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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消防工作的几点思考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28日


    (五)消防力量严重不足。一是现役消防警力比重小。目前,我国专业消防力量仅占全国总人口的万分之零点九一,与发达国家万分之十或多数发展中国家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五相比,差距较大。而我省消防警力不足的矛盾更为突出,仅占全省人口总数的万分之零点五,远远低于全国平均值。二是消防队(站)布局不合理。目前,我国的现役消防力量基本上相对集中在地级以上城市和部分县级城市,消防队(站)布点不均,难以满足5分钟消防的要求,且全国还有675个县(市)未建立消防队(站),致使许多火灾得不到及时扑救。就我省而言,现在仍有40个县(市)未建立消防队站,这些地方的消防安全基本上处于不设防状态,发生火灾后,往往是四处求援,有的则是望火兴叹!三是消防特勤队伍势单力薄。目前我国仅在部分大中城市建立了209个特勤消防队,警力不足1万人,我省也仅有几个城市建有特勤队,警力和装备也很不适应灭火救援工作的需要。在当前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建筑坍塌、毒气泄漏、化学物品爆炸等灾害事故日益增多的情况下,仅靠这支弱小的特勤力量去处置凸显力不从心。四是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目前,全国近3000个基层消防大队(科)仅有1.2万多名消防监督人员,面对繁重的消防保卫任务和专项整治、重点单位检查,长年累月疲于应付,“双人执法”、“审验分离”等规定更是难以落实。同时,消防机构设置也不完善,目前全国尚有近百个城市公安分局和100多个县(市)公安局无消防监督机构。
    (六)社会公民消防法制观念和安全素质亟待增强与提高。目前,我国公民整体消防素质不高,许多城市居民从未接受过消防安全文化教育,对如何报火警、如何在火灾中逃生自救等最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不掌握。即使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也因消防教育未纳入学校素质教育,消防安全知识匮乏的问题比比皆是。不少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消防安全意识不强,遇到火情往往是束手无策,处置不力。更值得注意的,近年来,数以千万计的农民工涌入城市,未经岗前消防安全培训,从事他们过去在农村不熟悉的城市生产活动,给消防安全又提出了新的课题。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国80%以上的火灾都是因业主、员工和居民违反消防安全法规和消防安全制度,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不慎引发的,火灾中的人员伤亡也大多是因人为堵塞安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以及人们不懂逃生自救知识造成的。
    思考之三: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努力实现火灾形势的根本好转,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消防工作是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公益性事业,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认真做好这项工作,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更是荫及子孙后代和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一)做好消防工作,必须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这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新阶段的要求,但这种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既包括经济的增长,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的遵循,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承载,也包括提高人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安居乐业的内容。事实告诉我们,安全是发展的基础,没有安全保障条件下的发展就谈不上,也谈不上促进经济的发展,更谈不上巩固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执政为民就是一句空话。因此,要辩证地认识发展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关系,彻底转变重发展轻安全的观念,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切实把消防安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要从战略全局的高度,加紧思考如何建立健全我国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切实把以往被忽视的社会发展问题提上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大对公共安全包括消防安全的投入,并从法律上、制度上确保相关部门而不是仅仅几个部门共同应对公共消防安全挑战,彻底改变目前部门分割、条块分割的弊端。
    (二)做好消防工作,必须强化思想观念的转变。做好新时期的消防工作,努力实现我国消防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必须加快推进“五个观念转变”:一是要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由人治向法制的转变,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切实做到依法规范、依法监督。二是要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由集中开展突击性专项整治向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管理模式的转变,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三是要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由专门机构管理向全社会群防群治、各个部门齐抓共管机制的转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大跟踪检查、考核力度,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四是要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由预防一般火灾事故向严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转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观念,千方百计降低火灾事故死亡人数,竭尽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是要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由事后查处向源头管理的转变,建立消防安全质量评估制度,把好源头,严防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存在与发展。
    (三)做好消防工作,必须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总结分析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因此,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务必要在依法推动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上狠下功夫,以夯实预防重特大火灾的社会基础。一是依法推动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二是依法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切实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管理。三是依法督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完善内部消防安全责任网络,提高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法律责任自负”。四是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监督,对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
    (四)做好消防工作,必须加大消防投入。加快弥补消防安全历史欠账是各级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一是对消防安全的投入在法律法规上要予以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应以本级财政收入或城市建设费用为基数,确定投入比例,界定范围和标准,建立消防经费长效保障机制。二是各级人民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要从源头上弥补历史上的失误,抓紧制定并实施城镇消防专业规划,对历史欠账要加大投入,作出近远期规划,分步实施,切实做到快还旧账、不欠新账。三是社会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投入有效实施。特别是各生产经营单位,既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又是消防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投入计划,确保必要的消防安全投入。四是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摆正自己的位置,积极主动地给地方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勤请示、多汇报,让党委、政府尤其是领导同志了解消防、知其困难、支持建设,尤其是要注重加强部队自身的军政业务建设,以顽强的作风、过硬的工作、出色的成绩来赢得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努力把我们的参谋意见变为政府的决策,以此来推动消防事业的发展与进步。
    (五)做好消防工作,必须注重提高国民消防素质。加快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筑牢抵御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防线,归根到底要靠人。各类新闻媒体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宣传消防的义务,充分发挥宣传主渠道作用,多侧面、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与反映消防工作情况,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百年树人,教育为本。要将消防教育真正纳入学校的素质教育,作为一项素质工程坚持不懈地抓下去。要大力推进消防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因地制宜,广泛普及消防常识。各级公安消防部门不仅要大力开放消防队(站),让老百姓走进来了解认识消防,同时还要积极探索消防官兵怎样走出去,深入社会单位实行面对面宣传的有效途径,并加大消防宣传培训力度,以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推动和促进消防工作的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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