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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黄南工作实际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5月25日

        3、积极参加和支援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
        支援和参加地方经济建设是部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也是消防部队必须履行的根本职责。我们全体消防官兵战斗在少数民族地区,必须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一是大力支援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不断加强消防部队和牧区牧户的警民共建工作,加强消防队(站)的对外开放。二是结合近年来相继开展的“爱民活动进万家”、“开门评警”及“三访三评”等活动,积极开展帮助困难家庭、支持失学儿童、帮扶孤寡老人等活动。从根本上、从源头上帮助他们提高自我脱贫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在发生火灾、交通事故和其他各种自然灾害时,消防官兵必须挺身而出,要以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第一宗旨。
        4、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
        毛泽东同志在《关于西北少数民族工作的指示》中指出: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从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这一著名论断,成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在黄南这样以藏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区更为合适,少数民族干部,在本民族群众中有着特殊的影响力,不仅消除了语言沟通的难题,而且他们的观点和态度也是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因此要借每年招收地方大学生干部时,有侧重的加大少数民族人员名额比例。
        5、积极开展地方语言学习制度。
        藏区开展消防管理工作,语言沟通是一个关键因素,很多农牧民,尤其是青南边区的少数农村语言交流只靠藏语甚至是带有地方方言的藏语,在这些地方根本无法进行语言沟通,开展消防宣传就成为一句空话,因此要在部队内部掀起学习少数名族语言或者方言的热潮,最起码也要达到能说会听,彻底解除语言沟通的桎梏。
        (二)优化外部消防环境。
        1、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综合性工作,它涉及到各个领域、千家万户,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国计民生的大事。消防部队要主动汇报,积极要求各级政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藏区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消防管理工作,各级政府要将宣传教育、培训和发动群众参加消防建设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将其贯穿于社会经济建设的全过程。同时,要及时发现、大力宣传各岗位在消防工作中忠于职守,敬业爱民,在平凡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人物,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通过宣传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正气,形成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局面,进一步转变形象,树立消防部队新风正气。
        2、加强消防经费投资力度,建立健全市政消防设施。
        根据藏区发展建设规划要求,协调政府及相关业务部门,积极推动消防队(站)建设项目立项,积极做好财政部新出台的《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及《青海省公安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保障标准》、《青海省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等文件的宣贯工作,按标准落实经费保障。完成各类消防车辆、器材装备的更新、补缺任务,确保消防装备完好率达到100%。大力开展市政消防设施建设。
        3、政府统一牵头,打造立体式消防管理模式。
        主动汇报,大力宣传,多方协调,全方位调动各方人员,让他们自觉地参加到消防各项活动中,调动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努力营造浓厚的消防工作社会化氛围。每年与各级政府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对消防安全责任制单位进行考评,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全面促进了各级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重视,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特别是社会企事业单位对消防工作的责任主体意识,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府日常工作中,充分调动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提请政府统一牵头,完善技术、物资、生活保障、装备保障建设,建立健全器材补给、装备抢修、油料、药剂供应、防护装具、被装、饮食供应保障小组人员,健全社会联动保障机制,打造立体式消防安全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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