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2 热机工作票上需切送电的设备,其切电联系单必须附在工作票上,检修工作结束,如设备有其它工作未送电,可在工作票上和运行记录上分别交待清楚;
3.2.13 因工作需要,需办理动火工作票者,必须将动火工作票单附在工作票上;
3.2.14 工作结束后,工作票分别存在工作负责人、许可人所在的班组,由所在的部门统一收回审查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3.3 个别特殊工作的工作票规定
3.3.1 热控人员在网控、发电机和变压器等电气设备上从事热控范围内的工作,不需要电气主设备停电者应办理热控工作票(网控设备的检修由网控运行许可人许可);如需要电气设备切电时,在电气工作人员开票将该设备停电完成后热控人员再办理热控工作票;
3.3.2 热控人员从事照明等系统工作时,由电气工作负责人办理电气工作票,监护热控人员工作;
3.3.3 电气人员在检修发电机、给水泵电机、送引风机电机等设备时,需隔离关闭热力系统的阀门时,除电气人员办相关工作的电气工作票,如需热机人员检修配合的,热机人员办理热机工作票,作为电气人员从事该项工作的安全措施内容之一;如不需热机人员检修配合的,需隔离关闭热力系统的阀门时,作为电气人员从事该项工作的安全措施内容之一写入电气工作票。
3.3.4 华电公司所属班组进行检修等工作不具备许可条件时(如电工班),华电公司结合工作票制度和操作票制度,自行制定本部门的管理制度,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合格后严格执行;同时要求工作票许可人不得兼工作票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
3.3.5 检修部在开关站等地进行检修等工作时不具备许可条件时(变电班),部门结合工作票制度和操作票制度,自行制定本部门的管理制度,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合格后严格执行;同时要求工作票许可人不得兼工作票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
3.4 热机工作票的有关要求说明
3.4.1 热机一种工作票的填写(二种票参照执行)
3.4.1.1 其中标题栏“国电靖远发电公司热力机械工作票”; “ 车间 班组, 编号 ”处分别填写所在部门、班组和工作票统一编号;
3.4.1.2 工作负责人、参加工作人数、附页等,填写清楚,不能漏项(有附页,在附页栏处填写“有”,如无附页填写“无”。附页包括工作票附页、切送电联系单、动火票、“三措”等);
3.4.1.3 工作内容一栏,必须将所工作的具体内容,地点写清楚,且只能填一项工作内容(在一项主工作内容之后可用括号填写分项工作内容);
3.4.1.4 “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每条措施均应有序号,若措施较多可使用附页,若安全措施比较少出现空白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盖“以下空白”章。由检修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应注明“检修人员自理”;
3.4.1.5 “措施执行情况”一栏,填写与措施对应的编号,当工作许可人执行完一项后,划一个钩(√) ;
3.4.1.6 “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一栏,由运行人员填写。若无补充,在该栏目第一空白行盖“以下空白”章,若有补充,应逐条填写并注明序号;若安全措施比较少出现空白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盖“以下空白”章。
3.4.2 热机一种工作票的审查接收(二种票参照执行)
3.4.2.1 值班负责人收到工作票后,对工作票进行下票列审查:
--工作票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且一式两份,票面整洁、字迹工整清楚,术语符合规范,个别错漏字修改后字迹清楚且加盖工作票签发人章。
--工作票编号正确,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合格,工作班人数填写正确。
--几个班共用一张总的工作票时,工作负责人应是车间专工及以上人员,各个工作负责人的姓名填在由其负责的那一项工作内容之后并加上括号。
--安全措施中由检修人员自己执行的,签发工作票时应在该项措施后注明“检修自理”字样,说明该项措施由检修人员自己办理执行.
--工作内容填写详细、清楚,设备使用双重编号,工作地点明确。
--计划的检修时间不超过批准工作时间。
--使用附页时,附页的编号应与工作票编号一致。
3.4.2.2 若审查发现问题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若安全措施有错误或重要遗漏,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3.4.2.3 填写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栏,属检修人员自己执行的在措施后注明“检修自理”,如无补充措施时,在该栏目第一空白行盖“以下空白”章。
3.4.2.4 审查无误后,值班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填写收到工作票时间并签名,以表示对该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部分审查合格负责。
3.4.2.5 值班负责人应将工作票编号,工作负责人及工作内容在工作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交值长处按值进行移交。
3.4.3 热机一种工作票的布置、执行安全措施(二种票参照执行)
3.4.3.1 值长填写批准工作结束时间并签名后,表明该项工作的批准结束时间。根据工作票要求和值长的安排,值班负责人安排实施安全措施。
--热力设备检修需要断开电源时,应在已拉开的开关、刀闸和检修设备控制开关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并取下操作保险。
--热力系统、设备检修需要加堵板,应按下述要求进行:
a)氢气、瓦斯及油系统等易燃、易爆或可能引起人员中毒的系统检修,必须关严有关截门后立即在法兰上加装堵板,并保证严密不漏。
b)汽、水、烟、风系统,公用排污、疏水系统检修,必须将应关闭的截门、闸板、挡板关严加锁并挂警告牌。如截门不严,必须采取关严前一道截门并加锁、挂警告牌,或采取经过部门批准的其它安全措施。
c)电动阀门停电,热控设备执行元件的操作电源停电。
--设备停(送)电,必须执行停(送)电联系单和停(送)电操作票。
a)停(送)电联系单一式两份,由热机值班负责人填写,签名后交值长审核签名。
b)电气值班负责人接受设备停(送)电通知单,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安排值班人员执行措施。停(送)电措施执行完毕后,执行人签字并填写执行时间,向值班负责人汇报。电气值班负责人通知热机值班负责人,并填写通知时间。
c)设备停(送)电联系单执行后,该联系单一份由电气值班收留保存,另一份必须附在工作票上。
3.4.3.2 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对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检查,核对无误后,在该栏目对应的序号后打“√”,说明该项措施已执行。若某措施已注明“检修自理”时,工作许可人应在措施执行栏对应序号后注明“检修自理”字样,说明该项措施在许可工作时,工作许可人已再次提示工作负责人。
3.4.3.3 补充措施执行情况栏由工作许可人填写,并会同工作负责人一道检查、核对执行。属运行人员执行的措施,执行后填写该栏目对应的序号,并在序号后打“√”;由检修人员执行的措施,应向工作负责人说明后,填写对应的序号,并在序号后注明“检修自理”字样,表明该项补充措施由检修人员自己执行,工作负责人认可并要监督措施的实施。若无补充措施,在该栏目第一空白行盖“以下空白”章,不得空白。
3.4.3.4 措施补充及执行过程中填写字迹应工整、清晰,个别错漏字修改后应清楚可辨,同时应加盖工作签发人章。
3.4.4 热机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许可和开始工作(二种票参照执行)
3.4.4.1 安全措施全部执行完毕,值班负责人联系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票开工手续。
3.4.4.2 工作许可人将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双方检查确认无误后,分别签字并填写许可开工时间,工作许可人保留一份。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作为许可开工的凭证,即可带领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4.4.3 工作负责人应将分工情况及安全措施布置、危险点预控、安全注意事项及三措向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后,方可下达开工命令。
3.4.4.4 工作许可人将工作票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开工时间等记入值班记录簿及工作票登记本中。
3.4.4.5 工作负责人、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停止工作并取得双方同意。
3.4.5 热机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变更(二种票参照执行)
3.4.5.1 “工作负责人变更”一栏,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并进行签名、填写变更时间,将变动情况通知值班负责人记入值班记录簿。被变更的工作负责人向新的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工作人员情况后方可离开,新的工作负责人在开始工作前,须经工作许可人同意。
3.4.5.2 工作负责人只能变更一次,若再需变更时,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3.4.6 热机一种工作票的工作票延期(二种票参照执行)
3.4.6.1 工作任务不能按批准期限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许可人申明理由,办理延期手续。经过值长、审批的工作票,值长应在得到调度或公司领导批准延长检修期的通知后,办理延期手续时由工作签发人签名,再由值长填写延期时间并签名,然后由工作许可人、负责人分别签名。值长提出延期申请,值班负责人、才能办理
3.4.6.2 两天及以上的工作,需延期时,应在批准期前半天办理延期手续。当天的工作需延期时应在批准期限前两小时办理延期手续。
3.4.6.3 工作票延期只能办理一次。若需要再延期时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注明原因,原工作票注销。
3.4.6.4 工作票延期应记入值班记录簿。
3.4.7 热机一种工作票的检修设备试运(二种票参照执行)
3.4.7.1 工作负责人将全体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将所持工作票交回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许可人提出试运理由及要求,同时撤除“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
3.4.7.2 工作许可人认为可以进行试运时,应将试运设备检修工作票的有关安全措施撤除,检查工作人员确已撤出检修现场后,联系恢复送电,在确认不影响其他作业班组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试运。
3.4.7.3 若需送电,热机运行值班负责人应填写“送电联系单”,交电气运行值班负责人布置撤除安全措施及恢复送电。送电后,在联系单上记下送电完毕时间,执行人签名后由电气运行值
班负责人通知热机运行值班负责人在送电联系单上签名,检修设备方可试运。同时“送电联系单”保存在电气运行、热机运行各一份。
3.4.7.4 试运后尚需工作时,工作许可人按工作票要求重新恢复安全措施并会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方可通知工作人员继续进行工作。若需停电仍应严格按“停电联系单”执行要求进行,只有在接到电气值班负责人通知热机运行值班负责人断开电源措施已执行,并在送电联系单上签名(并做好记录),同时“停电联系单”保存在电气运行、热机运行各一份。方可会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签字,并注明恢复工作时间。
3.4.7.5 若试运后工作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时,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3.4.8 热机一种工作票的工作终结
3.4.8.1 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施工现场,拆除“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保留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确认无误后,带领工作班人员撤离工作现场。
3.4.8.2 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提出工作终结,并会同工作许可人到现场持票验收,当设备系统变更后,工作负责人应将检修情况设备变动情况,以及运行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向运行人员进行交待,并在检修交待记录簿或设备变动记录簿上登记清楚,双方确认无误后,由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填写终结时间,双方签字后,工作许可人在终结时间处盖“已执行”章。终结后的工作票双方各保留一份。
3.4.8.3 工作许可人将工作票编号、内容及终结时间填入值班记录簿及工作票登记簿。
3.5 电气工作票的有关要求说明
3.5.1 电气一种工作票的填写(二种票参照执行)
3.5.1.1 其中工作票标题为“国电靖远发电公司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3.5.1.2 其中标题栏“工作部门_______” “班组________” ________处填写所在部门、班组,“№__________” 处为工作票统一编号。“工作负责人:________工作人员:____________共___人”一栏,填写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的姓名和参加该项工作的总人数。单一班组工作时,若人数不超过五人,必须填写全部人员姓名;超过五人时则只需填写五人姓名并写“等”共计人数。
3.5.1.3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一栏必须将工作的具体内容、地点填写清楚,且只能填写一项工作内容(在一项主要工作内容之后可用括号填写分项工作内容)。
3.5.1.4 “安全措施”(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一栏,每条措施均应有序号,写清停电设备的名称、编号以及拉开的开关、刀闸和保险,接地线装设地点、应设遮栏地点、应挂标示牌名称。若措施少出现空白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盖“以下空白”章,中间不能留空白行。
3.5.1.5 “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填写一栏,工作许可人每完成一项安全措施后,填写清楚已做该项安全措施,已装设接地线标明地点、编号,当所有安全措施完成后,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备,以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向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并在工作票上注明带电设备部位和注意事项,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若工作许可人认为安全措施不全需要补充,可在补充安全措施栏目进行补充。无补充或补充较少时盖“以下空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