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3 各段母线应在端部标注其电压等级及编号。
F 刀闸
刀闸在断开位置不应盖住其编号。
G PT、所用变装有高压保险者,其高压保险应能断开或取下,采用断开方式不应与刀闸相混淆,采用取下方式应在图板下部设有其存放位置,并标注其名称。
H 各间隔应有名称(包括所用变、母线PT、避雷器等)。
(7)图板中设备名称编号统一用黑色。
(8)图板中接地部分(包括接地刀闸)用黑色表示。
(9)接地线标志一般采用插入式,图板上应预留插孔,特殊部位可采用夹子。
(10)远景预留部分可一次制成,但名称编号不应标出。
(11)如一次系统设备变化,图板应随之改变,如因某些原因不能立即作相应改变,应在一个月内使图板与一次相符。
四、设备外部颜色的规定
1 设备外部颜色应做到整齐统一,无剥落锈蚀现象。
2 设备安装检修时,必须同时按本规定要求涂漆。
3 必须加强对检修人员的防腐、涂漆的培训,严格按操作程序施工,一遍防锈漆,两遍银粉漆。
4 物资部门采购油漆时,必须按生产部门提供的厂家和漆种采购,否则不准使用。
五、输电线路标志规定
1 杆号牌
(1)式样及尺寸(见附图)
(2)材料:采用铝合金板其厚度为1毫米。
(3)字体:采用印刷体,字面凸出0.3毫米。
(4)牌底及字体颜色(烤漆)。
A 35KV-110KV为红字。
(5)杆、塔号牌挂放位置:原则方向由送电侧至受电侧,双杆位于右杆。
A 35KV杆、塔号牌挂放位置。
A1 单杆和双杆均悬挂在距地面8米处。
A2 三联杆应悬挂于中间杆距地面8米处。
A3 单回铁塔从地面数起向上第9米处中间。双回塔从地面向上数9米各自线路下方内侧。
5.1.1附图
(6)线路色标
A 邻近平行线路(100米以内)、交叉线路(两侧2基)应有明显的色标。
B 同杆(塔)架设的线路,在最底层横担下设双重编号牌,标明线路名称和左线、右线(面向线路杆塔号增加方向,右边为右线)。
C 由电厂或变电站出线密集地段,平行距离在10米以内的杆塔横担下设标明线路名称的标示牌。
2 相色牌的有关规定
(1)相色牌的尺寸:长×宽为120×120,中间为园型,直径100。
(2)材料:采用铝合金板其厚度为1毫米。
(3)相色面凸出0.3毫米(红、绿、黄)。
(4)牌底为白色,相色为红、绿、黄烤漆。
(5)相色牌安装位置:对35KV、110KV线路应按实际运行相序安装在悬挂导线的横担的相应位置,一般在送电侧。
3 其他线路标志牌
(1)其他线路标志牌指《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所列的35种。
(2)其规格按省公司统一加工500×700格式。
(3)安装位置,应按标志牌的内容,根据保护条例中有关规定装设在相应位置,要醒目。
(4)城市及居民区线路杆塔爬梯(钉)底层对地距离小于2.5米的要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警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