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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的几点思辨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4月04日

  从某种意义上讲,安全工作是为人消灾祛祸的善举,与“得罪人”风马牛不相及,“得罪人”现象实际上就是安全管理缺陷的某种表现,是管理过程中的磨擦和冲突,起着削弱管理效能的作用,这种现象一多,说明安全管理处于一种被动状态,对搞好安全生产并无积极意义。

  由此可见,要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努力减少“得罪人”现象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这也就是我们探讨“得罪人”现象的目的。安全工作敢抓敢管固然需要,但还要善抓善管才能更上一层楼。

  我们对“得罪人”现象的探讨和辨析,着眼于提高管理水平,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而不是息事宁人。对于个别违章而又不服管教,蛮横不讲理的人,该得罪的还是要得罪,不能让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四、安全意识浅探

  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安全意识”是出现频率很高的词语。如分析事故和违章现象时,常用到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意识薄弱等。安全意识又往往受其他各种因素的作用,从而产生各种各样的外在表现。

  例一,某企业有一生产岗位,在不长的时间内先后发生两起相同的事故,后一起事故的责任者还是位技术熟练的老师傅。后来了解到他当时因为想到这里不久前出过事,操作时心里紧张而导致事故。这个例子说明不是当事人安全意识不强,而是过分关注可能的事故后果,引起忧虑而干扰了正常的操作。

  例二,某厂两个车间在一台双梁吊车检修竣工交接时,双方对检修质量有些意见分岐,负责检修的技术员情绪激动,违章站在钢丝绳卷筒上与对方争论,这时正好有一位青工拨动了制动闸的一个部件,卷筒滚动,技术员被卷入设备,造成骨盆骨折。从安全意识角度分析,技术员是因情绪激动干扰了对不安全因素的警觉,青工是由于无知而不能预见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

  上述两例,有的是安全意识淡薄,有的则不是,但总的说来,他们的安全意识都有缺陷。所以,我们在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时,要努力使广大职工树立的应是健全的安全意识。

  树立稳定而健全的安全意识不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也不是仅靠强调提醒注意安全就可以达到目的的。健全安全意识的形成应有一定的条件,首先是要掌握足够的、正确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能及时识别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并懂得如何处理;其次是正常平稳的心态情绪,否则安全意识就容易受到内外因素的干扰。

  我们在安全管理和教育中如能注意上述问题予以正确引导,就能更有效地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自觉性,使安全管理上升到一个较高的层次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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