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负责管理本单位安全、防火设施、检查监督本单位人员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
10.7 协助车间领导审批二级用火,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使动火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10.8 定期向安全部门汇报工作,按时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10.9 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上报协助车间主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11.0 班、拉长安全职责:
11.1 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10.2 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10.3 组织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10.4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10.5 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
10.6 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领导,
10.7 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10.8 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11.0 员工的安全职责:
11.1 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11.2 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酶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11.3 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11.4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越级向上级汇报;
11.5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11.6 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
11.7 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12.0 总经办安全管理职责:
12.1 在企业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
12.2 各单位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安全工作。在编制经济责任制时,把安全内容纳入生产责任主题内容,坚持安全否决权;
12.3 组织职工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技术业务素质,保证安全生产;
12.4 负责工伤上报,组织工伤鉴定,并负责组织工伤人员费用核销工作;
12.5 根据国家劳动部门规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13.0 行政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13.1 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对有毒、有害工种实行定期轮换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晋级考核内容;
13.2 负责ERP信息化管理,保证ERP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好ERP系统信息数据的保密,公司内部局域网的网络安全和病毒入侵的防范工作;
13.3 负责计算机设备日常病毒检测工作,监督检查各处室因特网和各应用软件的使用
况,防止计算机设备受到病毒侵害和攻击。
13.4 负责对外连接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和贯彻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方针;
13.5 协助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
料、认真做好公司级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13.6 组织、检查、落实机关干部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13.7 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13.8 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13.9 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13.10 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14.0 制造部门安全职责:
14.1 负责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工艺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4.2 组织对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装置、压力管道、制冷、通排风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
14.3 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编制装置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和下达安全检修任务书;
114.4 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4.5 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改;
14.6 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标准;
14.7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
14.8 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证安全生产;
14.9 汇总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列入项目;
14.10 负责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14.11 编制新技术操作规程,下达工艺技术指标,并检查执行情况,在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和变动操作条件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应考核安全技术及改善劳动条件等项目;
14.12 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要及时制止,并向副总经理报告,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14.13 负责水、电、汽、风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紧急状态下处理的安全措施;
14.14 生产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14.15 参加安全生产月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有关单位表扬或批评。
15.0 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5.1 编制、平衡生产计划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来源,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15.2 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情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
15.3 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16.0 保卫(消防)部门安全职责:
16.1 健全保卫制度,做好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
16.2 加强管理,依靠和发动群众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加强生产要害部位的巡逻,以
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16.3 负责偷盗、破坏等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16.4 负责门卫的警卫任务,严格检查入厂的各种车辆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配戴,查堵进出
人员携带烟、火种情况;
16.5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负责扑救厂区一切火灾;
16.6 加强战备训练,确保灭火器材、用具等齐全、完好;负责监督检查灭火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畅通;
16.7 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以提高素质;
16.8 对特殊危险动火进行现场备战;
16.9 负责对职工加强劳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和检查,协助抓好安全生产;
16.10协助公司安全主任做好一切安全管理事物。
17.0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17.1 公司设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由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厂长、安全主任、车间义务安全员、保卫人员、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17.2.车间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车间主管担任;
17.3 易燃、易爆、尘毒危害严重的车间设专职安全员,其他一百人以上的车间设专职安全员,一百人以下的车间设兼职安全员,班组设不脱产的班组安全员。
本制度随公司发展而修改具体事项,具体修改事宜以会议形式修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通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