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嘉能化工公司主要危险源及其控制措施
序 号 | 危险源 名称 | 可能发生的危害 | 控制措施 | 责任部门 责任人 |
1 | 煤气管线 | 中毒、着火、爆炸 | 1、配置有十台煤气报警器、两台氧气呼吸机、防毒口罩、灭火器等。 2、每周定期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做好巡检记录 3、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 检修作业区 李勇超 |
2 | 煤气 加压站 | 中毒、着火、爆炸 | 1、站内安装有四台固定式煤气报警器,中控室24小时通过声光监督。 2、站内配有六瓶灭火器和强制排气扇 3、每2小时当班人员巡检一次做记录 4、巡检人员两人同行,持证上岗。 | 生产作业区 赵磊华 |
3 | 天燃气 计量箱 | 窒息、着火、爆炸 | 1、配有二台天燃气报警器、站内配有四瓶灭火器外加防护栏 2、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天燃气公司,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 化验室 李萍霞 |
4 | 油罐区 | 着火、 环境污染 | 1、油罐区建有防火墙、配置有消防水、灭火器及严禁烟火安全警示标志。 2、油罐区配置有烟气报警器,中控室24小时监控。 3、岗位人员每班巡检、持证上岗。 | 储运作业区 孙效贤 |
5 | 高低压 配电室 | 触电、火灾 | 1、配电室配有烟气报警器,控制室24小时监控、配置有灭火器等 2、设有运行记录、定期巡查点检。持证上岗 | 检修作业区 潘 峰 发电作业区 杨 祎 |
6 | 叉车 | 坠落、伤害 | 1、定期报检、持证上岗。 2、每班行走前加强检点、限速慢行。 | 储运作业区 毛建军 |
7 | 天车 | 坠落、伤害 | 1、定期报检、持证上岗。 2、每周检点一次并做好记录 | 检修作业区 李勇超 |
8 | 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 | 爆炸、烫伤 物体打击 | 1、定期报检、持证上岗。 2、每周检点一次并做好记录。 3、当班人员每班点检 | 检修作业区 辛 春 |
9 | 尾气锅炉 发电锅炉 | 爆炸、烫伤 物体打击 | 1、定期报检、持证上岗。 2、压力、水位计、燃烧情况,有无尾气泄露控制室24小时监控,并做好运行记录。 3、当班人员每班点检 | 发电作业区 于建红 |
第六章 考 核
第十九条 安全管理考核主要内容
1、各作业区必须定期组织学习宣传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时传达贯彻公司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会议和文件精神。
2、各作业区负责人每月组织召开两次以上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并作好记录,班组每周一次,认真布置安全工作重点,并做好记录。
3、各作业区需制定和完善安全、消防、环保等安全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4、各作业区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大型工机具和消防器材安全点检记录台帐,要求内容详细明确。严禁“带病”使用作业。
5、设立作业人员互保制度,互相监督、监护,确保现场作业安全。
6、检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三牌两票”和停、送电制度。
7、检修项目8小时以上(含8小时),必须编制详细的安全措施,并经相关管理人员签字,报生产科备案后方可检修作业。
8、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9、严禁酒后上岗,酒后发生各类事故者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10、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而发生人身、设备等安全事故者,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等一切后果全部由个人承担。
11、进入危险区域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严格遵守动火证审办有关规定。
12、在易燃、易爆、煤气等危险区域作业时,作业前必须按规定清除周围危险物质,设专人监护,并配备灭火器材及防护设施,各种易燃易爆气体的使用、运输和装卸等必须符合规定。
13、生产区域内严禁吸烟。
14、在有毒有害等区域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制订安全防护措施,并设专人监护,经相关部门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
15、加强易燃、易爆品、库房等危险源(点)的 “三防”(防火、防盗、防爆)管理工作。
16、发生人身设备等各类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如实上报相关部门。不得谎报、迟报和瞒报。因人为责任造成伤员救治不及时,致使事故扩大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
17、加强员工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律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各种有效证件,严禁酒后驾驶。
18、发生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轻伤及险肇事故必须在1小时以内向综合科报告;重伤及以上事故必须在20分钟内向公司领导报告,具体书面报告必须在8小时之内上报公司综合科,报告内容必须全面、实事求是,不得敷衍了事。
19、生产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其他安全防护用品。
20、执行嘉能化工公司卫生责任区划分、保洁要求及考核标准。
第二十条 安全、消防管理考核细则
见《大友嘉能化工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细则》之《安全、消防管理考核细则》
第七章 事 故 考 核
发生轻伤以上事故,经理、副经理、总工、安全主管、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按照大友企〔2015〕1号文件,由大友公司进行考核。其他相关责任人由大友嘉能公司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如下:
人身伤害事故考核表
表二: 单位:元/人·起
事故管理责任人 | 工亡事故 | 重伤事故 | 轻伤事故 |
作业长 | 5000 | 3000 | 1500 |
副作业长 | 4000 | 2500 | 1200 |
班长 | 3000 | 2000 | 1000 |
副班长 | 2500 | 1500 | 800 |
互保对子 | 1000 | 800 | 400 |
事故直接责任人 | 15000/开除 | 3000/记大过 | 1000 |
事故主要责任人 | 10000/撤职 | 2000/记过 | 800 |
事故次要责任人 | 3000/降职 | 1000/警告 | 500 |
事故一般责任人 | 2000/记大过 | 500 | 300 |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考核办法由大友嘉能化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