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生产过程控制安全技术指标
5.2.1 进出水路
5.2.1.1电石炉各通水冷却部位进出水路要单独设置,必须确保可以随时关闭。
5.2.1.2电石炉的圈梁等制作要做应力消除处理,防止因受热导致焊缝拉开,进出水路接口按设计要求安装。
5.2.2 循环水系统
5.2.2.1严禁电石炉循环水回水槽安装在电石炉体上部。
5.2.2.2电石炉循环回水槽应安装在远离电石炉体的地方。
5.2.2.3循环水进水槽阀门应安装在作业人员便于操作的安全区域,且高度不宜超过1.5m。
5.2.2.4电石炉循环水系统必须安装温度检测和失压报警装置,或对水循环系统压力和流量进行实时监测。
5.2.2.5电石炉循环水系统出现滴漏水等情况时,应立即停炉检修,预防事故进一步扩大。
5.3 电极系统的安全预防与管理
5.3.1 安全预防
5.3.1.1电极压放系统应采用液压式上、下抱紧装置,并加装限位装置,实现自动带电压放,压放量应满足工艺要求。
5.3.1.2电极糊加装平台应设绝缘层。
5.3.1.3在加装电极糊时,应检查是否有导电物质落在两相电极之间和易发生导电起弧的地方,如有,必须及时处理,防止联电刺火。
5.3.1.4严禁同时接触任意两相电极。
5.3.1.5电极筒上部应加装有防尘盖,防尘盖上须留透气孔,以防止杂物进入电极筒,影响电极焙烧质量。
5.3.1.6电极糊质量指标必须符合不同炉型及不同产品品种对电极糊质量指标要求,根据不同季节,予以调整。
5.3.2安全管理
5.3.2.1应编制电极筒加工制作规程,记录加工制作过程,并对其质量进行监督。
5.3.2.2储存、运输电极糊时严禁混入异物及灰尘。
5.3.2.3使用中的电极糊糊种、使用量、糊柱高度、电极压放间隔时间、压放长度、工作长度必须在企业的操作规程中有明确规定,每班要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
5.3.2.4发现电极有裂缝等硬断迹象时,应立即降低负荷,停止压放电极,尽量消耗该相电极长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采用人工折断电极重新处理,严禁明弧操作。
5.3.2.5出现软断、硬断,漏糊等电极事故应立即停电停炉处理。
5.3.2.6密闭式电石炉净化系统在检修时,必须用氮气进行置换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才能实施检修工作。
5.4 出炉作业安全与防护
5.4.1作业安全
5.4.1.1一楼工作面标高要高于室外地面10cm以上。
5.4.1.2作业面上不得有积水。
5.4.1.3新砌筑的出炉口使用前必须进行烘干处理。
5.4.1.4出炉口要求定期维护修理,修理时必须有专人监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4.1.5按照规定时间出电石,出炉时应有专人指挥作业,电石锅行走通道必须保持干燥,要有防雨防潮措施。
5.4.2作业防护
5.4.2.1使用卷扬机拉运电石锅时必须安装声光报警装置。
5.4.2.2牵引车要装有防倾倒设施,前后应设配重保持平稳运行,以防止因受力不均或轨道遇有障碍物,导致电石锅倾倒,发生爆炸和人员烫伤等事故。
5.4.2.3出炉口平台挡墙要牢固可靠,操作人员劳保用品使用齐全。
5.4.2.4使用烧穿器维护炉眼时,出炉口必须备有空锅。
5.4.2.5堵炉眼使用的炮泥要干湿适中,不能使用含水量过高的炮泥,冬季严禁使用冻炮泥堵口。
5.5 筑炉、烘炉、清炉及开炉作业要求
5.5.1筑炉、烘炉,清炉要严格执行规范要求,制定相应实施方案,选择的砌炉材料和筑炉工艺符合设计要求。
5.5.2新建和大修后电石炉送电前,应编制《开炉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进行炉体、液压系统、绝缘系统、冷却水循环系统、短网导电系统、出炉系统的验收,并且填写《验收确认表》备查。
5.5.3日常检修必须确保质量。
5.6 油路、电气设施管理
5.6.1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变压器室、液压站、变电所或配电室要按规定配置设备,必须设置电石炉变压器保护的声、光报警装置。
5.6.2变压器及液压系统必须保持密封良好,不得漏油并定时巡检是否漏油,周围不得有绵纱等引火物。
5.6.3应设置变压器事故油池。
5.6.4在消防器材和变压器室、液压站、变电所或配电室等区域动火,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动火票,履行动火作业的相关程序并经过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并要有专业人员监护。
5.7 其他技术要求
5.7.1报警系统
内然式电石炉在控制室、电石炉操作炉面、电极压放楼面、电极筒焊接平面、混合料仓、环形加料机处设置高限报警。
5.7.2检测系统
5.7.2.1密闭电石炉在控制室、电石炉操作炉面、电极筒焊接平台等岗位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仪。
5.7.2.2密闭电石炉必须装设有H2、CO、O2等指标在线监测仪,并定期进行校验,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有效。
5.7.2.3现场巡检人员应配备便携式CO检测仪。
5.7.3密闭电石炉
5.7.3.1密闭电石炉中H2含量应控制在12.5%以内,氧气含量控制在1%以内,保护氮气的纯度不低于98%。
5.7.3.2密闭电石炉所监测的H2含量突然增加,增加值≥5%,同时炉内压力也突然增大,必须立即停电检查,若判断炉内有漏水时,及时撤离炉面人员,严禁升降电极。
5.7.3.3密闭电石炉停电后,必须打开直排烟囱,确保烟道畅通,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打开检查口。
5.7.3.4密闭电石炉粗气、净气风机与炉压保持自动联锁,且必须保持在0~50Pa微正压操作。
5.7.3.5料面有粉末时,送电前必须清理。处理料面时必须停电。
5.7.3.6测量电极长度时,应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戴好防护面罩,在炉压负压时,才能打开测量孔。
5.7.3.7密闭电石炉二楼操作平台严禁有人长时间停留,巡检人员必须在4m以外进行观察密闭炉运行情况并不得长时间停留;严禁带电上炉盖。
5.7.3.8需要进入密闭电石炉内进行作业时,要打开所有的检查孔,对炉内进行通风换气,并对炉内料面空洞处进行处理捣实后铺设防护板,作业人员穿戴隔热工作服、配戴CO便携式检测仪后方可进入电石炉内作业,同时,作业现场要设最少2名监护人员,监护人员要满足监护要求。
5.7.4内燃式电石炉
5.7.4.1内燃式电石炉交接班及正常生产时,要注意观察是否有蓬料现象。
5.7.4.2必须定期处理料面,防止产生硬壳,影响正常生产。
5.7.4.3使用钢钎处理料面时,必须戴干燥的手套,保持地面干燥,以防损坏设备或发生触电事故。
5.7.5电石储存
5.7.5.1电石遇水或在潮湿的环境中产生乙炔气体,从而有可能引起燃爆。故电石的贮存过程中必须无进水或受潮,其环境(料仓)保持干燥,温度≤60℃。
5.7.5.2 电石库应备足适用的消防器材,岗位人员必须会使用。电石发生火灾时应采用干砂、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扑灭,禁止使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等灭火。
5.7.5.3 库内严禁各类火种,禁止吸烟和使用手机,且与明火或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必须大于3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