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建设及发展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7月05日

   加紧制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首要的是在宪法中增加公民生命权的规定。把生命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宪法中加以确认,是当今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现有“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仅是从政府角度做出的,为了体现对公民生命权这一至高无上的人权的应有重视,应从公民基本权利的角度予以明确。这样,就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在价值取向上具备了宪法根据。 
   其次,进行三项配套立法工作。一是《高危企业生产安全许可证管理办法》,以把住市场准入关,从源头上防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二是《伤亡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以规范事故救援和查处工作,提高效率;三是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安全生产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实施办法。 
   尽快编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情况,对原有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中已经不再起作用,或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法规必须进行修改。及时修订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铁路、民航、水利、建筑、国防工业、邮政、电信、旅游、特种设备、消防、核安全等有关行业与领域的安全生产法规,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并对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进行编纂,形成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更新机制。 
   发扬立法民主,加强立法调研。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要加强立法的前期调研工作,吸收工会参与,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查研究,使立法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减少立法理想化色彩,避免法律法规做出了规定,但法律关系主体却因客观条件限制而难以执行的情况发生。 
   增强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做好拟制定的法律法规草案及规章的可行性论证,准确把握党的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实现安全生产立法决策的科学化。首先,应克服法律条文过于原则性的倾向;其次,既要重视实体法的立法工作,也要重视程序法的立法工作;第三,立法中还要注意保持法律规范的完整,既要规定行为模式,也要规定法律后果。 
   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和立法成果。国外经济发达国家在安全生产立法方面均有一些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尤其是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我们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规体系。 
   重视安全生产法规的引导制约作用,运用法律法规搞好宣传教育。关键要做好法律法规制度的落实,一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不但要落实好各种监督制度,还应明确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权利义务,保证监督功能的发挥。二要坚持从严执法,做到赏罚分明。执法本身也是一种警示教育。该处理的不处理或处理不当,该罚的不罚或罚之不当,都会损害法律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影响法律法规制度功能的发挥,自然也就损害了法律法规制度的教育引导作用。 
   综上所述,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构建一套完备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有章可循,规范执法,把安全生产监管与监察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法建立稳定持久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使安全生产有可靠的法律保障。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