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线路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2月15日

        8、施工队长安全职责
        8.⒈ 遵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施工时必须注重安全工作,为本施工队的第一安全员,对本队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全面负责。
        8.⒉ 带领本队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施工规程、规定和制度。模范遵守劳动纪律,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负责解决本队在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切实保障安全。
        8.⒊ 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负责本队日常的安全工作及安全工作票的审查、签发,负责坚持班前安全讲话。根据人员素质情况,合理分配工作,负责随队值班驾驶员的安全学习与教育。
        8.⒋ 尊重和支持各级专职(责)安全员的工作,为他们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创造条件。
        8.⒌ 负责组织对新工人入厂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不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不得分配上岗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试岗操作期间的安全。
         负责本队外协工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工作。
        8.⒍ 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确保所有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工具器和安全用具、用品必须完好,如有问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督促、检查本队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负责对本队违章者进行登记与处罚工作。
        8.⒎ 组织本队职工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改善劳动条件,做到文明施工,对执行施工技术措施的正确性、严肃性负责。
        8.⒏ 发生事故后,负责组织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向上级如实报告。组织本队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和落实防范措施。
        9、 施工队兼职安全员职责
        9.⒈ 协助队长组织本队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制度、安全简报、事故通报。协助组织做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
        9.⒉ 协助队长搞好安全文明施工,有权纠正和制止违章,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罚款。
        9.⒊ 督促本队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经常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并向队长汇报。
        9.⒋ 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协助队长做好整改工作,协助队长做好班组安全建设工作的落实。
        9.⒌ 做好本队新工人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外协工的安全教育,协助劳务分包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9.⒍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作业环境,负责监督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实施。
        9.⒎ 发生伤亡事故,应积极抢救伤员,立即向领导报告,保护好事故现场,搜集现场有关原始资料。参加本队组织的事故调查、分析。根据事故防范措施,协助队长积极整改,并及时汇报整改情况。
        10、施工队技术员安全职责
        10.⒈ 负责本队的安全技术工作,组织本队人员认真学习、执行上级颁发的安全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安全施工措施等,并负责向施工人员讲解安全技术规程。
        10.⒉ 做好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交底工作,对危险性作业的安全措施和操作方法应详细交底,监督执行。
        10.⒊ 检查施工作业点的安全措施及所用工器具、机械设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完好情况,检查和纠正违章作业。
        10.⒋ 参加本队的事故调查和分析,协助队长及时填写“职工伤亡事故 登记表”。从技术方面提出防止事故再发生的措施。
        11、现场作业班长安全职责
        11.⒈ 作业班长(现场工作负责人)为该作业点的第一安全责任者,对该作业点的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
        11.⒉ 负责组织领取当日施工所需的工器具,并对所领工器具、安全用具的数量、规格、质量负责。工作结束后指派专人如数归还。
        11.⒊ 负责施工安全工作票的填写,提出补充要求,进行人员分工,并会同队长、安全员及有关人员在安全工作票上签字。
        11.⒋ 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措施要求布置现场组织施工,不随意改变施工方案及要求,同时督促他人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遇有特殊问题,不擅自作主,应及时报告队长,妥善处理。
        11.⒌ 负责现场施工的指挥工作,不违章指挥、盲目蛮干。并负责认真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11.⒍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停止违章人员作业。遇有大风、雷雨等特殊情况有权先行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队长。
        11.⒎ 发生事故后,应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向上级如实报告。分析事故时,提供真实情况,接受教育,预防事故再次发生。
        12、现场安全负责人安全职责
        12.⒈ 现场安全负责人对本作业点安全施工负监督、监察、监护、检查的职责。
        12.⒉ 认真宣读安全工作票,并监督执行,与工作负责人密切配合,共同搞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12.⒊ 负责监督检查现场总体布置应和施工技术措施相一致,监督作业人员对机械、设备、工器具在使用前进行认真检查。
        12.⒋ 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12.⒌ 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犯劳动纪律的行为,遇有严重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对违章人员有权采取罚款措施,劝阻不听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将情况及时报告队长解决。
        12.⒍ 安全负责人对外协工作业进行安全监护,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12.⒎ 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均应及时报告队长进行登记。并要分析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13、工人施工安全职责
        13.⒈ 牢固树立“安全施工、人人有责”的思想,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有关安全施工规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施工措施施工,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作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13.⒉ 正确使用和保管好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使用前进行认真检查。
        13.⒊ 对本人不熟悉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及本工种范围以外的机械、设备、工器具,未经取证不得使用操作。
        13.⒋ 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所要进行认真检查,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个人施工安全和不影响他人的安全作业。对设有安全警告标志的危险场所不得随意进入。下班前认真清理好作业现场。
        13.⒌ 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文明施工,不冒险蛮干。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向工作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报告进行妥善处理,爱护安全施工设施,不乱拆乱动。
        13.⒍ 积极参加上级及本队组织的安全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施工的建议,纠正不安全行为;积极参加改善劳动条件的技术革新活动,帮助新工人学习安全施工知识和提高操作水平。
        13.⒎ 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施工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或越级上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险情,有权先行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再行报告。
        13.⒏ 发生人身事故应立即抢救伤者,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并及时向上级如实报告,分析事故时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旁证,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14、机动车驾驶员安全职责
        14.⒈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认真学习“交通法规”,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服从交警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自觉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14.⒉ 精心爱护车辆,认真执行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按时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使车辆车容整洁,技术状况良好。
        14.⒊ 严禁酒后驾车、无照驾车和将车交无照人员驾驶。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14.⒋ 坚持中速行驶,礼貌行车,不强超强会,不乱停乱放,精力集中,不出现有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14.⒌ 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积极抢救伤员和财产,保护事故现场,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和交警部门,如实反映事故发生情况,不得破坏、伪造事故现场和隐瞒事故。
        14.⒍ 积极主动参加项目部和施工队组织的安全学习,不断增强安全意识,苦练基本功,提高驾驶水平和服务质量。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