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施工队伍管理体系及组成。
这些材料一定程度反映了该承包单位的生产能力、营运状况及内部管理水平,帮助我们对该承包单位建立起理性认识,是录用该外包单位的重要判断依据。其中,安全在资质审查中起着一票否决制的作用。
通过对投标单位资格、资质的审查把关,并实行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制,避免了管理混乱、素质低下的施工队伍进入公司内,从而把好外包工程第一道安全关。
2)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
每个季度对外包单位进行季度考评,考评的依据是各部门根据该承包单位本季度内在我矿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情况量化检查得出的考评结果,考评结果低于75分的为不合格。清退出场。被清退出的外包单位,3年内不得进我矿施工;考评结果在76~85分的为警告,责令其内部整改3个月,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各管理部室,视整改情况同意其参加下一年的工程投标;考评结果在86~95分的为合格,可以参加下一年的工程投标,在工程招标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考评结果高于96分的为优秀,获优秀的外包单位,若资质审查合格可继续在我矿施工。通过对外包单位实现全过程动态管理,对其加压,迫使其内部形成完善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另外由于我们留了施工业绩优秀的承包单位,既提高了施工质量和效率,也大大降低我矿安全管理的风险。
3)实行经济奖惩办法
将合同总价的5%(或预交一定数额)作为安全保证金,工程竣工结算时,视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考核情况进行扣、罚款;反之,对于被评上“优秀”的工程,全部返还安全保证金。运用经济杠杆,奖罚分明,加大对外包工程现场安全、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制度化管理。
1.建立以发包单位为龙头的安全管理体系,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对工程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安全管理。以《安全生产法》为依据,明确和落实发包和承包单位在施工中的安全责任。
2.加强对承包方的安全培训和监督。
由矿部安环科组织对承包单位的全体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才允许进入矿内施工现场作业,考试卷和安全承包合同一同备案;发包方对承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责任,对其施工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实行监督管理。
3.对工程施工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预测和预控。
在开工前首先对施工工程进行危险因素预测、评价,然后,根据危险因素危害程度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组织承包方作业人员进行认真的学习,以达到事前控制事故的目的。
4.实施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定期的组织对外包工程实施安全巡回检查,是确保外包工程施工安全、顺利进行的有效办法。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思想素质。制定的检查内容应包括:
① 该工程是否制定了工程作业指导书;是否对作业班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和实际作业是否一致;劳动力组织是否合理,施工人员是否严格按施工工艺流程、安全措施进行作业。
② 作业班人员分工是否明确、安全责任是否落实;
③ 按规定需设监护人的作业,专责监护人员是否到位;
④ 施工人员是否遵守安全纪律,是否使用合格的安全用具;是否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⑤ 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设施;
⑥ 是否进行了危险点分析,对施工危险因素是否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⑦ 劳务工是否在发包方员工带领下进行作业。
5、保持承包队伍人员的稳定,各承包队伍不得私自更换施工人员,新招用的施工人员必需经过发包方安环部门的安全培训和考试合格。
三、对外包工程管理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安全技术交底一定要到现场,必须有确保双方交底清楚的验证手段和监督措施,避免走过场或纸上谈兵。
2.作业人员的素质必须保证,作业人员素质太差,自我保护及安全意识淡薄将带来行为上的盲目和随意,无疑增加了作业过程的不安全因素,也增加了管理难度。
3.严格控制外包项目的作业人员流动及作业时间的变动,作业人员和作业时间的随意变动,其结果是发包方失去对承包方的监控,从而增加了安全隐患。
4、现场安全监督要到位。特别是风险性大的项目要做好全过程的监控,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5、开工前外包队伍必须制定作业项目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并经发包方认可,在发包方备案方可允许开工。
6、作业开工前,发包方要协助承包方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制定,并监督发包方和安全交底一起进行交底。
7、严格安全考核,考核是确保制度落实、查处违章和促进、激励各项管理的有效手段,发现问题严肃考核,决不手软,另外严肃考核也为各管理环节的畅通提供工作基础。
随着外包工程管理的日益规范,管理制得的日臻完善,作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防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也将不在是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一大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