不便人员疏散。
        第三十二条 在消防队未到现场前,火灾应急预案领导组要根据火情组织灭火或灭火有关工作:
        ⒈ 根据火势情况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气源。
        ⒉ 派出人员关闭着火层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阻止火势蔓延。
        ⒊ 疏散、抢救伤员,指挥参战人员实施灭火。
        ⒋ 组织侦察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
        ⒌ 及时汇报火情。
        第三十三条  一旦发生火情,宾馆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安全警戒工作,主要任务是:
        ⒈ 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宾馆。
        ⒉ 指导疏散人员离开大楼。
        ⒊ 看管好疏散物品。
        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使之成为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实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练工作由消防主管制定计划,报厂安监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本制度从二零一一年六月十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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