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规范临近带电体作业工作过程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触电等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 定义
临近带电作业:指在运行中的电压等级在250V及以上的发电、变电、输配电(线路保护区内)和带电运行的电气设备附近进行的可能影响电气设备和人员安全的一切作业。
3.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公司对临近带电体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
Ø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
Ø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DL5009.2-2004
Ø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2011)
Ø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
Ø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 5009.1-2002
Ø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12
5. 职责
Ø 安全部门负责对临近带电体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Ø 施工部门/工区负责本部门/工区的临近带电体作业人员培训、安全交底以及作业过程的人员、设备、施工环境等管理。
Ø 工程部门对本单位的临近带电体作业方案进行审批,过程中实施监督检查。
Ø 电控公司对公司范围临近带电体作业技术进行管理指导。
Ø 人事部门对临近带电体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证件进行核查。
6. 管理内容与办法
6.1. 基本要求
Ø 对临近带电体作业实行许可管理。
在带电体安全保护区范围内进行下列作业或活动,应办理《临近带电体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
①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确需进行作业;
②施工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行施工;
③需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与穿越物体间距小于安全距离时。
进行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时保护区距离均应满足表1规定。
表1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 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与带电体的距离(m) | 电压等级(kV) | 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与带电体的距离(m) |
10及以下 | 0.7 | 220 | 3.00 |
20、35 | 1.00 | 330 | 4.00 |
63、110 | 1.50 | 500 | 5.00 |
Ø 对施工作业人员应进行电气安全知识教育,掌握相应电气安全知识,上岗作业。
Ø 施工用工具、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有关要求。
6.2. 危险辨识
Ø 临近带电体作业施工过程中主要存在机械伤害、触电伤害、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等危险因素。
Ø 各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安全、电气等有关人员针对不同作业类型,进行危害辨识,制定作业程序、防范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Ø 临近带电体作业许可
Ø 在运行的高压带电体(包括高压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和线路保护区内)附近,确需生产作业时,由施工班组现场负责人对措施确认后,填写《临近带电体作业许可证》,经安全部经理、施工部经理审批。
Ø 如确需要停电作业,报施工用电管理部门,由施工用电管理部门报施工部经理审批。
6.3. 人员、设备基本要求
Ø 临近带电体作业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电力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持有效操作证;
② 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Ø 进入施工现场首先设置安全施工区域,设置围栏,施工中严禁超出施工围栏进行工作或其他活动。
Ø 临近高压线作业区域配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不间断巡逻监控,在车辆进入高压线区域配指挥倒车人员,对施工现场倒车及卸料进行安全监控。
Ø 严格遵守机械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水平、垂直安全距离的规定)。
Ø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具。
Ø 施工前通知甲方和监理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在专业人员现场监督下进行作业,落实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Ø 落实机械、人员和安全防护设施,做好现场安全封闭和交通管制。
Ø 在临近带电区域内使用吊车、挖掘机等机械设备时,车身应使用不小于16mm的软铜线可靠接地。
Ø 施工现场在明显处设立警示牌,写明高压线电压、安全操作距离,防护措施及注意事项。施工期间发现异常或者检测出机械感应电集中现象,应立即停止作业,不得自行处理,必须立即上报,由专业人员进行解决。
Ø 邻近带电线路施工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技术员应到岗到位并设专责监护人,高空作业人员、电工等特殊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Ø 现场使用的安全带、钢丝绳、钢丝扣子、绞磨等工器具应有合格证,抱杆经外观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Ø 现场的临时拉线不得穿越带电线路,地锚埋设点应在带电线路内侧边导线以内,靠近带电侧的揽风绳应使用绝缘绳。
Ø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工具袋盛装工具材料,严禁上下抛掷工具等物件。
6.4. 作业前准备
Ø 作业前临近带电体作业前组织人员到现场查勘;作业前要进行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并制订预防措施,风险评估结果及措施融入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并作为措施的落实检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