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加油站安全监管的几点建议
1、鼓励兼并重组改造。针对不同类型的单位,对条件较好的两大集团和民营加油站,以自我管理为主,政府监督为辅,督促这些加油站合法经营建设;对隐患较大,群众反响强烈的加油站进行技术改造和异地搬迁。现在基层管理的难点和重点是地方加油站,鼓励有实力的单位(两大集团和民营加油站)对其兼并重组或要求自身进行必要的改扩建,要求总体经营条件有明显的提高。在时机成熟时鼓励成立地方加油站行业协会,通过行业自律组织,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标识、统一名称、统一报批、统一培训。通过协会的管理,使地方加油站纳入标准化的建设中去。在政府层面的监督管理上,要定期开展以企业自查、当地检查、市级抽查各种形式相结合的地毯式排查活动,根据排查情况对现有的加油站进行分级管理,督促总体条件较差的加油站提前进行整改或使用新技术,对基础较差又整改无望的单位,将提请发证单位不予换证。
2、妥善处置过期换证。根据《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在有效期满后经营单位若需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向相关单位提出换证申请。为维护行政许可的严肃性,督促经营单位及时做好换证工作,要求过期换证单位在上报时同时填报迟报说明,监管单位可以根据企业迟报情况说明,依照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妥善处置。如在有效期满前上报且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予以上报;如在有效期届满后上报的,先收回其经营许可证,再书面告知迟报单位不能再进行经营活动,否则属于无证经营,一经发现,要对其严厉处罚,并且督促当地安监部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检查经营单位是否存在违规经营情况,确认企业真正实现停业后再予以上报;如在有效期届满后三个月还未上报的,将提请发证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可以根据加油站的级别和规模不同,适当进行委托审查方面的探索。
3、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为方便群众,又能做到依法行政,加油站的建设项目建议可作如下简化:在设立审查阶段,因加油站不同于一般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需要领取定点批准书,这个阶段可以只将所需资料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在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阶段,因为设计是灵魂,设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加油站的安全性。这一阶段又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加油站的主要管线和油罐都是埋地安装,在项目建成后遇到不合适要更改就比较困难,所以在这个阶段应严把审查关。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主要审查《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省局已专门印发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提纲》,对专篇的编写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个阶段可以委托当地安监部门邀请专家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审查,因为当地安监部门作为第一线的安全监督管理者,可以经常性地对加油站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督;审查完成后将审查结果报市级安监部门备案。竣工验收阶段是在加油站设备设施安装完成后,正式营业前的一次现场审查。因加油站不需要试营业,在审查通过取证后就可以营业,建议可将竣工验收与发证审查一并进行。这一阶段组织审查单位确定依据是哪级立项哪级组织审查,在审查时,由设计、安评、工艺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竣工验收。主要审查是否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安评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整改落实到位,工程质量是否进行过程监控等。通过竣工验收后连同加油站审查考核表一同上报发证机关。发证机关可以根据加油站的级别和规模不同,适当进行委托审查方面的探索,实施分级分类委托,简化审批环节和流程,缩短审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